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7-03-28 截止日期: 2017-04-01 招标编号: 商财采购【2017】034号本次招标项目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夏邑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夏邑县规划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 1.2 项目编号:商财采购【2017】034号 1.3 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境内; 1.4 资金来源:融资 1.5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6 设计周期:30天; 1.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标准。 1.8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一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4 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需具备给水排水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 2.6 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 2.7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2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4.1 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商丘市北海路林河酒厂家属院一排西四楼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夏邑县规划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0-6210518 招标代理: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15993927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