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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湖北省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4/5 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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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河污水处理项目 5 2007.12 2009.6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2-20 上午 12:29:12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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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4/5 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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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 融资需求: 14391万元 建设单位: 十堰市污水处理厂 所属行业: 环保 地 区: 湖北省 项目简介: 该工程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鸳鸯村三组马家河、茅塔河交汇处南岸,建设规模为近期日处理污水5万吨,远期规模为8万吨,污水管网长48.24公里工程。采用A2/O生物处理工艺,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 企业简介: 项目前期进展情况: 工程设计 总投资、资金来源及资金需求意向: 工程总投资1.4391亿元,目前资金正在落实 其他说明: 主要设备 格栅、泵、阀门、管材、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 建设内容/ 主要产品 日处理污水5万吨。 建设周期: 2008-1 到 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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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4/5 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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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今年4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将达48亿元 时间:2008-03-17 来源: 荆楚网 秦楚网消息(十堰日报)记者余华韵 实习生汤晶妹报道: 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获悉,今年我市44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将达48亿余元。 城建项目8个。包括城区山地整理项目、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城区西部垃圾处理场工程、丹江口市城区污水处理工程、郧县城关污水处理厂、竹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竹山城关污水处理厂续建项目,涉及资金5.8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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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6/10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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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7个污水处理项目获资金1482万元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7日讯)记者从湖北省十堰市建设委员会获悉,2007年中央财政首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1482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已经划拨我市,十堰市7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获此奖励。 据了解,此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是根据各地上报的建设情况经省政府审核后,中央财政为支持中西部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门设定的。目前,十堰市城区东部泗河污水处理项目100万元、郧县城关镇污水处理项目161万元、郧西县城区污水处理项目232万元、竹溪县污水处理项目283万元、竹山县污水处理项目368万元、房县城区污水处理项目40万元、丹江口城区污水处理项目298万元已全部到位。 据介绍,此项以奖代补资金不得用于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不属于国家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将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建成管网运行情况,以及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情况等进行不定期、重点监督检查,严格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对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它违规行为,中央、省财政将相应扣减或取消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同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湖北新闻网,作者:记者罗伟、通讯员严仲,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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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13 2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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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6-13 截 止 日 期: 2008-07-07 (招标编号:HBGC082055)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 十堰市污水处理厂 委托,对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中央补助投资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项目概况: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近期规模为5万m3/d(远期规模为15万m3/d),占地82亩,工程采用A2/O生物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 B标准排放(按(GB18918-2002)表1一级 A标准预留相应构筑物用地)。建成后,可削减废水污染物BOD5 2372.5 t/a, CODcr 3467.5t/a,SS 2372.5 t/a,TN 182.5t/a,TP 36.5 t/a。核定概算投资为17520万元。 3、招标内容: 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 4、投标人资格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 4.2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排水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3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经验。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6月16日起至2008年6月20日止,每天8:30-11:30; 14:30-17:00。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一路7号 9、现场查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于2008年6月23日前,自行安排。 10、标前答疑:投标人在2008年6月24日前将疑问用书面形式送交或传真至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FAX:027-87273536),招标公司将各投标人疑问汇总整理后,以书面形式答复。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7月7日9: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一路7号 邮 编:430070 联系人:王竞、金红 电 话:027-87273536、87273556 传 真:027-87273536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洪山路支行890015 帐 号:0120108006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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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7/12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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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鄂发改重点[2008]466号 省发改委批复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厂址变更 十堰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厂址变更修编初步设计的请示》(十发改[2008]185号)收悉。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我委曾以鄂发改重点[2007]565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确定建设地点位于马家河、茅塔河交汇处南岸以上约500米处,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截流干管及污水支干管总长49083米,国家发改委审定概算投资14951万元。2008年5月,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对该工程厂址变更(初步设计修编)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将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规模 由于十堰市城市规划修编后原选址相关区域功能发生变化且拆迁成本较高,新场址能较好地保护基本农田,同意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厂址变更为十堰市泗河口(马家河和茅塔河交汇处)下游约1.8千米的鸳鸯乡李家坪村东。 泗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远期(2020年)日处理污水15万立方米,近期建成日处理5万立方米污水处理能力。 二、建设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1、根据国家发改委审核意见,泗河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近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远期达到一级A标准。 2、同意泗河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设计。截污干管及支干管总长48239米,其中马家河截污干管总长14684米,管径为d800—d1500;茅塔河截污干管总长17410米,管径为d600—d1200;支干管总长16145米,管径为d400—d1000。 三、总图及建筑、结构、公用工程 1、同意调整后的总平面设计,厂区近期占地约5.47公顷,总建筑面积5757.29平方米,其中:生产性工程3294.29平方米,辅助建筑2463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971平方米、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同意调整后的建筑、结构设计及电气、仪表和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 四、设计概算 调整后设计概算为17520.2万元,其中:工程费14573.6万元,其他工程费2946.6万元(含预备费786.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0.4万元)。 原鄂发改重点[2007]565号文其他批复内容不变。超国家核定概算部分由十堰市政府按十政函[2008]38号承诺函自行解决。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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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7/12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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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批复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 鄂发改重点[2007]565号 十堰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十发改[2007]280号)收悉。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我委曾以鄂发改地区[2007]393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规模为5.0万m3/d,工程总投资19958.42万元。2007年6月,我委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同意该工程设计规模为5.0万m3/d,与污水处理厂相配套的截流干管及污水支干管总长度为49.083km。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位于马家河、茅塔河交汇处的南岸以上约500m处,占地100.4亩。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范围为城区东部组团,包括茅塔河和马家河至泗河河口整个流域的大部分区域,东起白浪,西至火车站,区内有武当、白浪两个街道办事处和白浪开发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工艺、设备 1、同意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同意本工程采用“A2/O(厌氧、缺氧、好氧)生物脱氮除磷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深度处理工艺”,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机械离心脱水,脱水后泥饼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3、同意粗格栅间与进水泵房合建,细格栅与曝气沉砂池合建,设置螺旋输渣机、吸砂机、砂水分离器等设备。 建A2/O生物池2座、圆形幅流式二次沉淀池2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合建)、二次提升泵房、絮凝沉淀池、D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滤池与反冲洗泵房(合建)、接触消毒池、鼓风机房、圆形污泥浓缩池2座、污泥脱水车间(包括贮泥池和石灰乳加药间)、化学除磷及加氯间、回收水池等建构筑物。辅助建筑有综合楼、变配电间、机修仓库车库、食堂等。 4、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主干管、支干管,合计全长约49.083km,管径为d400~d1500,管材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其中,马家河截流主干管全长14923m,管径d800~d1500,起点为火车站货场,终点为老庄;支干管9条,长7055m,管径d400~d1000;茅塔河截流主干管全长18015m,管径d600~d1200,起点为白浪西路中段,终点为老庄;支干管3条,总长9090m,管径d400~d1000。己建合流制区域按截流式合流制考虑,新开发区域按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考虑。 三、同意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总图布置方案及建筑、结构设计。 四、基本同意电气、仪表和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 五、基本同意环境保护、消防、节能、劳动安全卫生等设计。下一阶段应认真落实、并办理有关手续。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厂及周边的卫生防护工作。 六、设计概算 同意该工程设计概算为20761.34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工程8813.22万元、污水管网工程6558.05万元、其它费用5390.07万元。该工程最终概算以国家发改委核定数额为准。 请进一步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四制”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 二○○七年七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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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8/21 1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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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8-21 截 止 日 期: 2008-09-01 招 标 编 号: HBGC-082045 1.招标条件: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湖北省发改委以 [2008]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污水处理厂,招标人为十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该工程项目代建已具备招标条件,十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本工程经湖北省发改委核定工程概算为14951万元,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近期为5万吨,远期将达到15万吨,采用A2/O工艺,配套建设收集管网38.6公里。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旨在选定该项目建设实施代建人。由代建人按照《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对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实行代建管理,即从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始介入管理,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各项需报批手续,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工程保修等实施代建管理,实现本项目合同约定投资控制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本工程项目代建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4.1.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1.2应至少具有下列资质中的一项,并且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经验: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1.3派驻项目现场的负责人应当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经过专项培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 4.1.4项目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大中型类似工程项目建设技术管理, 经过专项培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 4.1.5项目现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需要。派驻现场的人员应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结构、数量、资格相一致,派驻人员的调整需经委托人同意。 4.1.6在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 4.1.7组织机构完善,人员结构合理,在册建设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30%,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30%,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70%; 4.1.8注册资金 8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1.9净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4.1.10具有承担与代建项目建设管理相应责任的实力。 4.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08年8月22日至2008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9月1日10:00时整,地点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5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人民北路13号 邮 编:442000 联系人:蒲国林 柏长征 电 话:(0719)8652587 (0719) 86929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 邮 编: 430071 联系人:刘伟 叶蕾 电 话:(027)87273536 传 真:(027)87273536 开户行:武汉市商业银行洪山路支行890015 账 号:0120108006581 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标公示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十堰市污水处理厂委托,对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为:HBGC082055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标内容: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中标金额:勘察费 (费率):79% 施工图设计费:193.14万元 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08年7月7日-2008年7月14日内与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湖北二部联系。 联系人:王竞 联系电话:027-87273536 同时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继续合作。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7月7日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0-7-29 上午 05:48:49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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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8/28 1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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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8-28 截 止 日 期: 2008-09-05 招标编号:HBGC-082045 招标条件 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 发改办投资【2007】29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污水处理厂,招标人为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该工程项目代建已具备招标条件,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 本工程经国家发改委核定工程概算为14960万元,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近期为5万吨(远期将达到15万吨),采用A2/O工艺,配套建设收集管网 48.24 公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旨在选定该项目建设实施代建人。由代建人按照《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对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实行代建管理,即从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各项需报批手续,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工程保修等实施代建管理,实现本项目合同约定投资控制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本工程项目代建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4.1.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1.2应至少具有下列资质中的一项,并且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经验: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4.1.3派驻项目现场的负责人应当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经过专项培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 4.1.4项目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大中型类似工程项目建设技术管理, 经过专项培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 4.1.5项目现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需要。派驻现场的人员应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结构、数量、资格相一致,派驻人员的调整需经委托人同意。 4.1.6在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 4.1.7组织机构完善,人员结构合理,在册建设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30%,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30%,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70%; 4.1.8注册资金 8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1.9净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4.1.10具有承担与代建项目建设管理相应责任的实力。 4.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08年8月28日至2008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9月5日上午10:00时整,地点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5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人民北路13号 邮 编:442000 联系人:蒲国林 柏长征 电 话:(0719)8652587 (0719) 86929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 邮 编: 430071 联系人:刘伟 叶蕾 电 话:(027)87273536 传 真:(027)87273536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帐号:70010154800002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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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1 1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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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委托,对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代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HBGC-082045 经资格预审评委会审核,招标人确认,现将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如下: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家单位基本响应了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符合有关条件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公示期5天。 同时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继续合作。 联系人:刘伟、叶雷 联系电话:027-87273536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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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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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6 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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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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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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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1-05 截 止 日 期: 2008-11-11 招标编号:HBGC082099 1.招标条件: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 发改办投资【2007】29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十堰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十堰市污水处理厂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土石方专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十堰市东城开发区鸳鸯乡李家坪东,占地82亩。 3.招标范围:前期土石方工程施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本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4.1.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4.1.3具有承担与本工程施工管理相适应的实力。 4.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08年11月5日至2008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1月11日上午9:30时整,地点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5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 邮 编: 430071 联系人:刘伟 叶蕾 联系电话:13016407655 、(027)87273536 传 真:(027)87273536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帐号:70010154800002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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