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09-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4862&classid=858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16]544号批准,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通过政府回购方式,先期由天津静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建设。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仁爱东道与独流减河南路交口,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内。本工程提标改造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B标准,处理能力提高到6000吨/天。 2、本次招标范围为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合同编号:TBXCWSCLTBGZSJ/HT-2016-01。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混凝沉淀池一座、深床反硝化滤池一座,改造进水泵房一座、鼓风机房及加药间一座。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二、计划设计周期 1、实施方案阶段: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25天内,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供图协议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 3、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9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六、购买招标文件 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8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招标人将于2016年10月9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津团公路东侧,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津团公路东侧,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编: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系人:张珍珍 电 话:022-23266688转8047 传 真:022-23256937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022-24538846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6-11-29 0:11:5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