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县捆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蕉岭县水务局委托,对蕉岭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县捆绑PPP项目(项目编号:GPCGD16BM01FC087F)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蕉岭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县捆绑PPP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蕉岭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蕉岭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采购,项目授权主体或其指定机构负责后续实施工作。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五、咨询服务机构: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六、采购需求:蕉岭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县捆绑PPP项目包括蕉岭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5个镇级(广福镇、蓝坊镇、南磜镇、三圳镇、文福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全县8个乡镇200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其配套收集管网,拟总建设规模为26380m3/d,项目总投资约为35949.69万元。 1、蕉岭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蕉岭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近期规模2万m3/d,远期规模4万m3/d(预处理单元、污泥处理单元以及生产性建筑物、辅助建筑物、综合楼按远期4万m3/d;AAO生物反应池及其后续处理单元、各处理单元的工艺设备按近期2万m3/d),投资约为6454.82万元;新建集污主管(DN1200)约4.85公里,集污支管(DN400-DN500)约2.76公里,投资约为6421.61万元。 2、5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新建广福镇、蓝坊镇、南磜镇、三圳镇、文福镇等5座镇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2400m3/d,建设污水收集主次干管(DN200-DN500)长度约44.4公里,投资约为9510.03万元。 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新建200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76个行政村,服务人口约为6.47万人,拟建设总规模3980m3/d,投资约为13563.23万元。 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社会资本方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设计、工程、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申请人可为一个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不超过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牵头人须为运营方,且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1)~(3)点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运营管理能力:应具有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需具备有效的生活污水运营资质,且至少具有一个以PPP、BOT、TOT、委托运营等方式(不含BT)承接且正在运营维护的日处理规模不低于20000m3/d 的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具有不少于20个点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含由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业绩,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提交上述运营维护业绩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应具有符合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以经审计的2015年(含2015年)以后最新一期的财务报告为准,净资产不少于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最近2016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4、蕉岭县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21日前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21日17时30分前将资格申请文件送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10室。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cmegp.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pcgd.com 2、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 3、项目实施机构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邀请书。未收到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大厅 邮 编:51003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62791661 传 真:020-83301107 E-mail:2155613535@qq.com 项目实施机构:蕉岭县水务局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桃源东路1号 邮 编:514100 联系人:赖拥军 电 话:0753-7862172 传 真:0753-7862172 咨询服务机构: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 邮 编:510080 联系人:李先生、钟小姐 电 话:020-87600056 传 真:020-87600933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10月31日) “......2、5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新建广福镇、蓝坊镇、南磜镇、三圳镇、文福镇等5座镇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2400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