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兰州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PPP项目(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兰州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PPP项目(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已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次),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兰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兰州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PPP项目(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工程和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采购编号:COCITC-WSCLC-PPP01。 2.4 项目概况: 2.4.1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工程和兰州市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第一部分: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工程 ① 生产性构(建)筑物:新建地埋式钢砼箱体一座,箱体土建按40万m3/d预留,设备按30万m3/d配置,地埋式钢砼箱体内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4座、高密池8座、A2O生物池4座、MBR膜池4座、膜设备车间2座、鼓风机房2座、回用水泵房2座、消毒间2座、接触池2座、储泥池2座、污泥处理车间1座,以及附属的除臭间、变配电间、消防水池及泵房、机修间等。 ② 附属建筑物:综合办公楼。 (2)第二部分:兰州市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在兰州市周边沿黄河(范围为红古区至皋兰县什川乡)段13个村镇新建污水处理站,单站最大规模1000m3/d,合计污水处理规模3900m3/d,配套建设DN300污水收集管网119.9km。 2.4.2 项目运作模式 (1) 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工程: ① 改扩建工程总投资256,221.61万元,规模为30万吨/日,土建40万吨/日,拟采用A2O+MBR膜工艺,新建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也将由一级B标准提标到一级A标准。 ② 引入新的社会资本融资建设扩建工程,在合作期限内维护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可用性。 (2)兰州市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兰州市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为新建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 (3)综合考虑两个子项目的现状及背景情况,及发改投资[2016]2231号文中对新建项目的运作模式推进,本项目中两个子项目拟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需无偿、完好、无债务、无担保地移交给兰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5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 ⑴ 第一部分(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⑵ 第二部分(兰州市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2 投资概算 ⑴ 第一部分(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工程)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56221.61万元。其中: 工程费用:195282.18万元;其他费用:33561.89万元;预备费:18307.53万元;贷款利息:7629.30万元。 ⑵ 第二部分(兰州市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6119.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724.26万元;其他费用:2233.62万元;预备费:2295.79万元;贷款利息:866.20万元。 3.3 项目规模 3.3.1 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改扩建工程: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厂一座,土建按40万m3/d建设,设备按30万m3/d配置。 3.3.2 兰州市沿黄河村镇污水厂建设工程:在兰州市周边沿黄河(范围为红古区至皋兰县什川乡)段13个村镇新建污水处理站,单站最大规模1000m3/d,合计污水处理规模3900m3/d,配套建设DN300污水收集管网119.9km。各村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如下: 表3-1各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序号 城镇 建设规模(m3/d) 1 花庄镇 200 2 平安镇 200 3 大同镇 200 4 龙泉寺镇 200 5 红城镇 500 6 苦水镇 200 7 什川镇 1000 8 金崖镇 500 9 河口镇 300 10 岸门村 100 11 柴家台村 150 12 梁家湾村 150 13 达川镇 200 合计 3900 3.4 项目地点 ⑴ 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位于北滨河路西端的和平滩深沟西侧; ⑵ 兰州市沿黄河村镇污水厂所在镇(不含县政府所在镇)。 3.5 运作模式:DBFOT。 3.6 其他采购需求: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独资组建。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4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4.1 经审计的2014年-2016年三年企业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贰拾捌亿元整(或等额外币); 4.4.2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4.4.3 境内申请人须提供纳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近五年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4.5 业绩经验要求(以下三条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 (1)申请人近十年内(2007年7月至今)应有一个采用MBR工艺且规模不小于10万吨/日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或地下净水厂)的投资、运营或MBR设备系统供货、安装、调试业绩,且通过环保验收5年以上(须提供环保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出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注:控股子公司业绩可以作为母公司业绩,但须提供控股证明。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 (2)申请人近十年内(2007年7月至今)应有两个采用MBR工艺在不新增占地、原有污水厂不停产情况下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规模翻倍且不小于2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投资、运营、MBR设备供货、调试业绩,出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注:控股子公司业绩可以作为母公司业绩,但须提供控股证明。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 (3)申请人近十年内(2007年7月至今)应有一个采用MBR工艺且规模不小于40万吨/日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注:控股子公司业绩可以作为母公司业绩,但须提供控股证明。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 4.6 其他要求:无。 4.7 申请人须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兰州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4.8 境内申请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中任何一年的企业征信系统的信用证明材料。 4.9 本次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 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 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 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 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⑴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5日00:00~23:59分。 ⑵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即报名方式):网上方式:已注册为会员的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在线获得。 8、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递交文件地点 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9:3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⑵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及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资格预审时间及开标地点 ⑴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9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⑵ 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2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 11、项目资料目录 11.1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1.2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1.3 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1.4 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采购人: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316号 联系人:鲁耀东 电 话:0931-2324871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01 联系人:李玥萱、刘璐 电 话:0931-8479509-630 “......11 柴家台村 150......”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7/8/23 5:19:50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