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8-10 截止日期: 2015-09-01 招标编号: GXZB-SJ20150810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红旗岭独立工矿区镍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已由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审批字[201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石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沉降池厂房1260㎡,电化学综合设备间600㎡,预处理厂房1134㎡,综合处理厂房2268㎡,油渣处理厂房600㎡,氧化钙药剂堆场500㎡,建设污水处理构筑物反应池等共3064.4㎡,购置污水里处理及相关设备设施共254台套。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 工程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红旗岭镇。 2.4 设计周期:共25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能力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下午14:00。地点:吉林市旅游宾馆六楼会议室。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7000元。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磐石市石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玉成 电 话:1350090704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江街44-8号 联系人:任馨 电 话:0432-66592588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8-11 5:34:18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