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7-06 截止日期: 2015-07-1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核[2014]8号文批准建设,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5]41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人为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2 建设内容:建设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 2.3 投资额:约645.58万元人民币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纸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还需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和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中标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且全部上网押证,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需提供连续近6个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7 湖南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4.2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6.2 报名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⑴ 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⑵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⑶ 有效期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⑷ 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⑸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⑹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 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社保证明资料; ⑻ 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带好上述资料原件并备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前来报名,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6.3 报名时间及地点: ⑴ 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⑵ 报名地点: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幢106房)。 6.4 招标文件的发售:报名成立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5 报名成立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处领取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领取施工图时须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开标后完整退回施工图后退回押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湖南省外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及解释权: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8268382)、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8222413)。 招标人: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谭旭辉 电 话:13975586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幢106房 联系人:罗小辉、李龙 电 话:0735-2480916、18673519324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7-31 14:26:45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