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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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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32-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17/7/30 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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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31-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8828&classid=858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大召营镇污水处理厂”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召营镇污水处理厂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大召营镇区北部胡韦公路与六支排交叉口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本次评价工程的近期工程建设规模为0.5万m3/d,远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万m3/d,用地面积34.12亩,采用二级生物处理和深度处理相结合的处理工艺,二级生物处理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污泥处理处置采用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理后后外运至新乡市中汇污泥处理厂处理,消毒采用液体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本项目出水水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要求。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反应池、贮泥池、污泥处置构筑物(污泥浓缩、脱水)、污泥浓缩车间等,主要是氨(NH3)和硫化氢(H2S),为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对易产生构筑物进行密闭、厂区绿化,优化布局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经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2S和NH3,排放量分别为0.0007t/a、0.009t/a。经计算大气防护距离在厂界内,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预测结果显示下风向居住区恶臭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评价建议本项目的防护距离为100m;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382m的前高庄村,本项目厂址周围200m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本项目属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0.5万m3/d,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NH3-N、BOD5、TP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Ⅴ类标准)后达标外排卫河。项目建成运营后能大大减少排入本区域地表水体的污水,对地表水环境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项目主要噪声源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加设减震隔音装置、尽量选用噪音小的设备、加强管理,可有效的减少噪声的影响,可控制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栅渣、沉砂池沉砂、脱水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和污泥,其中生活垃圾与格栅栅渣、沉砂一起外运卫生填埋处理;水解池截留污泥、生化剩余污泥和化学除磷泥经脱水后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中的要求进行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如不是危险废物,则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相关要求,运至新乡市中汇污泥处理厂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根据项目环境风险源及事故隐患情况调查,主要对生产系统及贮存单元引起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本项目中的危险物品主要为原料盐酸、二氧化氯,在生产运营中均贮存在储罐中,主要表现为溶液的泄露产生的污染。在遵守相关的环保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

三、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完成后,确保项目投产后的污水处理厂TSP、PM10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H2S、NH3厂界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投产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符合新乡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中贯彻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按照评价提出的要求加强运行期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2、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县大召营镇政府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13503800683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19层11号房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939039093
电 邮:1271135265@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日内。

新乡县大召营镇政府
2017年3月20日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作者:大召营镇,2017-03-21)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本次评价工程的近期工程建设规模为0.5万m3/d,远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万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7/7/30 3:13:3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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