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为推进石河子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石河子市决定建设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下称“本项目”)。经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授权,石河子市水务局(下称“市水务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师市采购(2017)038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实施机构:石河子市水务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预算:本项目总投资105805.57万元,其中新建工程投资为81932.43万元,存量资产价值23873.14万元。(新建工程投资以实际发生并经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存量资产价值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七、项目内容及规模:石河子存量污水处理厂总体污水处理规模为20万m3/d,厂址位于石河子市北泉镇,距离市区17.8km,厂区总占地387亩,其中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10万m3/d,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10万m3/d。针对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现状的排放标准与出水水质,增加新的处理设施并对现状工艺的进行改造。深度处理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准Ⅳ类标准(TN执行一级A标准)。另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址位于泉七路以东、经三路以西、纬十二路以南、北十五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13.3公顷,处理规模为10万m3/d,设计出水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准Ⅳ类标准(TN执行一级A标准)。新建d1000重力流进厂排水管道共计3300m,污水厂退水管道共计4750m,新建再生水压力流管道共计20080m。 八、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ROT(改建—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合作期限暂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28.5年)。由产权所有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转让存量资产经营权,并收取经营权转让价款。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工作,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及更新改造工作,并有权获得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九、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主体要求: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应具有运营维护单个项目日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经验。 3、财务要求: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以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为准)。 4、企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3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十、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公开招标。 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十一、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投标单位先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xjbt.gov.cn)查看注册须知和CA办理通知进行网上注册,在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自己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在线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方式。 2、报名起始及资格预审文件售出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25日。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10: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资格预审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六室(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 采购单位:石河子市水务局 地 址:石河子市 联系人:朱亚敏 电 话:0993-26100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北一路298号玛河大厦三楼 联系人:房艳红、魏艺婕 电 话:0993-6687863、13999730298、18799079793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石河子市水务局 2017年4月1日 “......另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址位于泉七路以东、经三路以西、纬十二路以南、北十五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13.3公顷,处理规模为10万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