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30/2014-0009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4-10-28 文 号:县环保局发[2014]号 关 键 词:汉源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一季度工作小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 汉源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一季度工作小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4年,我县环保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一个目标,两大提升,三线作战”中心工作,在市局指导下,严格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全面推动环保工作开展,现将一季度工作小结如下: 一、第一季度工作小结 (一)总量减排工作。 2月,市环境保护局下达我县国家重点减排项目为新县城污水处理厂、省重点减排项目为:汉源县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汉源县九襄镇污水处理厂、汉源县宜东镇污水处理厂,并要求省重点减排项目必须在2014年12月底前建成运行。因我县以上3个污水处理厂目前不具备运行条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按“削减量不低于拟调整项目,且同类型的项目进行替代”的调整要求,拟将省重点减排项目调整为白鹤污水处理站、富泉污水处理站、小堡污水处理站、市荣污水处理站、干溪坝污水处理站。并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以加快国家、省重点项目减排项目达标运行。 (二)加强污染防治工作 1.抓好工业污染物治理项目实施。目前汉源源富锌业有限公司10万吨电锌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开始试运行,第二条生产线已到后期安装阶段,俊磊锌业有限公司10万吨电锌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开始试运行,第二条生产线也已积极筹备中。 2.抓好农业污染物治理项目。康明养殖场养殖废水废渣综合利用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正在修建田间沼液暂存池,预计6月底可完成验收。 3、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一是协助环科院开展永定桥和龙洞湾饮用水水源点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目前省环境科学院已经完成实地调查工作,我县也已经委托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龙洞湾取水点、永定桥水库取水点周边水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已提交省环科院。二是开展饮用水源监测工作。抓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例行监测工作。三是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加强环境监察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3月,出动环境监察车辆144趟次,监察人员576人次,通过检查,发现污染隐患31个,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28份,督促整改项目28个。 对环境污染纠纷、来信第一时间到现场,及时查处,妥善处理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1-3月,共处置投诉25件,其中:省市环保部门转办1件,书记县长信箱3件,信访投诉2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 (四)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为确保灾后重建项目顺利开工,加快项目环评审批进度,我局主动掌握辖区范围内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基本情况,对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主动与相关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其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对属于省、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及时告知项目业主单位,提供咨询服务,配合做好上报审批工作。 一季度,我局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9个(报告书1个,登记表18个),其中灾后重建项目16个,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8个。同时,加强对试运行企业的环保“三同时”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第一季度,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个,另有2个工业类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正在进行验收。 (五)扎实推进生态细胞创建工作 一季度,完成宜东、唐家、河西、安乐、顺河、片马、河南、小堡、梨园、西溪、清溪第二批11个乡镇的创建规划。 (六)抓好环保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监察能力建设。2014年要完成监察能力建设,达到西部三级标准。3月,已向省环保厅申报参加新进环保人员培训名单,对新进人员进行监察培训,取得环保执法证,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2.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第一委度已完成监测站必要设备仪器采购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对新进6名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准备参加全省监测资格考核。 (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狠刹“四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环保系统工作作风,树立环保干部良好形象。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1.加强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一是在项目建设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的建设内容、规模、性质等进行项目建设;二是督促和指导试运行的企业抓紧时间完善环保设施,备齐相关验收资料,早日完成环保验收。 2.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需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环评的项目完成审批手续,促进项目落地。 3.按照《雅安市科学重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指导意见》为我县“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环保手续的办理提供服务。 (二)加强污染防治工作。 1.积极指导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完成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省级限期治理项目的申报,并按照审批完成时间节点进行督查。 2.协调组织污染源的集中控制和治理,组织指导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一是督促康明养殖场完成污染治理工程,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筛选2-3家畜禽养殖企业开展治理。 3.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一是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二是开展饮用水源监测工作。抓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例行监测工作。三是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抓好应急管理。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要求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采取强力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止事态扩大。要妥善调处环境纠纷和环境投诉,防止爆发大规模集中投诉倾向发生。 2.落实责任分工,将辖区企业划分片区,将监察人员落实责任,分片包干,按季度轮换交叉检查。 3.加强重点污染源日常巡查。确定全县17个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含汉源湖渔业养殖项目),确定监控单元,对企业采取定期不定期以及夜间突击检查的形式,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排污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达标率,对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重处。 (四)加强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减排任务完成。 2014年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是控制总量、削减新增量,即化学需氧量控制在2670.2吨以内,氨氮控制在297.4吨以内,二氧化硫控制在440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675吨以内。 1.抓好四项基础性工作 (1)全县城镇人口控制在10万人以内,燃煤消耗量和畜禽养殖量保持稳定。 (2)严格环境准入,禁止新建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严格控制其他各类燃煤设施建设。 (3)加快白鹤污水处理站、富泉污水处理站、小堡污水处理站、市荣污水处理站、干溪坝污水处理站环保验收,尽快实现正常运行。 (4)督促四川泰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脱硝降氮工程验收。 2.抓好减排项目落实 2014年全县共安排减排项目9个。 (1)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7个,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1020.238吨、削减氨氮81.629吨。白鹤污水处理站、富泉污水处理站、小堡污水处理站、市荣污水处理站、干溪坝污水处理站6个集镇污水处理站减排COD 132.525吨,氨氮7.769吨;汉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减排COD31.713吨,氨氮6.06吨; (2)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个,为四川泰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脱硝降氮工程,可实现削减氮氧化物461.42吨。 (3)农业减排项目1个,为勇军养猪场,可削减 COD50吨,氨氮2.1吨。 (五)扎实推进生态细胞创建工作。 2014年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积极向县政府争取配套创建经费,充分发挥各乡镇做好生态细胞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加快生态细胞建设工作进度。一是要完成已批准实施的6个乡镇技术审核;二是逐步完成第二批11个乡镇的技术审核,三是要对各乡镇生态家园进行命名。 (六)抓好环保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监察能力建设。在2014年完成监察能力建设,达到西部三级标准。对新进人员进行监察培训,取得环保执法证,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2.加强监测能力建设。逐步配齐监测站必要仪器设备。向县委政府申请,通过公开展招考,逐步配齐监测人员。要求企业2014年完成污染源监测监控平台建设。力争年内完成环境监测站建设和监控平台建设,基本形成监测和监察能力,有效增强监管手段和能力。 3.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推进整体素质的提高。 (七)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自觉接受廉洁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抓执行,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汉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5日 “......省重点减排项目为:汉源县清溪镇污水处理厂、汉源县九襄镇污水处理厂、汉源县宜东镇污水处理厂,并要求省重点减排项目必须在2014年12月底前建成运行。因我县以上3个污水处理厂目前不具备运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