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7-24 截至日期: 2015-07-28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及口岸镇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改善项目--青河县子项目(排水工程),已由新发改项目【2011】26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亚行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及口岸镇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改善项目--青河县子项目(排水工程) 2.2 建设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城 2.3 建筑规模:近期污水处理能力4000立方米/日,远期污水处理能力7000立方米/日。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的监理 2.4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1812.16万元 2.5 计划工期:70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乙级)的监理企业资质,类似于本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28日19: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2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座17楼B号 邮 编:830029 联系人:董春娜 电 话:0906-6283111 传 真:0906-628311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路(兵团)支行 账 号:30704801040007866 “......2.3 建筑规模:近期污水处理能力4000立方米/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7-30 4:40:48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