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6-06-23 截止日期: 2016-0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乌鲁木齐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纬十五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竞争性磋商招标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只接受前期资格预审入围企业进行磋商。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 2、磋商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资格预审入围企业请于2016年6月23日18点00分至2016年7月4日11点00分期间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项目负责人冯瑞云同志联系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资格预审入围企业。 4、磋商(开标)时间和地点:所有磋商文件应于2016年7月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乌鲁木齐市西河坝后街75号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招标厅。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1~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磋商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5、本公告所有条款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26号财政局4楼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83000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冯瑞云(联系电话:13899851215) 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周旭翔(联系电话:2818423)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3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6-6-23 21:53:2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