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80-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污水处理厂(原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峰集镇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2527&classid=858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作厂、上峰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汤山街道作厂、上峰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江宁发改字[2017]108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资金。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汤山街道作厂、上峰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汤山街道作厂、上峰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拟对作厂、上峰两污水处理厂改造硬件处理能力;作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万吨/日,上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0.3万吨/日;工程总投资额800万元(含设计、土建、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⑴ 作厂、上峰两污水处理厂改造硬件处理能力,即现有沉沙池污泥处置、增设隔油池、沉沙池、深度处理池,改造混凝沉淀池、厌氧池等;改造进、出水口和计量设备、实验室、加药和压泥机房、在线站房,增加电气控制及仪表仪器、消毒加药装置等。 ⑵ 承包人负责完成但不限于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污泥处置、土建、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2.3 工期150天(含设计及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7月0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质量要求: ⑴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尾水排放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 ⑵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⑶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⑷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申请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2、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⑴ 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⑵ 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⑶ 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① 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②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③ 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四、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申请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为申请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⑴ 牵头设计单位须在近五年(2012年5月)具有1项50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⑵ 施工单位须在近五年(2012年5月)具有1项50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9、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⑴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⑵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2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竹山244号江山大厦C座605室)。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八、本公告发布的法定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汤泉西路18号 邮 编:211100 联系人:郗建松 招标代理: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竹山244号江山大厦C座605室 邮 编:211100 联系人:许康 电 话:025-52165792 “......拟对作厂、上峰两污水处理厂改造硬件处理能力;作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万吨/日,上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0.3万吨/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7/7/21 3:06:04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