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土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为了进一步改善江宁区及太湖流域的水环境,促进江宁区及太湖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拟对土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提标改造,同时将紫金活禽屠宰厂和元润生猪屠宰厂2座屠宰厂出厂水质为一级A标准、日产废水量为3000m3的工业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提标改造项目建成后,土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8000m3/d,其中5000m3/d为原有生活污水,3000m3/d为新增外部畜禽屠宰一级A废水,出厂尾水各项指标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V类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土桥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源主要分布在格栅、集水井、现有调节池、沉砂池、A2O池及污泥池等前端处理环节,拟对现有臭气单元加盖密闭并新增臭气治理工程,工程建成后将大幅度减少现有恶臭气体排放;污水厂拟新接入3000m3/d外部畜禽屠宰一级A污水,为可直排清洁水,该股污水进厂后与现有二沉池达标出水经二次调节池混合直接接入后端新建的深度处理工程处理,几乎无异味影响。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不新增废气产生量,不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不会改变环境敏感点目前的环境功能状况。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对外环境影响程度比正常工况显著增加,因此需要避免事故发生,加强预警,同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易损部件,确保废气治理措施的正常运转。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完成后,正常排放时,尾水进入汤水河的水质情况为:汤水河COD、NH3-N和TP基本不超标,TN由于背景值较高,导致工况一与工况二的TN最大超标距离分别达到3965和3075m,但各预测因子均对污水厂尾水入汤水河与句容河的交汇口下游断面没有影响。 ⑵ 土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成后,总处理规模为8000m3/d,其中5000m3/d为原有生活污水,3000m3/d为新增外部畜禽屠宰一级A废水,出厂尾水各项指标由现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V类水,尾水最终排入汤水河,较本项目建设前,污水处理厂COD、BOD、NH3-N、TP排放量均下降,仅SS、TN、动植物油排放量略微增加,因此本项目对地表水新增的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 污染物(CODMn和氨氮)模拟预测结果显示:20年后项目所在地的高锰酸盐、氨氮在水平方向最大迁移距离分别为18m、23m。总体来说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速度缓慢,对周边环境的地下水影响很小,高浓度的污染物主要出现在项目所在地废水排放处的很小范围内的地下水中。 ⑵ 突发事故时,渗透系数增大,污染物在短时间内扩散范围较大,同时项目所在地周边污染物浓度也增加较快,因此,应及时处理突发事故,以免污染物影响范围扩大。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评述:土桥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源主要分布在格栅、集水井、现有调节池、沉砂池、A2O池及污泥池等前端处理环节,拟对现有臭气单元加盖密闭并新增臭气治理工程,工程建成后将大幅度减少现有恶臭气体排放。本项目仍执行原环评设置的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污水厂运行至今未收到周边居民投诉。 2、废水防治措施评述: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上浮沟;经“A2O”处理后的现有污水与新增屠宰场一级A进水采用“臭氧接触氧化+反硝化曝气生物滤池+硝化曝气生物滤池+混凝沉淀+转盘过滤+次氯酸钠消毒”深度处理工艺,确保出厂尾水各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V类水,尾水最终排入汤水河。 3、固废处置措施评述: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是脱水后干污泥,脱水后干污泥委托江宁国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位于科学园污水厂内的污泥处理中心),经板框压滤脱水后,再将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送至中联水泥厂烧制水泥。 4、噪声防治措施评述: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水泵、鼓风机房、空压机等各类电机设备噪声,噪声级在70-100dB之间,产生的噪声经降低源强、距离衰减、绿化吸收后,得到较大幅度的降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的噪声值要求。 5、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土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属环保项目。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址合理可行;项目产生的废水、噪声等采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治理,能够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大幅度削减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积极、有利的。环评单位通过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和公众调查,以及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污水处理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区域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本工程建设具有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本项目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2、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⑴ 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⑵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⑶ 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⑷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⑸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贾工 电 话:025-52290505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电 话:025-86773179 (来源: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