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6-07-11 截止日期: 2016-07-2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泉县七里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石发改发[2015]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七里社区 2.2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污水能力500立方米;配套管网3500米。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 项目估算价:约50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标段:铺设污水管网3500米,计划投资300万元;二标段:污水处理站建设,计划投资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下午14:30至17时,在(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四栋五号商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投标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外省企业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入库截图,(所带证件、证书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5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17时00分, 地点为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四栋五号商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四栋五号商铺 邮 编:725000 联系人:杨梦月 电 话:15389158910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