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7-04 截止日期: 2015-07-24 招标编号: 淮财代[2015]23号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机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6453万元,园区新建1座污水处理系统,占地约25亩,一次规划分布实施,一期工程规划规模为0.8万m³/d;远期规模扩至2万m³/d。其中,一期工程设计为4个模块,先建设2个模块0.4万m³/d,运行1个模块0.2万m³/d,今后视水量增长情况逐步增加运行模块。 2.2 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说明和要求,自行踏勘现场地形、地貌,并据此提供设计方案和后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提供后继服务。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方案、初步设计图纸、概算书。并需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包括厂区内各单体构筑物工艺、结构、建筑、电气、自控、给排水等施工图设计及配套厂区给排水(雨水)、道路、围墙、照明等公用设施工程设计。 2.3 设计内容: 2.3.1 设计方案和后期初步设计; 2.3.2 施工图设计; 2.3.3 报送设计概算; 2.3.4 后续服务和技术指导。 2.4 项目地点:季桥化工集中区淮安明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侧、经二十三路东侧地块。 2.5 设计周期:投标人自签订合同起3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5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质量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各专业规范、规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3或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6 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7 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资质: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其2014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保的证明),且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有建设设计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8 拟选派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标分值如下(满分100分): (一)商务服务报价30分 1、各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概况和招标人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设计经验,按设计所需费用进行报价。 2、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设计费,与设计相关的所有配套后续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单价的合计价格等于投标总价。 3、评标时取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进行评标。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多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满分30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即(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每高1%在满分基础上扣0.5分,每低1%在满分基础上扣0.3分,不足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没有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报价。 (二)技术部分67分 1、单位业绩(6分):近三年内有一项处理规模不低于10000吨/天,废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业绩者得2分,每增加一项类似规模设计业绩加2分,此项最高得6分。 2、人员资历(6分) ⑴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2分)具有建设设计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⑵ 各专业负责人:(4分)参与项目人员分别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暖通工程师等,每一个得0.7分,最高得4分(相同专业不得重复计分)。 3、设计实施方案(50分)工艺方案的可行性(50分)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处理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经济性酌情打分,分值范围为30~50分。分为5个等级,依次为30分、35分、40分、45分、50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30分以下(不含30分)得分者视为技术标不合格,直接取消入选资格。 4、现场技术答辩(5分)由项目负责人对技术方案进行现场答辩,优秀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1分。 (三)信用评分(3分): 1、信用优良:AAA得3分;AA得2.5分 2、信用良好:A得2分;BBB得1.5分 3、信用一般:BB得1.2分;B得1分 4、信用偏低:CCC得0.8分;CC得0.5分 5、信用很差:C或未出具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得0分 (四)注:需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5.1 获取时间:请申请人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2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不含节假日)到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63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2 获取方式:报名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4日9时,地点为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联系电话:0517-85189609。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 电 话:0517-85201579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邮 编:223200 联系人:甘士琴 电 话:0517-85983788 传 真:0517-85980788 电 邮:cjzxgs@163.com 项目经办人证号:苏招 H0088号 “......一期工程规划规模为0.8万m³/d;远期规模扩至2万m³/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8-8 2:16:19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