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委托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初步完成了该项目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空地内启动技改项目,该项目已经由肥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立项,立项文号:东经信备[2017]29号,计划在厂区内新增一座事故池、一座中间水池、一座芬顿流体化床、一座中和沉淀池、一座BioNE池、一座气浮池、一座砂滤池、一套二氧化氯消毒设施,改造一座水解酸化池为反硝化池,使出水水质由《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提高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4/ 2710—2016)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行后,新增排水环节主要有生活污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包括反冲洗废水)。拟与现有工程排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设备统一处理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标准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经采取合理布局、局部密闭、加强污泥的管理等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恶臭气体NH3、H2S的厂界浓度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泵、污泥浓缩机、鼓风机、搅拌机和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其噪声级水平一般在75~95dB(A)左右。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加强设备日常的保养与维护等,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昼夜间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处置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格栅渣、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格栅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进行鉴别,若属于危险固废,则要求按危险固废处置要求妥善处置,建立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污泥经鉴别为一般固废,可仍按现有处理措施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或想获取该项目环评报告的详细资料,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我们将及时回复您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1、建设单位名称:联熹(合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凌云 电 话:18870917355 邮 箱:406679105@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绿地瀛海C楼2702室 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1-67891203 电 邮:258340935@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来源:合肥市环保局,2017-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