2538-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4475&classid=8583942-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5155&classid=858 昆明市宜良县一厂三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昆明市宜良县一厂三网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JKMYL2017050059(YS))面向国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昆明市宜良县一厂三网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宜良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方案,并授权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授权宜良县聚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源水务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宜良县一厂三网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即: ⑴ 宜良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含附属工程); ⑵ 宜良县南盘江截污工程(含附属工程); ⑶ 宜良县西河截污工程(含附属工程)。 2.2 所属领域: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领域。 2.3 建设地点:宜良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现状污水处理厂北侧;宜良县南盘江截污工程位于宜良县南盘江宜良段(自柴石滩桥至禄丰村段);宜良县西河截污工程位于宜良县西河全段(江头村至南盘江)。 2.4 技术标准 ⑴ 污水再生利用工艺: ① 污水再生利用处理厂生物处理出水,经现况纤维转盘过滤后,进入本工程新建调节池,对水量进行调节,进入提升泵房集水池。在集水池内投加二氧化氯,对原水中的锰离子进行氧化,并通过潜水泵均匀连续地提升至气水反冲滤池进水总渠,经过滤后进入清水池,最终通过加压泵房,将处理后的再生水输送至高位水池,最终通过再生水管网进入各用水点。 ② 本工程滤池反冲洗水重力自流进入排水池,通过潜水泵提升后进入厂外排水系统。 ⑵ 污水再生利用配套管网: ① 宜良县城的再生水供给主要通过现状的第一污水厂为原水的再生水厂供给,再生水厂清水输水经加压后供到再生水厂南侧山体上的高位水池,高位水池出水统一供给宜良县城的再生水。 ② 针对雨季时,道路浇洒及绿化浇灌用水需求较少时,可将大部分再生水不经加压直接作为景观用水排放水系。 ③ 再生水管沿规划道路铺设,充分考虑供水量和用水点的分布,采用环状与枝状管网相结合的管道布置形式,城市主干道的再生水管道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SRTP)管DN100-300mm、球墨铸铁管按照环状网布置。针对次干道及支路、主干道的绿化带,在绿化带或人行道下铺设DN25的再生水管道进行道路浇洒及绿化浇灌。 ⑶ 西河截污管网 ① 西河截污管径为d500mm,截污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承插施工,无法铺设钢筋混凝土管的局部地段,采用HDPE管代替,管埋深在2m左右。管道铺设按整个规划片区北高南高,西高东低。污水干、支管根据片区地势及竖向接入污水干管;设计原则主要依靠重力自流式原则由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局部采用延续性原则根据污水管网现状及规划情况对各污水分区进行局部调整。 ② 设计要求最小设计流速为0.6m/s,最大设计流速为10m/s;管道转弯和交接处,共水流转角不应小于90°。 ⑷ 南盘江截污管网 ① 南盘江截污管径为d500~800mm,截污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承插施工,无法铺设钢筋混凝土管的局部地段,采用HDPE管代替,管埋深在2m左右。管道铺设按整个规划片区北高南高,西高东低。污水干、支管根据片区地势及竖向接入污水干管;设计原则主要依靠重力自流式原则由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局部采用延续性原则根据污水管网现状及规划情况对各污水分区进行局部调整。设计要求最小设计流速为0.75m/s,最大设计流速为5m/s。 ② 截污沟为南盘江柴石滩—南北古城大桥段和狗街大桥—禄丰村出口段沿江两岸情况为农田林地,根据云南省农田灌溉水量标准, 农田亩均废水量取1.2m3/d,截留倍数取n=5,即降雨时的雨水量为旱流农废水量的5倍;根据沿江河岸边截污水量,拟新建2.0m×1.5m(B×H)的生态截污沟。 2.5 投资规模:本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33,000.85万元,其中西河截污工程(含附属工程)可研批复估算投资为8,863.24万元;南盘江截污工程(含附属工程)可研批复估算投资为16,050.54万元;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含附属工程)可研批复估算投资为8,087.07万元。 3、采购需求 3.1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2 合作期限:25年(1年建设期,24年运营期)。 3.3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4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 3.5 采购办法:项目按照PPP+EPC方式实施,成交申请人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人。 3.6 项目公司:本项目设定公司注册资本等于项目资本金为6,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1,3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出资5,2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 3.7 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暂定为6,600.00万元(总投资的20%)。通过政府出资方出资、社会投资人出资予以筹集;若资本金额度增加,则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3.8 项目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部分的25,741.28万元。由项目公司采用收益权质押等方式融资,或由社会资本方提高资本金比例、采用股东借款等方式筹集。政府不承担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和偿债责任。 3.9 其他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引入旗下产业基金以项目注册资本或股东支持(资本公积)等方式出资。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视为政府方投入,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减少项目融资金额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调整可行性缺口补助公式,减少政府补助额度,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除外。 4、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 主体要求: ⑴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⑵ 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且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⑶ 单位负责人(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4.2 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②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3 人员要求: ⑴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投融资或施工或运营维护等,下同)的相关业绩。 ⑵ 申请人至少拟派1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投融资或施工或运营维护等,下同)的相关业绩。 ⑶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提供相关业绩的同时,还需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业主证明。 4.4 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申请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2个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亿元)的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可累加。 4.5 财务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6 投融资能力 ⑴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可累加)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须具备总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⑵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可累加)提供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出具的授信可用额度证明材料、存款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不同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出具的证明材料金额可累加。 4.7 商业信誉 ⑴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执法调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提供承诺函(须如实承诺)。 ⑵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⑶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⑷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 ⑸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具有单位注册地或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于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关于申请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6、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投标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未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CA)的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唯一途径。 6.2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供申请人下载使用,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服务。 6.3 联合体申请人由牵头人凭投标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 7、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提交 7.1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7日9时30分。 7.2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上传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7.3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光盘,递交地点为: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宜良县匡山东路148号原老一中教学楼6楼)。现场光盘递交电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密封方式:将刻录好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鲜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5 联合体申请人由牵头人负责制作、上传并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8、公告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9、其他说明 9.1 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9.2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 采购人: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民路北段住建局三楼 联系人:戴女士 电 话:0871-6752721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30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468033880 邮 箱:753646402@qq.com 2017年5月15日 “......⑴ 宜良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含附属工程)......”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7/12/27 15:25:2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