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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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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桂林市雁山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4/9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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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雁山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2、建设地址:位于雁山新城(教育园)东北角、桂林至阳朔公路东侧。
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占地约100亩,近期污水处理能力达2万吨/日,远期污水处理能力达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铺设¢600污水主管网2800米,新建进厂道路800米。
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工程投资5000万元,二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
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满足雁山新区大学园区、雁山新区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及桂林市环境保护的需要。
6、合作方式:BOT方式、合资、合作。
7、合作期限:20-25年。
8、投资回收方式:收取污水处理费。
9、前期工作进度:该项目为桂林市2004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分区规划,正在进行详规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10、项目法人: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3号
  联 系 人:张 坤 欧阳莉萍
  联系电话:(0773)2825068
  传  真:(0773)2837495
  邮  编: 541001

(来源:桂林市商务局,2006-5-4)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8-12-15 上午 03:14:1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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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4/9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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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林市雁山新区污水处理工程为2008年桂林市重点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项目占地总面积6.13公顷,项目建设内容为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远期按日处理污水6万立方米规划。配套建设DN300-DN1200污水收集管网23.3公里,建1万立方米/日污水提升泵站1座等。
  
项目总投资6483万元,2008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
  
项目进度: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并获批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征地工作已完成,厂区及进厂道路的初步勘测已经完成,初步设计已进行评审,正待批复。2008年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并完成厂区主体构筑物的土建施工。
  
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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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4/9 2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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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加 入 日 期: 2008-04-07
截 止 日 期: 2008-04-15
招 标 机 构: 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有 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的 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工程招标已在政府采购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规模: 约3205.5m
二、建设地点: 桂林市雁山区
三、招标范围: d800~d1200污水管道3205.5米(施工、安装,不含污水管道采购)
四、资质条件要求:
a、施工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五年内有类似顶管道施工业绩两项:其中有φ1000以上(含φ1000)钢筋砼管道顶管施工业绩;φ1000以上(含φ1000)钢筋砼管道单向顶进长度70米以上,并提供能满足以上业绩的有关证明资料)。
b、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 市政贰级以上(含贰级)
五、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15日,每日8时~12时、14:30时~17:00时。
六、报名地点: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六楼)
联系人:雷冬香 电话:3825942
七、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书、专职投标人证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单位: 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地 址 : 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
联系人: 李 堃
电 话: 3830312

招标代理单位: 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桂林市解放西路3-5号五楼
联系人: 郝 宁
电 话:0773-2834827
传 真: 0773-282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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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18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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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06-17
截 止 日 期: 2008-06-25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拟对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地质勘察
二、竞标编号:GLZFCG2008D0040
三、竞标内容: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文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请按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
四、竞标人资格: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地质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
五、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17日至6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在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出售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含图纸),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特快专递),售后不退。
六、现场勘察:现场勘察于2008年6月20日上午自行进行。(由竞标单位与采购单位联系)。
联系人:曾奇 电 话:15977398092
地 点::桂林市雁山区
(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七、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须以密封形式于2008年6月25日9时整在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楼评标厅递交,逾期不受理。
八、截标地点:于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楼评标厅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九、谈判与评标时间及地点: 2008年6月25日9时整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与评标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楼评标厅,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 话:0773-2856209
传 真:0773-2884686
联 系 人:练红
广 西 科 文 招 标 限 公 司
200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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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7/10 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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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发改投资[2007]334号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建设局(委)、环保局、物价局,自治区农垦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

“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截至2005年,我区已有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贵港、玉林八市和阳朔、临桂县进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其中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四市和阳朔县已经建成投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58.85万立方米。防城港、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六个地级市和其它县(市)尚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区城市(含县城,下同)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8.8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30个百分点。编制实施《“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建设生态广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实现我区“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为动力,以主要江海、重要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为重点,以促进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目标,统筹推进一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08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时,全区设区城市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2010年,全区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开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全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

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十一五”期间,我区共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65项,日处理污水344万立方米,总投资92.54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55项,日处理污水258万立方米,总投资66.02亿元;续建项目10项,日处理污水86万立方米,总投资26.52亿元。
(一)新开工项目实施方案
1、2006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柳州市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柳州市阳和污水处理工程共2项,日处理污水27.5万立方米,总投资6.43亿元。
2、2007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河池市污水处理工程、百色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网管配套一期工程、崇左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贺州市污水处理工程、来宾市城东污水处理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6项,日处理污水61万立方米,总投资14.92亿元。
3、2008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东兴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配套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9项,日处理污水67万立方米,总投资17.28亿元。
4、2009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贵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2项,日处理污水83.5万立方米,总投资22.46亿元。
5、2010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合浦县望州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浦北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6项,日处理污水19万立方米,总投资4.93亿元。
(二)续建项目实施方案
“十一五”期间,我区共有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钦州、贵港、玉林七市和临桂、兴安县污水处理设施续建项目10项,日处理污水86万立方米,总投资26.52亿元。至2006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2.5亿元。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桂林市西城污水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4座污水处理设施要在2007年建成投产,其他6座污水处理厂要在2008年、2009年建成投产。
(三)项目建成投产方案
1、2007年,建成投产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桂林市西城污水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8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1座,总污水处理能力96.85万立方米/日。
2、2008年,建成投产柳州市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柳州市白沙污水处理厂、河池市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百色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配套一期工程(城市建成区部分)、崇左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防城港污水处理厂(一期)、贺州市污水处理工程、来宾市城东污水处理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4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6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23座,总污水处理能力172.85万立方米/日。
3、2009年,建成投产柳州市拉堡污水处理工程、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一期工程、陆川县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8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7.5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座,总污水处理能力230.35万立方米/日。
4、2010年,建成投产柳州市阳和污水处理工程、平南县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2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5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49座,总污水处理能力295.35万立方米/日。
5、2011年,建成投产贵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鹿寨县污水处理厂、博白县污水处理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2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5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61座,总污水处理能力344.85万立方米/日。
6、2012年,建成投产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梧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5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8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64座,总处理污水能力392.85万立方米/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协调组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项目建设,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发展改革、建设、环保、物价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组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筹措和投入力度,抓紧开展污水处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批核准等工作,列入《实施方案》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在计划开工年份的上一年完成设计工作。
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尽快完善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新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与城市道路、小区建设等工程统筹考虑,同步实施。
(三)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放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和经营市场,推广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各地要将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方式、运营年限、污水处理指标要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优惠政策、可能存在风险等向社会公告,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授予特许经营权限。
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承包现有污水处理厂的经营,允许获得经营权的企业对污水处理厂原有人员进行重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重组后的富余人员进行妥善安排。
(四)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列入《实施方案》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地方,都要在2007年底前开征污水处理费,征收到的污水处理费要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费的开征标准原则上不能低于0.5元/立方米,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审批。项目投产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要逐步调整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对暂时不能保本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当地政府要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外,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投入。要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集中财力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加强与银行的衔接和沟通,主动向银行推荐项目,扩大信贷投资规模。要鼓励和积极引进社会投资采用BOT、BT、TOT等方式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要逐步实行股权或经营权转让,回收的资金再投入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六)落实目标责任制。为明确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目标实现,各地要制定项目建设各环节目标计划,把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努力推进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项目审批核准、争取国家投资补助、投资计划下达、统计、监督检查等工作,建设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推进体制改革等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化学需氧量和减排总量的核准等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监督污水处理收费的开征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征地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污水处理费征收、项目实施等工作,项目业主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建设。
(七)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要建立项目建设月报制度,各市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农垦局要在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771-2328815,传真:0771-2328817,电子邮件地址:qfgwtzc@126.com。

附件:1、“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表
   2、“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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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8/27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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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林市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8月27日讯)广西桂林市是国际旅游名城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国家节水城“等荣誉称号,穿市而过的漓江也是世界上风光最秀丽的城市河流之一。但如何做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确保永远碧水蓝天,一直是历届桂林市委市政府久萦心头的大事。

自1976年率先在全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起,桂林市在市区范围内先后建成了较完善的污水处理及管网系统,排水管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9%,居广西乃至全国前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4.53%,,超过广西和全国的平均水平。但12辖县的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尚处于较低水平。

桂林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刘明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截至2007年底,桂林市区和阳朔县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日处理污水能力为23.85万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超过80%。在市辖12县中,阳朔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了一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1万立方米。其他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县,均已开展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其中,临桂县、兴安县、荔浦县已开工建设,灵川县已完成初步设计,平乐县、永福县、龙胜县、全州县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工作,资源县、灌阳县和恭城县均未到达初步设计阶段。目前,桂林市区、阳朔县、兴安县、荔浦县已开征污水处理费。

到2007年底,桂林市五城区及十二县县城生活垃圾日产生总量约为1352.6吨,年产生量为49.17万吨,其中五城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680吨,十二县县城日产生总量约为672.6吨。全市五城区及十二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总量约为910.6吨,无害化处理率为67.32%,其中五城区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十二县县城平均无害化处理率为17.15%。12辖县中除临桂、龙胜、灵川三县外,其余9县均将垃圾倾倒于低洼场地,容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能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无害化处理率均为0%。

根据广西区政府下达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桂林市将新开工13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增日处理污水处理能力44万立方米,总投资11.11亿元。其中,2008年开工建设桂林市上窑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桂林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置项目、永福县污水处理厂、平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2009年开工建设桂林市临桂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桂林市主城区污水治理工程、龙胜县城污水处理工程、资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恭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2010年开工建设桂林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全州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和灌阳县城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实施临桂、兴安、荔浦、阳朔、灵川等污水处理设施续建项目5项,总投资3.3亿元;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除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外,将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投入,通过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集中财力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根据预测结果,到2010年桂林市五城区日产生活垃圾量856.6吨,临桂新区日产生活垃圾量204.2吨。因此,新建市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日填埋能力为1000—1200吨,承担桂林市区、临桂新区的生活垃圾最终处置任务。该项目预算总投资3.15亿元,预计使用16年,计划在2008年底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和审批,2009年开工建设,2010年建成投入运行。各辖县垃圾处理场计划2009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10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使用年限为30-50年。新建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十个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计划总投资6.499亿元,建成后桂林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将超过1900吨。届时,桂林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100%。

(来源:中新网广西频道,作者:记者罗先彬,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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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配套管网23.3公里 2008-2009 6483   管网已开工建设 桂价格[2005]251号批准收费,调整为0.60元/立方米,2005年9月起开征 2008.8 2009.12 2008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2008年8月正式开工 已安排中央投资补助,已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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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12/11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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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完工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2月11日讯)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桂林市喜事连连。近日,作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的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一期即5000吨/日的应急处理设施完工并投入试运营,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及漓江学院雁山校区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处理。

据了解,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项目,计划总投资6483万元,将建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建设达到8万吨/日)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3.3公里。其中,配套主管网分两期建设,一期管网主要解决广西师大雁山校区和漓江学院雁山校区的污水排放,二期管网主要解决桂林工学院、雁山镇和旅专的污水排放。一期管网已于2008年8月开工建设,2009年1月便可完工。

另外,污水处理厂一期5000吨/日的应急处理设施建设已完工,二期2万吨/日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进入招标阶段,将于2009年1月开工建设,2009年底竣工运营。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后,经处理过的污水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排放标准,对改善雁山区城市水环境,提高当地群众生活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其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

(来源:桂林日报,作者:蒋鹏,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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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2/24 2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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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12-24
截 止 日 期: 2009-01-16
1. 招标条件
现有招标项目 桂林市雁山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 由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雁山新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投资字[2005]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地方投资 ,招标人为 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近期2万吨,土建、设备安装及市政工程( 设备、仪器仪表由招标人另行采购提供) ,造价估算约1380万元。
2.2 建设地点:桂阳公路东侧,姐妹桥村南侧
2.3 建设工期:300天(日历天)
2.4 要求质量标准:合 格
2.5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安装及市政工程(不含 设备、仪器仪表 )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及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近五年 完成过规模为 1 万吨 / 日及以上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的厂区设施建设及工艺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或近三年完成过规模为 1 万吨 / 日以上(含 1 万吨 / 日)给水或排水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建造师(项目经理)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近五年 完成过规模为 1 万吨 / 日及以上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的厂区设施建设及工艺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或近三年完成过规模为 1 万吨 / 日以上(含 1 万吨 / 日)给水或排水泵站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要求
4.1 报名资料: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专职投标员证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和近五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不退回)并加盖单位公章。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年12月24日至 2008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西环二路92号六楼大厅)报名。
报名联系人:雷东香 联系电话:0773-3825942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5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截、开标时间,下同)为2009年元月16日9时00分, 地点为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西环二路92号五楼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 地 址: 桂林市普陀路12号一栋一楼
邮 编:541002 邮 编:541000
联系人:李 �� 联系人:王 耕
电 话:0773-3830312 电 话:0773-2180323
传 真: 传 真:0771-2180323
邮 箱: 邮 箱:
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建政东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450016043510596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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