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7207&classid=8586620-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1249&classid=858 关于园区车坊片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经过二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园区已初步建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现代化、信息化高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生态型综合新城区。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要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卫专项规划,2017年将在金堰路东、东方大道南地块建设餐厨及绿化废弃物处理厂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并改扩建第二污水处理厂。此三项目是园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将按照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总体目标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建成后将与周边已有环保项目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资源再生利用示范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项目一、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改扩建项目地址位于现有厂区内及预留用地内,即分别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金堰路25号和金堰路东、东方大道南地块。 4、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归属水污染治理(N7721)。 5、建设投资:本次改扩建工程总投资60124.33万元,包括污水处理部分估算总投资49152.9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41850.95万元;加盖除臭部分工程总投资10971.40万元,工程直接投资8773.73万元。 6、建设规模:扩建规模15万m3/d,并对一期15万m3/d进行改建,改扩建后第二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30万m3/d,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2016征求意见稿特别排放限值。 7、劳动定员及生产班次:一期项目有职工14名,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员工。污水处理设施24小时运行,年运营365天。 8、占地面积:一期工程占地面积157014.04m2,预留用地占地面积83267.13m2。 拟运行日期:2018年10月。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本次设置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万古浜、江滩头、东方文荟苑四个监测点位,SO2、NO2、PM10、硫化氢、氨连续监测7天(监测时间2016.1.6~2016.1.12);臭气浓度连续监测7天(监测时间2016.8.27~2016.9.2);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位臭气浓度未检出,SO2、NO2、硫化氢、氨和PM10监测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二类功能区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在吴淞江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排口上、下游共设8个监测断面(W1~W4、W6~W9,监测时间为2016年1月8日至1月10日),监测3天,每天监测1次;3个调研断面(W5、W10,调研时间为2014年7月、9月、11月;W11,调研时间为2015年7月、9月、11月);监测/调研结果显示,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纳污河道吴淞江所监测的八个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调研的三个断面中:除W5的氨氮和溶解氧出现超标现象(超标率均为33.3%),其余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V类水质标准。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园区各断面水质现状超标原因主要为河流区外上游来水水质相对较差。但是园区通过全面开展河道治理,对区内河道进行轮浚整治,实现了河道水系的畅通,河流水体的自净能力也有所提高,河流的水质在园区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同时,针对地表水局部个别因子超标现象,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拟对现有一期工程进行改建,即一期工程出水由目前《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2标准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特别排放限值,二期工程出水也同样执行该标准。通过提标改造,纳污河道局部个别因子超标现象将可得到改善。 3、声环境: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厂区及预留地块厂区附近设置9个监测点位,监测两天,监测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7日,昼、夜间各进行一次;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较好。 4、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布设5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监测时间为2016年1月8日、2016年8月27日;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总体水质质量较好,D1点位镉、挥发酚、氰化物、砷、铁未检出,pH、铜、锌、硝酸盐、氟化物、镉、铅、镍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Ⅰ类标准,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汞达到Ⅱ类标准,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达到Ⅱ类标准,氨氮、锰、细菌总数达到Ⅳ类标准;D2、D4点位细菌总数达到I类标准总溶解性固体达到Ⅱ类标准外,其余因子所达到的质量标准与D1点位一致;D3点位除氯化物达Ⅰ类标准、细菌总数达到Ⅳ类标准外,D5点位除总溶解性固体达到Ⅱ类标准、细菌总数达到Ⅳ类标准外,其余因子所达到的质量标准与D2点位一致。 5、土壤环境:本项目设置2个监测点位,均位于厂区内,监测时间为2016年1月8日;监测结果表面,区域内各项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土壤质量较好。 6、底泥环境:本次共布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为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厂排口处,根据监测结果,区域内底泥各项因子均在《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中最高容许含量之内,底泥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⑴ 经预测,项目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在厂界处浓度可满足厂界限值要求和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⑵ 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目前无居住、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将来也不得存在环境敏感点。 2、废水 ⑴ 若不考虑一期改建工程实施后对吴淞江水质的改善作用,扩建项目在枯水期正常工况下,吴巷断面的COD、氨氮、总磷的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763mg/L、0.039mg/L和0.007mg/L,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值后,预测值分别为16.463mg/L、0.669mg/L和0.259mg/L,分别占标准54.9%、44.6%和86.3%;扩建项目在枯水期正常工况下,江圩断面的COD、氨氮、总磷的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713mg/L、0.038mg/L和0.007mg/L,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值后,预测值分别为16.413mg/L、0.703mg/L和0.139mg/L,分别占标准54.7%、46.9%和46.3%。 ⑵ 扩建项目建成后,枯水期正常工况下,吴淞江可满足Ⅳ类功能区的水质要求。 3、噪声:根据声环境技术导则(HJ 2.4-2009),本项目噪声影响预测采用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设计院研制开发的噪声环评助手EIAN2.0软件计算得出,本项目新增的风机、水泵等设备采取各种降噪措施,平面布局合理,且厂界四周都有绿化降噪,预测得到的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现有声功能保持不变。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栅渣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脱水污泥交由中法环境公司处理处置,处理处置方式安全可靠,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⑴ 为避免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危害,设计采取以下措施:定期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检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各处理构筑物均为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 ⑵ 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等污染物的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各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经加盖收集后将采取化学洗涤+土壤滤池除臭的处理方法,处理后直接排放。 2、废水: ⑴ 污水经水泵提升后通过细格栅和曝气沉砂池、初沉池后,进入二级处理工艺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本次扩建工程采取的二级处理方式为多点进水倒置AAO+AO的多级AO工艺(类似Bardenpho工艺)。扩建工程和一期工程的二沉池出水进入深度处理系统,即高效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工艺,保证出水水质的可靠度,出水用紫外线消毒(一期工程)补充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部分回用和排放。 ⑵ 由一期工程实际处理效果结合本次新增的深度处理可知,采用上述方法处理后可保证出水达到特别限制要求。 3、噪声 ⑴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风机、水泵等。建设单位计划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选购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构筑物如泵房间、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采用隔声门等加强门窗隔声效果,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如风机和离心浓缩脱水机等,采取加罩封闭、安装消声器等。 ⑵ 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厂内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对应要求,全部委托环卫部门或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处理处置方式安全可靠,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的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可控。因此,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⑴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电 话:0512-67616029 邮 箱:weiw@sz-hkcw.com ⑵ 评价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12-68026636 邮 箱:xumq209@163.com 2、查阅期限:本公告公布日(2016.10.10)起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发放调查表、走访。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公布日(2016.10.10)起10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方: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33号 负责人:魏工 电 话:0512-67616029 电 邮:weiw@sz-hkcw.com 2、评价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号楼1802室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12-68026636 电 邮:xumq209@163.com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10月10日) “......6、建设规模:扩建规模15万m3/d,并对一期15万m3/d进行改建,......”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7/7/18 23:06:2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