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黄流、江北、九所污水厂和九所新区水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的委托,对乐东县黄流、江北、九所污水厂和九所新区水厂PPP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乐东县黄流、江北、九所污水厂和九所新区水厂PPP项目,以下统称“项目”或“本项目”。 1.2 项目编号:XAHC17-008 1.3项目地点:乐东县内。 1.4 建设内容和规模: ⑴ 黄流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近期1.5万m3/d),黄流镇区的污水管网工程及提升泵井的建设。污水处理厂近期征地面积32亩,预留远期用地20亩,共52亩。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661.37万元。 ⑵ 江北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乐东县江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深度达到再生回用水标准)一座, 建设规模为:近期 2016~2020 年:0.5万m3/d;远期2021~2030 年:扩建至1.0万m3/d。新建江北片区污水主干管8700m,管径范围为DN300~DN800。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649.12万元。 ⑶ 九所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本工程内容包括污水管网、中途提升泵站、污水处理厂工艺、土建、电气及相关专业的工程设计。设计污水处理厂工程近期设计规模为3万m3/d,到远期2030年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将达到14万m3/d。本工程为近期工程。污水管网:沿海榆西线、粤海铁路北侧铺设污水截流干管,粤海铁路以北的现状道路敷设的污水支管,工程终点九所镇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21.9378km,管径 d300mm~d1650mm。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391.68万元。 ⑷ 九所新区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水管线工程、净水厂工程,规划确定服务范围为九所镇新区、九所镇旧区、利国、黄流镇以及滨海旅游区,采用石门水库作为水源。①原水管线工程:采用重力自流方式,原水管长度11.5km,通过管径DN1000球墨铸铁管送至九所新区水厂。②净水厂工程:扩建一组规模为4.0万m3/d的水处理主体构筑物,包括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双阀滤池、清水池,废水和污泥处理设施,同时对送水泵房、加药间、配电间等一期已有设施进行扩容改造;另外新建一座综合办公楼, 并对原有办公楼进行改造,使其成为职工宿舍及食堂。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599.07万元。 1.5 投资规模:四个子项目总投资合计约71301.24万元。 1.6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和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 1.7 建设期:黄流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江北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九所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九所新区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建设期为1年。 二、PPP运作方式:本项目将采用 BOT 模式运作。具体采用“项目投资、建设、运维一体化+政府付费购买公共服务”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供排水项目设施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在特许经营期内,回报机制为: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排水设施服务费,供水设施服务费。 2.1 本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人):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2.2 县水务局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与政府方股东代表签订《 股东协议》,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2.3 县水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项目合同》, 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2.4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供排水项目设施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污水处理服务、排水管网和供水设施运营服务。 2.5 九所新区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完工后,项目公司将扩建工程形成的所有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并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九所新区水厂的运营维护。 2.6 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排水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指定机构。 2.7 特许经营期(暂定,以最后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三个污水厂子项目的特许经营期设置为25 年(含建设期2年),自来水厂扩建子项目的特许经营期设置为10年(含建设期1年)。 2.8 回报机制: (1)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 对应污水厂的建设投入和运营成本; (2)排水设施服务费;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对应污水管网和检查井等排水设施的建设投入和维护成本以及项目公司承担的配套工作费用,包括咨询费、 监理费等; (3)供水设施服务费; 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对应水厂、供水管网等供水设施的建设投入和维护成本; (三)采购内容:乐东县黄流、江北、九所污水厂和九所新区水厂PPP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 1、2014,2015年两年平均净资产10亿以上,总资产不低于20亿(或等值外币); 2、至少有三个日供水规模 5 万吨以上的城镇供水项目建设和运营业绩; 3、至少有三个日处理水规模 5 万吨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业绩,以及不少于五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业绩; 4、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且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6、需提供项目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开具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以后); 7、对联合体的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的各方需同时满足以上第1、4、6项要求;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一方满足上述第2、3、5项要求。 8、须通过本项目于2017年4月14日组织的资格预审。 注:本项目已进行过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不再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时间:2017年6月30日8:30:00~2017年7月7日17:00:00 (二)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三)方式:网上购买。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报名费为线下支付,由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现金形式),未支付报名费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3000000.00(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汇款(http://218.77.183.48/htms),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9:30。 2、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协议签订完成后无息退还。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14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7年7月14日9:30。 3、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东侧)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7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采购人: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采购代理机构: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中盐大厦31A1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898-68510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