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天津→ 浏览帖子:0031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6390&bd=30031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31 天 津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A/0 2005年 2月 45 22.0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120111 10306550-1(02)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黄兰 办公室主任 电话:022-27946467 传真:022-27946467 天津市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路污水处理厂 1628-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9162&classid=858 1631-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9169&classid=858 20930-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5213&classid=858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津沽等四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1、2015年9月25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以下简称“新排放标准”),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新排放标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所属天津东郊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津沽污水处理厂、北辰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天津四厂”)均需要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达到新排放标准中A标准。 2、自2014年1月1日实施特许经营以来,天津四厂按照本公司和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和201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3、就天津四厂提标改造事宜,本公司与天津市水务局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议甲方”)于2016年6月16日联合签署了《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4、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16年6月3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津沽等四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5、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已获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7、本议案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天津四厂提标改造规模: ⑴ 津沽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55万立方米/日)原址提标改造,并利用厂区预留用地扩建规模10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后处理规模为65万立方米/日; ⑵ 北辰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原址提标改造,并利用厂区预留用地扩建规模5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后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 ⑶ 东郊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40万立方米/日)异地建设,迁建提标后处理规模为60万立方米/日; ⑷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45万立方米/日)异地建设,迁建提标后处理规模为45万立方米/日。 2、建设组织模式及特许经营 ⑴ 津沽及北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由本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主体实施,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筹; ⑵ 东郊及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采用“项目换项目”模式,由政府指定投资建设主体、本公司代建实施;待相关融资、代建手续完备后,本公司完成两厂代建工作;工程完工且通过环保验收后,本公司获取迁建提标后的两厂特许经营权; ⑶ 提标改造后,本公司拥有的天津四厂特许经营期限延续原特许经营协议约定。 3、建设工期 ⑴ 津沽及北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应于2017年12月完工并通水调试; ⑵ 东郊及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应于2018年6月完工并通水调试。 4、商业运行:本公司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保验收工作后5日内书面通知协议甲方申请开始商业运行。自开始商业运行日当日,协议甲方应按照《补充协议》及原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5、项目投资:津沽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工程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82,707万元,北辰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工程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46,679万元。 6、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服务费指导单价:参考行业规范和标准,按照补偿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成本并给予合理回报的原则,提标改造工程全部完工且商业运行两年并完成竣工决算前,天津四厂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指导单价为人民币2.62元/立方米。 7、保证水量:提标改造后,天津四厂保证水量均为各厂设计规模的80%。 8、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 ⑴ 建设期内,双方按照原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计算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⑵ 提标改造工程中任何一个项目进入商业运行后,双方按照上述综合服务费指导单价、保证水量,以及原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计算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⑶ 提标改造工程全部完工且商业运行两年并完成竣工决算后,双方依据投资、运营等相关数据,确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执行单价,对上述污水处理服务费据实调整。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基于《补充协议》的内容,天津四厂提标改造对本公司影响如下: 1、津沽、北辰两座污水处理厂投资增加,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成本增加;迁建提标完成后,咸阳路、东郊污水处理厂虽不增加建设投资,但污水处理成本也将增加。为弥补上述投资增加及污水处理成本增加的措施,一方面天津四厂污水处理服务价格将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因规模增加而增加污水处理量,从而增加水费收入,因此,本次天津四厂提标改造不会影响原项目收益水平; 2、项目建设期间,天津四厂将按原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对现状的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不产生重大影响; 3、提标改造完成后,天津四厂出水水质标准提高,符合社会日益关注的环保要求,有利于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2016年6月17日) 加入日期: 2016-06-27 截止日期: 2016-07-01 招标编号: 津建交市设计[2016]0640 报建编号: 1211108020160155 招标备案号:1200201606212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16]11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19349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5万m3/d,依据规划远期达到60万m3/d处理能力,故本期预处理构筑物、部分生产建筑物、生产管理建筑物土建按60万m3/d实施;出水水质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的A标准。新建工程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巴氏计量槽、速沉池、多级AO生物反应池、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回流污泥泵及剩余污泥泵房、反硝化生物滤池、中途提升泵房、高密度澄清池、V型滤池、电磁催化氧化池、臭氧车间、臭氧接触池及射流泵房、紫外消毒渠、出水泵房、出水计量井、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储泥池、化学污泥浓缩池、加药加氯间、液氧储罐间、水源热泵间、雨水泵房等,以及配套附属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地处西青区,东侧为陈台子排水河、南侧为独流减河、西侧为原陈台子村、北侧为现状高压电网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设计,本标段新建一座建设规模为60万m3/d的污水处理设施,最大基坑深度12米,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招标内容: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2月1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取得《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外地进津设计单位其结构专业负责人还应具有在本市主持三项及以上二级及以上(二级:8m≤h>14m)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宝锟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邮 编:300000 联系人:黄雨燕 电 话:022-23951358-658 传 真:022-2395113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敬民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楼 邮 编:300381 联系人:袁晔 电 话:022-23950996-651 传 真:022-23951131 “......⑷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45万立方米/日)异地建设,迁建提标后处理规模为45万立方米/日......” “......2.1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5万m3/d,依据规划远期达到60万m3/d处理能力,故本期预处理构筑物、部分生产建筑物、生产管理建筑物土建按60万m3/d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