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6-06-29 截止日期: 2016-07-1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南溪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6]3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原集中村二组尹家湾。 2.2 工程规模:设计污水处理量200立方米/日,管网1.004千米。 2.3 计划工期:8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项目估算价:16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在汉滨城乡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西侧)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与工程专业一致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C证)、土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18时00分,地点为汉滨城乡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 镇 邮 编:725012 联系人:王业波 电 话:1357146889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505室 邮 编:725000 联系人:李金兰 电 话:0915-3222662 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6-7-5 2:34:50修改过)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6-7-5 2:35:13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