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 受辽源市吉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现已初步完成《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辽源二环路与猛虎亮河交汇处,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占地地面积2.87ha,近期2015年设计规模为1万m3/d,远期2020年设计规模为2万m3/d。污水来源为园区内及园区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工艺,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尾水用于中水回用及电厂冷却用水,项目建设不仅能改善园区地表水环境,还能有效减轻了园区供水负担。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⑴ 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对于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文明施工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空气污染降至最低。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小。 ⑵ 对各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封闭,恶臭气体经离子除臭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⑴ 施工期间产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可以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⑵ 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与其它污水一并进行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用于中水回用及电厂冷却用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⑴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消音器,车辆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⑵ 运行期噪声主要为鼓风机、污水提升泵等设备噪声。再采取风机出口安装消音器,污水提升泵房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在厂区内和厂界绿化植树等措施后,经预测,其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⑴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弃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弃方和建筑垃圾一并送城市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⑵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渣、沉砂、污泥和生活垃圾。沉砂可用做建筑材料等综合利用,格渣和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5、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的建设将会造成当地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加重。在采取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区范围;管道施工执行“分层开挖原则”,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采取毛石护坡、挡土坎、加固等措施后,可将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环评结论要点: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产品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卫生防护距离符合满足相应标准,污染物经治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能够减轻对地面水的污染,缓和东辽河水污染问题,能够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因此,本项目在环保上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 您对拟建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⑵ 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⑶ 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2、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⑴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⑵ 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辽源市吉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 话:13694055885 环评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431-89388086 2015年7月20日 “......一、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辽源二环路与猛虎亮河交汇处,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占地地面积2.87ha,近期2015年设计规模为1万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