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项目名称: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定发改审批[2023]117号 招标人:定远县能仁乡人民政府 项目业主:定远县能仁乡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czgc202305-00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czgc202305-008-01 建设地点:定远县能仁乡 建设规模 工程建设内容为: (1)污水管网:近期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管网DN600,总长度约129m;新建尾水排放管DN300,总长度约为220m;现状污水管网修复DN300-DN600,长度约为1000m。远期工程新建DN300-DN600的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约为3.5km。 (2)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为600m3/d,近期设计处理规模按照400m3/d,远期设计处理规模扩建至600m3/d,预处理单元按照设计规模600m3/d考虑。污水处理站范围主要包含工程界区内所有生产性构筑物,以及厂内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道路、绿化、所有设备和仪器仪表、控制等专业设计。污水厂各种外线交点:给水、排水、电力与电信接线、道路等交点位于污水处理工程界区外1米处。 (3)生态水质提升工程: ①生态塘清淤及改良工程:生态塘清淤量约为7500m3、应急底泥稳定剂投加量4.5吨、应急生物制剂投加量2.7吨; ②生态渠道清淤及生态构建:河道渠道清淤量约为3000m3、跌水台4座,配套拦截网;苦草植物2000m2; ③水生生态构建工程:生态浮动湿地1处,总面积约为180m2;沉水植物150m2;挺水植物942m2;浮水植物130m2; ④人工曝气工程:设置喷泉增氧机2台,循环水量:200m3/h,功率:1.2KW,增氧能力3.2-4.0KgO2/h。 注:本次工程范围为近期工程。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合同估算价:870万元 计划工期 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全部完工且具备正式运营条件总工期不超过75日历天。 (1)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全部的地质详勘、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采购、土建开工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工作,确保项目具备通水条件,达到基本处理能力。 (2)调试期周期:项目主体完工后,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同意后,进入调试期,调试期暂定15日历天;调试期的合格标准:48小时连续出水水质达到设计出水水质标准。 2、运营期:从本项目具备运营服务期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含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生态水质提升工程)、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招标人同意后正式运营服务期之日起 36 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消缺、培训、验收、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运营期内的运维管理以及运营期结束最终移交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具体如下: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各项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运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及附属配套建筑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及自控专业设计、采暖通风设计、消防、给排水专业设计、厂外管线工程设计、绿建设计、基坑支护、环境工程、园林景观、标识系统、标线系统、供电、供水、燃气、道路等室外总体设计)、设计成果评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以及后续的配合服务(负责施工定位放线、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验收等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且确保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等。 (2)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及生态水质提升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处理池、一体化设备、生态塘及渠道、电气工程、自控工程、综合管线、厂区土方、厂区道路、大门、围墙、绿化、厂外道路、供电外线、进出水管线等。 (3)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调试期、消缺、培训、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综合竣工质量验收等)。 (4)本项目的调试期及正式运营期内的运维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生态水质提升工程的运维管理,调试期及正式运营期内按照环保相关规定、项目运营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配置的化验设备、在线监测设备、机修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的第三方运维等。 (5)其他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负责实施范围内可能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清理及赔偿; 3)负责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4)负责承担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桩基检测及复核、沉降观测、防雷及消防检测等费用)、环评费用、水土保持费用; 5)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可能的增容、交通等可能涉及的沟通与协调; 6)运营期期满半年前,招标人有权提前安排第三方运营单位逐步介入运营,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组织运营培训。 7)负责项目合作周期内全过程施工及运维管理工作,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工程保修、运营期结束等工作。 8)其他。 项目类别:EPCO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1)、(2)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1)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1)项目经理(建造师)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参加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R接受□拒绝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3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多标段投标:/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30分至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5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5开标室(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招标文件价格: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投标保证金收取: R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R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声明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账 号:1313052138000134101 ②户 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账 号:176739332149 ③户 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定远民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325027166600014895 ④户 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008098577000100010179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函要求: 1、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 “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招标人:定远县能仁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068县道西50米 联系人:陈元春 电 话:1368550539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杜超、杨文杰 电 话:15395165978、13033001037 (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2023-05-05) “......(2)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为600m3/d,近期设计处理规模按照400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