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6-05-12 截止日期: 2016-06-10 招标编号: JLJY2016-SG022一、招标条件: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1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商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工艺: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采用采用两级脱氮生物池的后置AO池+IFAS工艺+深度处理工艺,设计规模为10万m3/d;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开发区西北部、高速公路绿化带西侧、自立西街北侧、西新村小八家子,原西部污水处理厂院内;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选定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商,其将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调试、试运行、修补缺陷等工作; 2.4 项目总投资:14573.39万元。 2.5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6年6月10日,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17年10月25日;工期要求:工期502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类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设计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单位具有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2005年至今至少一项污水处理厂 EPC 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一位设计负责人及一名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8日(节假日休息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金川街1078号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鲜章)的复印件 ) ;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 (6)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汽开区管委会(东风大街7766号)42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人报价为暂定价,投标人报价须经长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审定后的单价及总价为合同实际执行的价格。投标人必须出具关于此条款的承诺书(详见附件七)。未出具承诺书或出具的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书 。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水务集团(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3003号)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431-851191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金川街107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31-84490039 传 真:0431-8449003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