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新疆→ 浏览帖子:1501新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7877&bd=291501新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1501 新 疆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 氧化沟 2001年 1月 10 3.4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650203 45767731-0 克拉玛依市建设局污水处理厂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克拉玛依市 650203 45767731-0 克拉玛依市污水处理厂 21386-新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7032&classid=858 新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厂恶臭气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南郊污水厂恶臭气体治理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1)新建工业建筑面积约57.60㎡,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约5.4m;2)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704.78㎡,屋面面积693.24㎡,砖混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高度约12.47m,主要改造内容:对屋面防水层及破损女儿墙进行维修及门窗更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南郊污水厂恶臭气体治理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计划2017年3月25日进场,2017年6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98天(日历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三、申请人报名 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4日19:00止,每天10:00至13:00,16:00至19:00(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201室联系。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建设局计划科 联系人:杨国艳 电 话:0990-6620435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华、姚亮 电 话:0990-6230002 传 真:0990-6882183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6-12-10 19:55:0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