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建设局(以下简称“招商人”)受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委托,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永定城区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人。为拓展融资渠道,加快本项目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一、永定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及建设情况简介 (一)规划思路 1、城市污水管网:沿澧水南、北两岸分别设置,按远期规模一次建设。北岸(老城区)完善合流制,管径D400—1500MM,全长12.85KM; 南岸采用分流制, 管径D400—1600MM,全长13KM。 2、污水处理厂:按城区分布特点,规划布局2座污水处理厂,即北岸宝塔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982.8公顷,近期2万立方米/日,远期8万立方米/日;南岸杨家溪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1290.4公顷,近期5万立方米/日,远期9万立方米/日。 (二)建设状况:污水管网由张家界市政府筹资建设,北岸截污干管基本拉通,南岸截污干管预计今年内建成。北岸宝塔岗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立方米/日)已于2005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南岸杨家溪污水处理厂已规划用地控制。 (三)有关准备:2001年3月28日,省发改委(湘计地[2001]160号)对《张家界市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2001年7月23日,省环保局(湘环评[2001]155号)对《张家界市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02年6月18日,省建设厅(湘建设[2002]225号)对《张家界市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2007年5月,张家界市建设局委托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对《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排污工程规划》进行了修编。 二、拟招商污水处理项目 (一)永定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整体转让(含收购现有2万立方米/日的宝塔岗污水处理厂和新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立方米/日)。 (二)采取BOT模式新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立方米/日。上述两种方式供选择。 三、 投资回报方式 (一)根据特许经营授权年限,合理确定补偿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和收益,从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中逐月或季拨付。 (二)税费优惠:本项目为环保项目,土地可采取行政划拨,还可按免缴所得税、销售税及附加考虑。 四、投标条件要求 1、合作对象须是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经验和业绩记录:有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总承包或运营维护的经验。 3.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4.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和信用支持来满足本项目在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方面的财务需求。 五、投资商提交相关资料的要求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公司基本情况及类似业绩材料;企业若承担过类似工程,则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附建设合同、运行记录、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正式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业); 6、投资合作方案(合作方式、拟投资金额、预期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对招商方的相关要求须作出实质性响应); 7、其他必要的资料。 六、招商联系方式 1、联系地点:张家界市建设局(市城区南庄路花苑1号)。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截止到2008年4月19日17:30前)。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 旭 副局长:07442120019—8202 龚天佐 副调研员:07442120019—8203 向才文 副调研员:07442120019—8304 符启化 科 长 E-mail: fqh1963@163.com 电 话:07442120019—8301 传 真:07442120019—8410 邮 编:427000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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