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甘肃平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甘肃平凉工业园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特委托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项目概况:甘肃平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占地60亩,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处理能力为近期处理水量确定为5000m3/d,远期处理能力为10000m3/d,收集处理工业园区电厂路以东、芦寨村以西、南至南山下、北至北山下区域内的生活及生产废水,项目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管网建设长度为124465m。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一)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环境:泾河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项目区大气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3)声环境:医院周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厂拟采用“厌氧-缺氧-好氧的二级生物处理工艺与絮凝沉淀+过滤的三级深度处理+消毒”的组合工艺,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泾河。 (2)厂界四周种植绿化隔离带;及时清理堆存污泥,污泥经脱水后尽快运至填埋场地处置,防止污泥恶臭污染周边环境; (3)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音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4)栅渣、沉砂与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剩余污泥脱水晾晒后用于煤化工企业焚烧或农田堆肥。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向查阅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情况,公众可在企业处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甘肃平凉工业园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工作人员。 2、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评价区域内居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从环保角度公众对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平凉工业园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朱局长 电 话:13830311279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国英一号楼0523室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10-58561690 E-mail:guohuanhongbo@163.com (来源:中国·平凉,2016-09-22) “......一、项目概况:甘肃平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占地60亩,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处理能力为近期处理水量确定为5000m3/d,远期处理能力为10000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