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8-05 截止日期: 2015-08-09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三塘镇污水处理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环资【2015】19号文下达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招标人为衡南县三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且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三塘镇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法人; 1.2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三塘镇三元村; 1.3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1万吨;占地18.58亩; 1.4 招标人:衡南县三塘镇人民政府; 1.5 总投资:约5212万元,其中管网部分约1875万元,污水处理厂工程约2392万元,其它为项目前期征地、拆迁、青苗补偿、“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手续办理等约944万元(最终以县财政部门审核为准)。本项目建设期所投入的资金在经营期内,不影响价格调整。 1.6 资金来源:由项目中标法人单位全额垫资投资建设 (详见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 ; 1.7 项目回报: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三十年特许经营(详见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项目投融资能力和建设经验;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处于盈利状态,且201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纪录; 2.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配备且无在建工程;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为准); 2.5 投标人须具有2年以上在国内经营或正在运营、且累计不低于5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的经验; 2.6 在本项目经营和运营期间,投标人应配备拟任本项目的经营负责人,且具有相应的调试及运营管理经验;同时配备相关技术人员,且近2年内具有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经验;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3.1 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3.2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9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⑴ 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电脑打印,手写不予受理); 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 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⑷ 检察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⑸ 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岗位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 ⑹ 类似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⑺ 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转账凭证(以银行柜台转账单为准); ⑻ 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 ⑼ 与招标人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 ⑽ 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⑾ 如为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对象提供以上第3点资料至衡南县建设工程网络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衡南县建工局)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须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转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规定缴纳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入(以到帐为准)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在转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因标注不明对投标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也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拾万圆整(¥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账户: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衡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帐号: 84102000015473496012; 5.2 诚信保证金: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转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或未按规定缴纳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入(以到帐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在转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凭有效的诚信保证金到账单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将直接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诚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进度达到20%时开始返还,按20%、30%、40%、50%四个节点平均返还,工程进度达到50%时全部返还完毕。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仟万圆整(¥10000000.00元),开户银行:衡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信用社,开户名称:衡南县三塘镇财政所,帐号:84100001650608920012。 招商人:衡南县三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34-8722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女士 电 话:0734-8301427 传 真:0734-830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