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洋河再生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洋河再生水厂工程可研报告 采购单位 抚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行政区域 抚宁县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4月24日11:22至2017年4月28日11:2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抚宁区长征路254号三楼317室) 开标时间 2017年5月5日 10:00 开标地点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紫金香苑门店)三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开标时间:2017年5月5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抚宁区洋河再生水厂工程可研报告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43350020013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05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4-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4-2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抚宁区长征路254号三楼317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紫金香苑门店)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工程咨询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记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有良好的售后能力,且履行竞争性磋商中的各项规定者。有意者需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本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国(地)税务登记证原件;(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原件;(6)企业近三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三月由社保缴纳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污水处理厂1座,面积为34.8亩,人工湿地1座,面积360亩。处理规模2.5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已建。其中,生活污水约60%,工业废水约40%,该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7万元。针对该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购单位 抚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 抚宁区 电话 0335-6014388 代理机构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长征路254号 联系人 卢静娜 电 话 0335-602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