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6-07-05 截止日期: 2016-07-28 招标编号:【2016-030】G17-C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忻州市云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忻州市云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近期)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030】G17-C12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山西省忻州市云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近期)位于忻州市中心城区南云中河南侧、东外环路西侧100米,占地面积约54769.88平方米。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近期)50000m3/d,工程总造价24235.14万元。 2、采购范围:拟定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市场测试、确定社会资本采购程序、拟定采购文件和配套的PPP项目法律文件等专业服务,受政府委托或协助政府参与项目谈判。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服务时间: ⑴ 咨询服务: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 ⑵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具备采购条件后30日内完成。 4、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控制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⑴ 投标人须是山西省财政厅公布的《山西省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晋财金(2016)7号)中的咨询服务机构; ⑵ 2013年以来,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近的、按照现行PPP相关规定实施的污水处理PPP项目业绩; ⑶ 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本项目相近的、按照现行PPP相关规定实施的污水处理PPP项目业绩,且一经选定不得更换; ⑷ 熟悉污水处理业务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法规和规章; ⑸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山西省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中的咨询服务机构。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3、联系电话:0350-3025292。 4、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按下列内容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按照“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要求或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 6、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6年07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忻州市云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街 联系人:董芳梅 电 话:0350-3025453 集采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4层 邮 编:034000 联系人:张新国、白云燕 电 话:0350-3025292 传 真:0350-3025292 开户行:中行忻州分行 帐 号:140480085161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5日 “......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近期)50000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