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小店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汝阳县小店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1.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1 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59; 1.2 代理机构编号:JTZB-GC-170200; 1.3 项目名称: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汝阳县小店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工程; 1.4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小店镇; 1.5 招标内容:汝阳县小店污水处理厂的勘测、设计、方案投资估算及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工作;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7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8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9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1.10 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6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2.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2.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设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测绘乙级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2.4 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资格证书、其他等级资质和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1 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3.2 购买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项目设计负责人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的资格证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项目设计负责人出具近一年以上加盖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网页查询截图);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版查询截图;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出具近一个月以上加盖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网页查询截图)。 注:若投标单位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文化路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1379035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07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363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