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12-25 截止日期: 2016-01-15 招标编号: CXZFCG20151225为推动曹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保护当地流域水质和生态平衡,曹县人民政府启动了新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该项目已经曹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并授权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实施单位,现将曹县新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以PPP模式推出,诚邀有实力的投资人与政府共同合作,实现政企共赢。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资格预审申请人/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新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采购人:曹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 3、项目编号:CXZFCG20151225-019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项目概况 4.1.1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新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亿元(具体金额以施工图预算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 4.1.2 本项目规划总规模为4.0万m³/d,一期建设规模为2.0万m³/d,占地53.95亩,主要处理17家企业和一所学校(万通计算机学校)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4.1.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2 合作期限和方式 4.2.1 本项目合作期限不高于30年。 4.2.2 在合作期限内,中标的社会资本应按要求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曹县新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4.2.3 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5、采购需求: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新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各种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提升泵站、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办公楼等)的建设、相关工艺设备的购买及项目的运营。 6、申请人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6.2 资格预审申请人过去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3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6.4 曹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 6.5 投资方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6.6 具有投资实力及实际运营经验的投资者优先。 7、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8、申请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交至曹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并交验原件。 采购人:曹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湘江西路曹县财政局 邮 编:274400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15550162016 “......4.1.2 本项目规划总规模为4.0万m³/d,一期建设规模为2.0万m³/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12-26 21:51:54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