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0-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1850&classid=858加入日期: 2016-07-05 截止日期: 2016-07-11 招标编号: CXZFCG20160705-030 为满足曹县不断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保障曹县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批准,现将曹县城乡供水管网项目PPP模式推出,诚邀有实力和经验的投资人与政府共同合作,实现政企社共赢。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资格预审申请人/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曹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管网PPP综合项目 2、采购人: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编号:CXZFCG20160705-030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项目概况 ⑴ 曹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管网PPP综合项目总投资3亿元,项目包括新医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东方污水处理厂收购改造扩建项目、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 ⑵ 其中,新医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约15公里,东方污水厂处理规模6000吨/天,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2万吨/天,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配套管网约5公里。 ⑶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2 合作期限和方式 ⑴ 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30年(含建设期1年)。 ⑵ 在合作期限内,中标的社会资本应按要求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曹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管网PPP综合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 ⑶ 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⑷ 本项目拟采用BOT模式,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5.2 资格预审申请人过去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3 曹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 5.4 投资方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融资方案。 5.5 具有投资实力及实际运营经验的投资者优先。 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申请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北京时间2016年7月5日至7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至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并交验原件,同时将加盖公章复印件交送至曹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一份。 采购人: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274400 联系人:张凡勇 电 话:15053006556 曹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 地 址:曹县财政局PPP办公室 邮 编:274400 联系人:谢小雨 电 话:0530-3233811 “......⑴ 曹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管网PPP综合项目总投资3亿元,项目包括新医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东方污水处理厂收购改造扩建项目、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2万吨/天,......”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6-7-6 16:21:21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