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四川隆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隆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隆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隆昌县圣灯镇石板村,总规模5.0万m3/d,分2期建设,每期规模2.5万m3/d,本项目为1期1阶段,设计规模1.25万m3/d。采用预处理+A/A/O二级生化处理+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活性砂滤池+臭氧+生物曝气+紫外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主要指标(COD、氨氮、BOD5等)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排放至隆昌河。同时,新建管径DN1000~DN1200污水转输干管约13.00 km。 2、本项目的建设将解决园区内的污水排放和处理,有效减缓区域地表水水体污染,对改善区域环境,完善区域功能,加快区域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隆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 邮 编:642150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8283245959 邮 箱:33152089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香年广场 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558-2271180 邮 箱:67047573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现场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书完善及修改→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工程设计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预测和评价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给出项目可行性结论。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项目拟建地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项目建设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2、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来源:隆昌经济开发区,2016-05-04) “......1、隆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隆昌县圣灯镇石板村,总规模5.0万m3/d,分2期建设,每期规模2.5万m3/d,本项目为1期1阶段,设计规模1.25万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8/12/10 3:56:35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