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7-天津市海河口南岸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3621&classid=858加入日期: 2016-06-16 截至日期: 2016-06-22 招标编号: 津建交滨海设计[2016]0518(延1) 报建编号: 1213201120160025 招标备案号:12282016042022 设计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滨海设计[2016]0518(延1) 延期原因:一期公告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河口南岸地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以津滨临审批[2016]7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4117258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海河口南岸地区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工程)。该项目拟建设一座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设备分两期安装,近期规模1.5万吨/日;再生水产水规模1万吨/日。总占地面积50188平方米,建筑面积5929平方米,基坑深度大于5米,总投资21376.4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临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河口南岸地区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工程),由中标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等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①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②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③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还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外地进津设计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其项目负责人还应当具有在本市主持三项及以上三级(5m≤h>8m)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2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 地 址:天津临港经济区1号 邮 编:300450 联系人:胡士勇 电 话:022-66619562 传 真:022-6526691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毓秀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4832号(津湾酒店院内) 邮 编:300454 联系人:孙楠 电 话:022-66701321 传 真:022-66701321 “......该项目拟建设一座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设备分两期安装,近期规模1.5万吨/日;再生水产水规模1万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