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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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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北京市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2016/12/20 1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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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航城再生水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北京新航城再生水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主体
1、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北京新航城再生水厂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2、招标编号:GXTC-1605027
3、项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
4、项目规模:北京新航城再生水厂包括东区和西区两个再生水厂,远期规划处理规模分别为12.5万立方米/日和15.5万立方米/日,投资估算约为12亿元。东区再生水厂规划位置位于大礼路以南、京台高速公路以西,主要承担新航城东区的污水排除需求;西区再生水厂规划位置位于位于京九铁路以东、规划道路以西,主要承担新机场、空军机场、新航城西区的污水排除需求。
5、采购内容:开展尽职调查、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组织完成采购过程、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及配套协议的编制和审定。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
2、具有合法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单位,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或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投融资的财务、法律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和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
3、具有污水(再生水)项目PPP(含BOO、BOT、TOT等模式)咨询服务成功实施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污水(再生水)项目PPP咨询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5、建议直接通过(国信阳光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bidding.org)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完成报名后咨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办理以及电子开评标事宜,电话4006-573-58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招标人:北京新航城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琦
电 话:010-89219565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玉潭巷5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李雪莹、郝晨
电 话:010-88354433-350、397
开户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4、项目规模:北京新航城再生水厂包括东区和西区两个再生水厂,远期规划处理规模分别为12.5万立方米/日和15.5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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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7/3/6 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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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7-02-24
截止日期: 2017-03-17
招标编号: DY2016-01-WS-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北京新航城再生水厂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39526.0万元(人民币)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2月24日9:30至2017年2月28日17:30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主体要求:申请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由不超过三家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财务实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公司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3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以经审计的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4、业绩经验: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公司具有工艺成熟可靠的再生水厂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好业绩经验,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一年以上投资、建设或运营累计日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以上及单体日处理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经验。
5、技术能力:独立申请人/联合体牵头公司或成员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6、法律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负面记录的网站截图;
7、同一法人对项目只能进行一次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关联机构)对项目提交双重或多重投标文件;
8、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公司须满足上述所有资格条件,且联合体其他成员至少须满足上述第1项、第6项和第7项的要求;同时,联合体牵头公司为联合体中出资比例最大的单位。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四、审查标准、方法: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3月17日。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7日9:30;
2、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与黄良路交叉口东北角(东园)新航城投资促进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本项目包含北京新航城西区、东区两个再生水厂,为减少招商工作及提升区域整体效益,拟将两个再生水厂一期工作打包一起招商,在特许经营期内如项目经论证需要进行提标改造、升级扩建等工作,由项目公司继续承担,届时,与区水务局以补充协议方式协商解决。
2、北京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位于京九铁路以东、规划四路以西、天堂河以北,建设规模为5万m3/d,远期建设规模为15.5m3/d。工程拟采用A2O+深床滤池工艺,出水主要水质达到地表IV类水体标准,污泥经脱水至60%后外运处置,工程总占地21.5ha,采用地上封闭式。
3、北京新航城东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位于大礼路以南、京台高速公路以西、田营西沟以北,建设规模为3万m3/d,远期建设规模为12.5m3/d。工程拟采用A2O+深床滤池工艺,出水主要水质达到地表IV类水体标准,污泥经脱水至60%后外运处置,工程总占地19.3ha,采用半地下式。

七、其它补充事宜: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已办理一照一号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PPP项目信息如下:
1、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3、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4、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5、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详见本项目下一阶段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
联系人:刘晓雨
电 话:010-81298151

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联系人:王启龙、姜京睿
电 话:13488675809、18810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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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7/6/2 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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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航城再生水厂PPP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的委托,组织北京新航城再生水厂PPP项目的开标及评标工作,现将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DY2016-01-WS-808
2、项目名称:北京新航城再生水厂PPP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包含北京新航城西区、东区两个再生水厂,为减少招商工作及提升区域整体效益,拟将两个再生水厂一期工作打包一起招商,在特许经营期内如项目经论证需要进行提标改造、升级扩建等工作,由项目公司继续承担,届时,与区水务局以补充协议方式协商解决。
2、北京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位于京九铁路以东、规划四路以西、天堂河以北,建设规模为5万m3/d,远期建设规模为15.5m3/d。工程拟采用A2O+深床滤池工艺,出水主要水质达到地表IV类水体标准,污泥经脱水至国家标准后外运处置,工程总占地21.5ha,采用地上封闭式。
3、北京新航城东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位于大礼路以南、京台高速公路以西、田营西沟以北,建设规模为3万m3/d,远期建设规模为12.5m3/d。工程拟采用A2O+深床滤池工艺,出水主要水质达到地表IV类水体标准,污泥经脱水国家标准后外运处置,工程总占地19.3ha,采用半地下式。

三、开标、评标日期:
1、开标日期:2017年4月17日9:00(北京时间);
2、评标日期:2017年4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四、开标、评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与黄良路交叉口东北角(东园)新航城投资促进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评审结果: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及评分结果,评审小组向采购人推荐的最具竞争力的中标候选人及顺序如下:
第一名: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博大水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名: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第三名: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采购人: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
联系人:刘晓雨
电 话:010-8129815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联系人:王启龙
电 话:010-88086760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2日17:00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及法人签字),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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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9/15 1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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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兴区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已由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大兴发改(前期)[2017]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礼贤镇,京九铁路以东,规划四路以西、天堂河以北。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589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477.3平方米,水处理量5万m3/d。合同估算价193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544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室外工程(包括:红线范围内的热力管道、工艺管道、空气管道、污泥管道、给水管道、再生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室外道路)及构筑物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9-14 17:00:00至2018-9-1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8-9-20 9:30:00至2018-9-25 16:00:00,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8 16:00:00,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艺苑桐城行政办公楼永华南里14号楼A座
联系人:朱红艳
电 话:158031551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
联系人:刘欣
电 话:13693121319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甘家口支行
账 号:5319024293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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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22/4/10 1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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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11N000/ZK-2020-000115
发文单位:区水务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进一步加快推进 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 7月-2022年6月)》的通知
发文序号:京兴政发〔2020〕5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主题分类:环保气象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0-05-08
发布日期:2020-05-08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进一步加快推进 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 7月-2022年6月)》的通知

一图读懂:北京市大兴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北京市大兴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20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精神,严格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的通知》(京政发〔2019〕1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实现水环境治理由城镇地区向农村地区延伸,由解决集中点源污染向消减面源污染延伸,由黑臭水体治理向小微水体整治延伸,由注重工程建设向更加注重运行管理转变,以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小微水体整治、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补短板、强监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环境的需要,为不断提高大兴区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其中新城地区达到96%;全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5%以上;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得到有效巩固,污泥产品本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
  按照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以新增民俗旅游村庄、人口密集村庄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建设84个村庄的村内污水收集骨干管网,其中:2020年完成44个,2021年完成20个,2022年完成20个。结合农村户厕改造,采用收集运输处理等方式解决人口较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镇负责,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务局配合)
  加快推进农村治污扫尾工作,完成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榆垡镇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大兴区采育镇村庄污水处理站工程、大兴区长子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结合实际,对实施村内污水骨干管网的村庄配套建设污水收集池,实现村口截污。(区水务局牵头,青云店镇、庞各庄镇、榆垡镇、采育镇、长子营镇负责)
(二)开展小微水体整治
  开展道路边沟、农村地区沟渠和坑塘等小微水体普查,建立台账,压实属地责任,明确小微水体所有者、使用者和管理养护者整治管护职责。按照污水、垃圾、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和农村户厕改造、土地整理、小微湿地建设等工作协同推进的原则,根据小微水体不同的使用功能,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实现无污水排入、无集中漂浮物、无垃圾渣土、无臭味、无违法建设“五无”目标。(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镇、各街道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局配合)
(三)加强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
  坚持“点、线、面”结合,通过源头治理、末端拦截、分散调蓄、就地处理等方式,消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
  1.雨污混接错接治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问题,防止倾倒垃圾、污水,改造雨箅子等雨水收集口900个,其中:2020年改造300个,2021年改造300个,2022年改造300个。(区水务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2.调蓄设施建设。开展初期雨水、合流制溢流污水调蓄设施规划研究,推进调蓄设施建设(2020年,结合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2处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建设)。逐步建立降雨、排水高峰日和设备检修等特殊情况下污水处理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区水务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配合)
  3.排河口垃圾治理。在排河口试点采取安装垃圾拦截装置等措施,减少垃圾入河。(区水务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委、各镇、各街道负责)
  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到2022年,逐步完善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1.新建再生水厂。
  (1)2020年完成新航城(东区)、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工程建设。2022年完成天堂河第二再生水厂、西红门第二再生水厂主体工程建设,其中:2020年完成规模预测与外部市政配套规划研究,2021年实现工程开工,2022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区水务局牵头)
  (2)2020年完成安定镇、青云店镇、长子营镇、庞各庄镇再生水厂工程建设。(安定镇、青云店镇、长子营镇、庞各庄镇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2.开展管线建设。新建污水收集管线90公里,其中:2020年完成50公里,2021年完成20公里,2022年完成20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5公里,其中:2020年完成2公里,2021年完成2公里,2022年完成1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11公里,其中:2020年完成5公里,2021年完成3公里,2022年完成3公里。(区水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各镇配合)
  推进粪便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开展粪便消纳站、化粪池的污染评价,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排放标准、处理工艺等因素,研究制定粪便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方案。(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五)进一步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
  1.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严禁施工降水和基坑排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排查治理河湖水倒灌问题。对于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加强污泥处置监管,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研究推动污泥产品储存、中转场站建设,逐步增加污泥产品在本区园林绿化工程中的使用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设施改造,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绩效考核付费制度,落实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单位和运行经费。(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排水管网运行监管。开展排水管网权属普查,有序推进无主管网的确权工作,建立完善城市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最长5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排水管网的巡查和管理养护,建立居住小区等专用排水管网定期清掏养护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雨水管网“清管行动”。优化调整路面清扫方式,坚决杜绝垃圾、渣土、路面清洗污水进入雨水口。(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各镇、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健全排污口管理制度,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以不达标水体为重点,排查摸清沿岸排污口底数,逐一登记建档,实现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水务局信息共享。加大整治力度,杜绝污水直排入河(湖)。(各镇、各街道负责,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配合)
  4.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对于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采取相关整治措施。排放含重金属、难以生化降解成分以及高盐度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评估现有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废水对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5.加强水体及岸线垃圾治理。对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治,规范垃圾转运站管理,减少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湖)量,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镇、各街道配合)
  6.加强水环境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重点查处河道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医疗等单位超标排污和偷排污水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防治向雨水管道倾倒污水。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管线巡查、管护和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加强巡查执法,严厉整治单位或个人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物,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等违法行为。(区水务局牵头,各镇、各街道、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区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支持政策
(一)投资建设支持政策
  1.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主体承担,区级再生水厂征地拆迁资金由区级承担,镇级再生水厂征地拆迁资金由镇级承担。对城镇地区污水收集管线、再生水利用管线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70%支持,区级固定资产投资按30%配比,征地拆迁资金由区、镇两级承担。(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相关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农村地区实行企业建厂、政府建网、市区补贴、考核付费的工作模式,推进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建设、专业化运营。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主体承担,征地拆迁资金由镇政府承担。对农村地区污水收集管线骨干管网建设资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70%比例给予支持,区级固定资产投资按30%配比。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发布前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市级补贴资金。(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各相关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运营管理支持政策
  1.区级再生水厂运行费。区级财政承担,污水收集范围内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区水务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镇级再生水厂运行费。在完成升级改造的前提下,运行费由区、镇两级承担。镇级承担污水处理费,计算方式为北京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当前为1.36元/吨)×实际处理量,后期随政策调整同步调整,区级承担其余费用。各镇全面启动污水厂收集范围内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实现应收尽收,并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镇级信息化监控平台。(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各相关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运营经费按照《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农〔2020〕370号)要求执行。相关镇按照特许经营服务协议,对各特许经营主体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配合市级单位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开展收费试点,逐步扩大收费范围(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础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将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纳入建设项目规划储备库,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相关审批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快办理手续,为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和发挥效益创造条件。
(二)强化技术指导
  按照“因地制宜、投入节约、维护简便、节能低耗、运行可靠”原则,参照市水务局编制的农村地区污水治理技术指导手册,突出分类指导和用生态方法解决生态问题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优先使用建设运行成本低、运行维护简便、处理效果稳定并经过充分论证和试点实验的处理工艺和技术,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12-2019)。鼓励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后就地利用。
(三)严格日常监督
  按照“河长制既是工作机制,也是责任制,要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本方案将作为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监督检查,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大违法排污行为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深入推进“清河行动”。
(四)做好宣传引导
  加大节水和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持续推进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向公众开放,引导公众自觉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爱护水设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20-05-08)

“......1.新建再生水厂......(1)2020年完成新航城(东区)、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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