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第3123217个访问项目信息论坛
论坛首页
     
主题总数:58156 | 回复总数:99306
 
欢迎『dsm』最新加入论坛
 
     
  您还没有登陆论坛,请登陆 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回贴 发新帖 发布小字报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21798-广东省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017/7/21 0:32:00)
楼主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0
回复数: 94762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4 10:0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广东→ 浏览帖子:1193广东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镇安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7567&bd=8

1193广东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镇安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1193 广 东 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镇安厂) A/A/0 1998年 1月 20 19.9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440604 73500998-8 佛山市新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镇安厂)

675-广东省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343&classid=858

18553-广东省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94655&classid=858

广东省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广东省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2017]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忠义路58号镇安污水处理厂内
2.3 项目建设规模:对污水处理量为25万m3/d的镇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勘察设计。镇安污水处理厂已分三期建成,一期为10万m3/d,二期为10万m3/d,三期为5万m3/d。本次提标改造工程一、二期均采用“改造现有生物池+化学除磷+过滤工艺,三期采用“化学除磷+过滤”工艺。一期新增构筑物主要包括:提升泵池及纤维束滤池(含提升泵池、纤维束滤池、反冲洗清水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鼓风机房、反冲洗废水池等)、一二期加药间及变配电房;二期工程新增主要构筑物为提升泵池及纤维束滤池(含提升泵池、纤维束滤池、反冲洗清水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鼓风机房、反冲洗废水池等);三期工程新增主要构筑物为提升泵池及纤维束滤池(含提升泵池、纤维束滤池、反冲洗清水池、反冲洗泵房、反冲洗鼓风机房、反冲洗废水池等)及加药间。此外,一、二期工程除需对现有生物池进行改造外,还需对鼓风机、细格栅及曝气系统进行改造,三期工程需对细格栅进行改造,全厂除臭系统需改造。
2.4 勘察设计周期:45个日历天。
(1)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及初步设计,同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和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2)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及审查批准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评审或审查发现问题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为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备案)、施工图设计(包括高低压配电工程、自控工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主要工程数量表、设备表)、深基坑支护设计及专家评审,完成初设评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编制后续采购的技术标书、施工期配合服务(含报建过程、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设计变更及其造价估算)、验收过程的技术支持和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配合、竣工图配合等相关服务。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3008700.00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为2788700.00元,勘察招标控制价为220000.00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勘察费按固定单价包干,设计费按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
2.7.1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同时设计必须保证镇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高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GB18918-2002(2006)一级A标准、《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366-2014)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者的较严值。
2.7.3 符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第4.2.1条和第4.2.2条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须涵盖排水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须以设计单位(具备第4.2.2条资质要求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除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且加盖对应单位公章的资料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若双方或一方为省外单位,则省外双方或省外一方须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2月至2017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装订在资信标的正本相应位置中,在资信标的副本中可以提供复印件。)
4.4.4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资信标的正本相应位置中,在资信标的副本中可以提供复印件。)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企业信誉的声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5.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资信标的正本相应位置中,在资信标的副本中可以提供复印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6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4.6.1 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新建或扩建或提标改造的单项规模为20万m3/日或以上的项目设计业绩(不包括类似工程局部改造或技改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类似工程是指生活污水处理厂、净水厂、再生用水厂等对市政截污管道中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设施。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11时30分起至2017年6月21日11时3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如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单位提交。):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由各自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盖单位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刘工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33760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上号D座五楼
联系人:吴工、朱工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8018593、88018628
传 真:0757-83920398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admin的回复(2017/7/21 0:37:00)
1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0
回复数: 94762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4 10:0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广东省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7-07-11 至 2017-07-14止
评标结果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299.0711 300.5962
工期/承诺 45日历天/ 45日历天/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陈贻龙/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59116B号 苏君/0083016

备注: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人员、业绩、获奖、信誉证明或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详见附件。

投诉受理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投诉:
电话:0757-83999763  
传真:0757-8399976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邮编:528000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刘工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33760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上号D座五楼
联系人:吴工、朱工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8018593、88018628
传 真:0757-83920398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017-07-11)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admin的回复(2017/7/21 0:38:00)
2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0
回复数: 94762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4 10:0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广东省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 标 价 299.0711万元
工期/承诺 45日历天/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陈贻龙/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59116b号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定标日期 2017-07-1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017-07-20)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admin的回复(2018/2/21 3:48:00)
3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0
回复数: 94762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4 10:0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资[2017]1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镇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忠义路58号镇安污水处理厂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污水处理量为25万m3/d的镇安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镇安污水处理厂已分三期建成,一期为10万m3/d,二期为10万m3/d,三期为5万m3/d。本次提标改造包括厂区内设备及相关系统改造以及新建提标构(建)筑物两部分。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自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

  2.4 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艺、高低压电气、自动化控制等建设、改造的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建施工及工艺、厂区高低压电气、自动化控制等系统的设备设计、制造、购置、集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等配套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及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相关内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2,003,591.1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提标改造施工后,必须使镇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标准提高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GB18918-2002( 2006)一级 A 标准、《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366-2014)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一级三者的较严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 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年 4 月

  至 2017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给排水相关 专业 高 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专职安全人员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其中至少1名须具有 给排水相关 专业助理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年 4 月至 2017 年 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1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11.1施工员,至少1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11.2机械管理员,至少1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4.11.3管道工,至少1名,须持有平安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管道工证书。

  注:1、上述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上述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年 4 月至 2017年 9 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 2017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起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7 年 11 月 7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7 年 11 月 10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上号D

  供水大厦 座五楼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吴工、朱工

  电 话: 0757-83376055 电 话:0757-88018593、88018628

  传 真: 传 真: 0757-839203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bjzwjfs@163.com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admin的回复(2018/4/5 20:01:00)
4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0
回复数: 94762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4 10:0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84519464541069.jpg
 
   
  图为:2018年3月30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政协委员及信息员视察张槎南北大涌。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6月底前完成3间污水厂提标改造(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5日讯)2018年3月30日上午,佛山市禅城区政协党组成员高成建率领30位政协委员及信息员视察张槎南北大涌、区环境立体监控中心,了解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这里水质、景观都提升了很多,还建了凉亭供市民休闲娱乐!”当日,当信息员陈丽红看到南北大涌海口段整治效果时,不禁由衷发出感慨。据了解,该工程主要对海口泵站至季华路段进行绿化提升、景桥改造、岸线整治、铺设污管、改造两岸景观等,工程长度870米,包括该河涌段向西延伸5米的地块、向东延伸至村民建筑前的地块,以及村内的若干处绿地,目前主体已完工,水质由劣Ⅴ类提升至Ⅴ类。

随后,视察组一行还前往位于丰收街北大数研航遥园的区环境立体监控中心视察,了解禅城如何运用无人机、激光雷达等先进监测手段和技术,不断完善和丰富立体化环境监控网络,提升快速准确分析污染成因和来源的能力。

建设环境立体监控中心是区环保局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污染精准防治能力的重要举措。区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2月,全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52,同比下降8.8%,除PM10浓度上升外,SO2、PM2.5、NO2平均浓度同比降幅均超出10%,空气质量改善明显。针对PM10浓度高、扬尘整治压力大、移动源污染突出、环境承载容量差等情况,今年重点围绕机动车源、工业源、扬尘源等三方面强化措施,精准发力,提升科学支撑科学应对水平。

在做好水文章方面,禅城也不遗余力。禅城水务部门介绍,禅城系统开展以水环境治理为核心的治水、治污工作,今年将重点推进106个水环境整治项目,目前有6个项目已经完工;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镇安、东鄱、沙岗3间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任务,全年新建或连通污水管网不少于60公里;打造“2+3”项目体制,按照每镇街每年完成2条亮点生态河涌建设及不少于3个村居管网项目的任务要求推进。

政协委员们充分肯定了禅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作。区政协委员徐登峰建议,加大洒水频次,洒水范围要扩大延伸至村居道路、内街,有效抑制道路扬尘。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循环经济理念,运用技术手段,有机使用河涌水进行路面降温和减少道路扬尘。对此,区政协委员霍荣铨表示赞同。他还提出,可探索采用雾状的洒水车等方式,更科学、人性化减少路面扬尘。

区政协委员杨钦表示,无论是大气污染防治还是水污染防治,都要体现“精细化”。“站在更高层面,客观梳理问题,找准根源,强化区域之间沟通协调以及部门间联动。”区政协委员姚晓琳也提出“专业的事要让专业的人来做”,邀请专家进行策划,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高成建表示,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作是禅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也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希望政协委员充分利用政协平台,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推动相关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来源:珠江时报,作者:记者陈颜梅、通讯员聂卫国、记者戚伟雄摄影,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8年4月2日)

“......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镇安、东鄱、沙岗3间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任务,......”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admin的回复(2018/4/7 16:39:00)
5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0
回复数: 94762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4 10:0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83230401418494.jpg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号)、环境保护部等1 0部委《关于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 43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的要求,敏感区域(供水通道沿岸、重要水库汇水区、近岸海域直接汇水区等)、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城市等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于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的较严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严格对照上述要求,多次组织各地进一步核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督促加快项目提标改造工作进展。截至目前,我省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仅完成43座,大部分项目仍未按时完成。为进一步推进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2 0 1 8年须进一步加快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确保完成提标改造任务。(计划清单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在2017年的基础上,到2018年底,敏感区域、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其出水要达到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的较严值,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水环境容量适当提高排放标准。
(二)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和榕江龙石、东湖,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深圳河深圳河口,东莞运河樟村(家乐福)等断面的责任城市(县城)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须按照整治计划和出水标准要求开展提标改造工作,于2018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作。
(三)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必须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的较严值。

二、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提标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对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出要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是水环境改善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对敏感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坚决措施对敏感区域排放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促进城镇水环境的实质性改善。
(二)迅速制定提标改造方案。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制定提标改造方案。充分研究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人口规模、城市性质及经济水平、排水体制、进水水质以及污水管网完善程度,从工程建设时间、技术工艺适配度、占地规模、运营成本、施工工期和涉及BOT项目合同内容调整谈判等实际情况出发,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
(三)合理选择技术方案。各地生活污水管理部门要在充分挖掘现有污水处理厂潜能的前提下,寻求最节能、最合理的改造方法,重点突出总氮、总磷控制,采取生物、化学等综合技术,确保达标排放。要以“先功能定位,后单元改造;先优化运行,后工程措施;先内部碳源,后外加碳源;先生物除磷,后化学除磷”的技术原则,根据各厂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措施。
(四)灵活解决存在困难。对进水负荷较低,现状出水水质接近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优先采取运行优化调控措施,根据出水水质尚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指标有针对性的增设提标改造设施;对现状用地不能满足提标改造需求的污水处理厂优先调整平面布局,选择占地较小的深度处理工艺或挖掘建筑物纵向布局空间,构建立体式污水处理系统缓解用地不足问题;对采取BOT方式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要抓紧开展合同调整谈判,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运营费用调整原则,重点考虑提标改造工程增加的投资费用、直接运行成本和合理投资回报;政府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要抓紧落实提标改造工程投资资金和运行费用来源。
(五)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各地生活污水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工期,按照提标改造任务完成时限,倒计时安排项目建设计划,加大资金、人员和机械设备投入。同时要加强施工期间污水处理厂水质水量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达标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a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总协调,污水、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物价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班子,定期会商提标改造工程进展情况,简化项目征地、规划、环评、立项等审批流程,统筹省、市、县资金用于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和运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监督和考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将纳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河长制的考核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将定期派出督察组对提标改造工作进行督导,并进行季度通报,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将提请省政府约谈市县主要负责人。

有关地级以上市要在3月9日前制定完成提标改造方案(内容包括具体项目提标改造计划的进度安排,提标改造方法、具体负责人等),并于每月底将最新进展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备案。

附件:2018年广东省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27日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8-03-21)

“......1 佛山市 镇安污水处理厂 市、县 25.00 2018年底......”

 
     
回贴 发新帖 发布小字报
快捷回复 (作者: )
标题
内容
图片连接
(没有可以不填)
FLASH连接
(没有可以不填)

普通板块 已锁定板块 普通帖 热门帖 置顶帖 精华帖 锁定帖 发新贴 查看精华帖 发布小字报
在线人数:人
您的IP地址是:3.133.107.11,操作系统是:ClaudeBot/1.0,浏览器类型:compat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