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3-湖南省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0428&classid=858加入日期: 2016-03-15 截止日期: 2016-04-07 招标编号: HXZB-XT-160301 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计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潭发改环资【2016】61号文件批准建设,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欢迎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竞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鹤岭地区 3、建设规模: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计总规模为5.0104m3/d,Kz=1.38。分两期建设,其中,近期设计规模为1.0104m3/d,Kz=1.58,远期扩建规模为4.0104m3d。 4、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施工图通过有关部门审定。 5、招标范围:鹤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范围为厂区工程,服务范围为鹤岭工业园中部组团及鹤岭镇。厂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预处理、生物池、除锰工艺、污水深度处理系统、消毒池、污泥处理系统、加药间、综合楼以及厂区围墙、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总图应考虑近远期布置。一期工程出水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包含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市政给水、市政排水)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1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详细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2、湖南省以外投标人报名后还须携带上述资料到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进行资质核查,未办理核查或核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报名成功并且资质核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备案账户)一次性转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投标保证金专户。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下账号可任选其一) 1、专户一 户 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宝塔支行 账 号:43050163820800000026 2、专户二 户 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 账 号:1904030529200030792 3、专户三 户 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汇丰支行 账 号:88020312000006364 (1)投标人必须按照潭资源交易【2016】6号文件《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办理《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方能参加投标。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包含已在原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要求详见http://()?lmbh=287&N_ZYBH=5014)。 (2)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① 经办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③ 《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二份; ④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 2、评标办法: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2号令)和《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整体评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也不对未中标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 招标人: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673222234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31-58560896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1-58563896或0731-85161719 “......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计总规模为5.0104m3/d,Kz=1.38。分两期建设,其中,近期设计规模为1.0104m3/d,Kz=1.58,远期扩建规模为4.0104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