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鹰潭市上清古镇旅游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4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 鹰潭市上清古镇旅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赵俊波 联系人 余向球 通讯地址 江西省鹰潭市上清镇天师路15号 联系电话 13970156810 传 真 — 邮政编码 335000 建设地点 上清镇叶家坎(北纬28˚3′20″,东经117˚0′58″)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利用(D462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600 总投资 (万元) 1728.58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728.5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6年7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及评价任务由来 近年来,龙虎山景区旅游产业飞速发展,对外影响力不断扩大,2011年龙虎山旅游人次突破320万,到2012年,龙虎山景区旅游突破506.36万人次。旅游人数的急剧增加对上清古镇的公用设施造成了压力,由于景区原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设施不完善,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泸溪河,不仅污染水体水质,威胁当地居民身体健康,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因此,为了改善上清古镇的旅游环境,解决水体水质污染问题,提高镇区居民生活质量,鹰潭市上清古镇旅游有限公司拟投资1728.58万元,在上清镇叶家坎新建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该建设项目需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单位接收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建设的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及周围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鹰潭市上清镇叶家坎,地理坐标为北纬28˚3′20″,东经117˚0′58″,用地东、南、西、北面均为林地或山丘。项目所在地四周环境状况见图1,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项目东面 项目南面 项目西面 项目北面 图1 项目四至图 2、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0.6万m3/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0.3万m3/d,二期处理规模为0.3万m3/d。项目附属设施及建筑考虑预留远期扩容的需要,包括预留远期发展用地,固定资产投资按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0.6万m3/d计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污水处理厂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
表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构筑物名称 建设内容 一期工程(0.3万m3/d) 公用工程 提升泵房 S=100m2,一座,与格栅池、调节池合建,一二期合建 沉砂池 Φ1000×4000mm,前设格栅机,格栅宽度800mm,栅隙10mm,一座二格,一座 调节池 13.5m×14.0m×4.5m,地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一座,与提升泵房合建 CASS池 40.0m×15.0m×5.0m,地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一座四格,一座 消毒池 6.0m×3.2m×2.0m,一座二格,一座 贮泥池 4.0m×4.0m×2.6m,一座 污泥浓缩脱水机房 S=180m2,一座 辅助工程 办公综合楼 S=270m2,一座,与食堂宿舍合建 机修间及仓库 S=170m2,一座,与车库合建 配电间 S=120m2,一座 传达室 S=21.6m2,一座 二期工程(0.3万m3/d) 公用工程 沉砂池 Φ1000×4000mm,前设格栅机,格栅宽度800mm,栅隙10mm,一座二格,一座 调节池 13.5m×14.0m×4.5m,地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一座,与提升泵房合建 CASS池 40.0m×15.0m×5.0m,地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一座四格,一座 贮泥池 4.0m×4.0m×2.6m,一座 表2 污水处理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1 总用地面积 m2 12000 其中:一期建设用地面积 m2 8976 二期预留用地面积 m2 3024 2 建筑系数 % 40 3 绿地率 % 30 4 道路长度 m 232 5 围墙长度 m 440 3、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工艺设备见表3,主要自控设备见表4。 表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与规格 数量 备注 一期工程(0.3万m3/d) 一 格栅提升泵房、调节池 1 铸铁镶铜方闸门 300×1500 2台 配电动启闭机 2 回转式格栅 B=0.5m,b=10mm,N=1.1kW,α=75° 1台 格栅渠深6.9m 3 无轴螺旋输送 压榨一体机 B=300mm,L=3500mm,N=1.5kW,Q=2.2m3/h 1套 4 潜污泵 Q=250m3/h,H=10m,N=15kW 2台 1用1备 5 电动单轨吊车 Q=2T,H=4m,N=2.85kW 1台 配电动葫芦 6 轴流风机 Q=8000m3/h,N=1.1kW 2台 7 搅拌系统 1套 二 沉砂池 1 旋流除砂机 N=2.2kW 2台 2 排砂泵 Q=10m3/h,H=7m,N=1.5kW 2台 3 砂水分离器 N=1.5kW 1台 4 电磁流量计 DN300 1台 三 CASS池 1 污泥回流泵 Q=30m3/h,H=10m,N=3kW 4台 2 剩余污泥泵 Q=10m3/h,H=8m,N=1.5kW 2台 1用1备 3 滗水器 Q=500m3/h 4台 4 搅拌系统 4套 四 消毒池 1 巴氏计量槽 标准型,3.5~400L/s 1套 配套检测装置 2 紫外灯管 UV3000PLUS 24根 五 贮泥池 1 污泥提升泵 Q=3003/h,H=8m,N=1.5kW 2台 1用1备 2 立式搅拌系统 1套 六 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及鼓风机房 1 带式压滤机 Q=8m3/h,B=1.0m,N=1.1+0.37kW 1套 2 污泥螺杆泵 Q=8m3/h,H=0.3MPa,N=1.5kW 2台 1用1备 3 冲洗水泵 Q=12.5m3/h,H=60m 1台 4 空压机 Q=0.17m3/min,P=0.7MPa,N=1.5kW 1台 5 加药(PAM)装置 溶解箱1000L,N=2.2kW 1套 6 加药计量泵 Q=400L/h,P=0.8MPa 2台 7 水平螺旋输送机 Φ=260mm,L=7.0 1台 8 倾斜螺旋输送机 Φ=260mm,L=4.0m,α=30° 1台 9 鼓风机 Q=2.99m3/min,P=0.06MPa,N=5.5kW 7台 4用3备 10 轴流风机 Q=3800m3/h,N=0.12kW,P=100Pa 4台 11 电动单梁起重机 S=10m,N=0.36×2+3kW,Q=4T 1套 配套电动葫芦 12 电动葫芦 N=1.5kW,起吊重量1T 1套 13 管道混合器 DN100 2个 14 管道过滤器 DN50 2个 二期工程(0.3万m3/d) 一 格栅提升泵房(一、二期合建)、调节池 1 潜污泵 Q=250m3/h,H=10m,N=15kW 1台 新增 2 搅拌系统 1套 二 沉砂池 1 旋流除砂机 N=2.2kW 2台 2 排砂泵 Q=10m3/h,H=7m,N=1.5kW 2台 3 砂水分离器 N=1.5kW 1台 4 电磁流量计 DN300 1台 三 CASS池 1 污泥回流泵 Q=30m3/h,H=10m,N=3kW 4台 2 剩余污泥泵 Q=10m3/h,H=8m,N=1.5kW 2台 1用1备 3 滗水器 Q=500m3/h 4台 4 搅拌系统 4套 四 贮泥池 1 污泥提升泵 Q=3003/h,H=8m,N=1.5kW 2台 1用1备 2 立式搅拌系统 1套 表4 主要自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与规格 数量 备注 1 分体式超声波液位计 0~10m,4~20mA,220V 1套 提升泵房 2 分体式超声波液位差计 0~10m,4~20mA,220V 2套 粗格栅 3 在线PH仪 pH 0~14,4~20mA,220V 1套 差分式电极 4 在线COD测量仪 10~5000mg/L,4~20mA,220V 1套 进水,重铬酸盐法 5 分体式电磁流量计 DN250,4~20mA,220V 2套 进水 6 分体式超声波液位计 0~7m,4~20mA,220V 1套 污泥池 7 在线污泥浓度计 0~10g/L,4~20mA,220V 1套 红外光散射原理 8 在线DO测量仪 0~20mg/L,4~20mA,220V 1套 出水,荧光法 9 在线COD测量仪 0~100mg/l,4~20mA,220V 1套 出水,重铬酸盐法 10 在线氨氮测量仪 0~30mg/L,4~20mA,220V 1套 出水,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11 明渠流量计 0~400L/s,4~20mA,220V 1套 出水 12 分体式超声波液位计 0~10m,4~20mA,220V 1套 出水 4、污水处理厂设计 (1)服务范围 本项目一期工程服务范围东至城门村,南至琵琶岭山麓,西至上清加油站,北至鹰厦铁路,整个服务范围面积为797.52hm2,二期工程服务范围与一期一致。 (2)设计进、出水水质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修正版),参考江西省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确定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上清古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就近排入泸溪河,目前纳污段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分为Ⅲ类水域功能,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详见表5。 表5 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 水质指标 类别 pH SS CODCr BOD5 NH3-N TN TP 进水水质 6.5~8.5 200 220 120 25 35 3 出水水质 6~9 20 60 20 8 20 1 5、项目投资及建设进度安排 上清镇污水处理厂固定资产投资按建设规模0.6万m3/d计算,项目总投资为1722.3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652.12万元,设备费为537.42万元,安装工程费为115.88万元,其他费用为416.94万元。 项目配套建设截污干管工程(管道总长15401m,含污水中途提升泵站),建设时间为2015年7月~2016年6月,建设期为12月,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进行。 6、公用工程 (1)给水:由上清镇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2)排水: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及清下水用暗管收集后直接排出厂区,废水经厂内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泸溪河。 (3)供电:由上清镇供电所供给。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一期工程厂内劳动定员11人,其中生产工人9人,管理服务人员2人,主要岗位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65天,二期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 三、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12000m2,东西长约120m,南北宽约10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调节池、CASS池、消毒池、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污水处理构筑物和办公综合楼、食堂宿舍、机修间及仓库、车库、配电间、传达室等附属建筑物。项目污水处理构筑物基本位于厂地西南面,办公综合楼、食堂宿舍均位于厂地东北面,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八。鹰潭市主导风向为东北偏东风,办公楼和宿舍位于上风向区域,污水处理厂日常运作不会对职工日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污水处理厂总平面布置合理。 四、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版)》中第一类 鼓励类中二十二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版)》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需要限制、淘汰的生产装备,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五、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在江西省鹰潭市上清镇叶家坎,根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初步意见,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符合选址规划要求。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25)》中提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面积为220km2,根据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分布特征,将风景区中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划入核心景区,面积为39.90km2;依据风景名胜区景源价值的高低及地域的关联特征,将风景名胜区按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进行分级保护,其中三级保护区保护内容为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根据风景名胜区地形、水系分布和总体布局,污水采用分区分片排放,规划在上清镇接待次中心、上清宫景区修建上清污水处理设施,将片区的生活污水排至污水处理设施集中进行净化处理。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位于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处于核心景区范围之外、三级保护区内,与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环境相协调,因此本项目符合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后,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对外围居民影响较小,与周边环境兼容,选址可行。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现状为林地和耕地,不存在原有污染及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上清镇位于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南部,东至塘湾镇、耳口乡,西连龙虎山镇,南北邻上清林场,西南接金溪县。上清镇属上清宫景区的重要游览区、旅游接待次中心,距离江西省对外交通中心之一的鹰潭市26km,距离江西省会城市南昌市仅有140km,其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8°02′49″,东经117°01′54″。鹰厦铁路从古镇区北侧穿过,东距鹰厦铁路上清站约3km,可依托浙赣线、鹰厦线、京九线、皖赣线四大铁路以及320、206两大国道构筑对外交通网络,交通极为便利。 本项目位于鹰潭市上清镇叶家坎,地理坐标为北纬28˚3′20″,东经117˚0′58″。 2、地形地貌 上清镇国土总面积51km2,镇区面积0.47km2,全镇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东面多山,西北为丘陵谷地,集镇中部地势较为平坦。上清古镇周围属泸溪河剥蚀层堆积阶地,基岩主要为第三纪砖红色、紫红色中细粒砂岩,地基土为第四纪冲积层、坡积层以及红砂岩,承压力一般为20~50t/m2,土壤多偏酸性。低丘岗地以红壤为主,耕作土以红壤性水稻土和冲积沙壤较多。 3、气候气象 上清镇位于赣东北,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区,年平均气温17℃,一月份平均气温6.2℃,七月份平均气温28.5℃,年平均降雨量1500mm,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偏东风,具有四季分明、气候宜人、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等特点,适合野生动植物生长,适宜发展旅游业。 4、水文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河流为泸溪河,泸溪河发源于武夷山脉福建光泽的白云山西北麓,经江西省资溪县、贵溪市流经上清镇。上游古称沂溪,又称泸溪河,上清附近又称上清溪,下游称白塔河,在余江县锦江镇附近汇入信江,为其最大支流,最终入鄱阳湖。泸溪河为古镇骨架水系,由东向西流贯全区,河水清澈,是一条旅游观光水道。泸溪河通过上清镇镇区段河床宽约150m,平均水深2m,年平均流速0.29m/s,枯水期平均流量14.67m3/s,水力坡降1.04‰。 5、植被 上清古镇北侧大上清宫附近的植被以自然林和板栗林为主,植被景观较好;南侧山体的树木茂盛,以板栗林、人工林为主;边上村和城门村周边植被以板栗林、杂木林为主;上清镇区、桂洲小学以及泸溪河周边区域以板栗林为主且植被环境一般。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旅游等) 2013年,在鹰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鹰潭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克服欧债危机及国内经济持续下行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的战略部署,着力做好“物流、旅游和铜产业”三篇文章,大力推进“四个鹰潭”建设,国民经济运行实现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各项社会事业持续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1、行政区划 鹰潭市总国土面积3556.7km2,现辖贵溪市、余江县、月湖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信江新区,共44个乡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2013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114.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0.2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52.73%。 2、综合 2013年鹰潭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53.4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55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346.37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162.55亿元,增长9.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6:63.4:28.0调整为8.0:62.6:29.4。 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92.65亿元,比上年增加13.31亿元,增长16.8%,增幅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66.13亿元,增长12.4%。县域财政总收入达到85.58亿元,增长17.1%,过亿元的乡镇达到7个。 全年完成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93.97亿元,增长20.1%。从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11.07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投资243.9亿元,增长14.7%;第三产业投资139亿元,增长32.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90元,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832元,增长11.7%。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达到13768元和6032元,分别增长9.4%和9.7%。 3、农业 2013年,鹰潭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1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4.6%。其中,农业产值26.52亿元,增长4.3%;林业产值3.85亿元,增长1.5%;牧业产值30.13亿元,增长4.1%;渔业产值8.62亿元,增长8.4%。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达到15.71万公顷,增长2.7%。粮食产量实现“十连丰”,全年粮食产量达到69.63万吨,增长1.9%。全年肉类总产量12.66万吨,增长2.4%。水产养殖规模基本稳定,全年水产养殖面积为8249公顷,下降0.3%,水产品总产量4.77万吨,下降0.5%。 4、工业 2013年鹰潭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21.96亿元,增长12.3%。其中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完成38.62亿元,增长31.5%,重工业完成283.34亿元,增长10.1%。 5、交通 境内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015.55公里,比上年增加1.5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89公里,与上年持平。全年铁路、公路、水路共完成客运量5978.73万人,增长4.1%,其中铁路旅客发送量531.46万人,增长6.9%,公路客运量5402万人,增长3.8%,水路客运量45.27万人,增长2.9%;完成货运量7633.5万吨,增长15.9%,其中铁路货物发送量392.03万吨,增长3.1%,公路货运量6794万吨,增长17%,水路货运量447.47万吨,增长15.3%。 6、文化、教育 2013年鹰潭市有线广播电视用户21.27万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5.52%,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7.32%。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627所,其中普通高校1所,成人高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13所,普通中学76所,小学325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幼儿园208所。全市在校学生222938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在校生分别达5073人、56822人和 104574人,特殊教育在校生164人,在园幼儿38911人。拥有专任教师12664人。全市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为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8.7%。 7、旅游 鹰潭市地处世界自然遗产龙虎山、圭峰、三清山、武夷山、五府山等“五山环绕地”,境内有国家级风景区龙虎山、中国道教圣地“嗣汉天师府”、象山森林公园、上山修竹山庄、白鹤湖、鬼谷洞、香炉峰、三阳硐府等自然景观,还有南宋四大书院之一的象山书院、赣东北红色根据地遗址、畬族风情、四大古镇、明清建筑群等人文景观。
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根据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所在区域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根据《2011-2013年龙虎山例行监测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2013年泸溪河环境现状监测统计及评价结果见表6,可见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水质指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表6 2013年泸溪河环境现状监测统计及评价结果 单位:mg/L(pH除外) 监测因子 监测时间 pH CODCr BOD5 NH3-N TP 1月 7.32 5.29 2.59 0.23 0.013 3月 7.32 2.5 1.08 0.238 0.005 5月 7.47 6.94 1.16 0.121 0.005 7月 7.14 9.65 1.35 0.157 0.034 9月 7.15 5.15 2 0.2 0.005 11月 7.49 5.28 1.16 0.071 0.011 平均值 7.32 5.80 1.56 0.17 0.012 单因子指数 0.16 0.29 0.39 0.17 0.06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功能区声环境2类区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区域土壤、动植物现状见表7,可见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良好。 表7 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区域土壤、动植物现状一览表 调查内容 调查结果 土壤 项目所在区域属泸溪河剥蚀层堆积阶地,土壤多偏酸性,低丘岗地以红壤为主,耕作土以红壤性水稻土和冲积沙壤较多 植物 项目所在区域大上清宫附近的植被以自然林和板栗林为主,植被景观较好;区内南侧山体的树木茂盛,以板栗林、人工林为主;边上村和城门村周边植被以板栗林、杂木林为主;上清区、桂洲小学以及泸溪河周边区域以板栗林为主且植被环境一般 动物 区域内主要动物有麻雀、喜鹊、鸡、水鸭、青蛙、蛇类等 其它 项目现状植被覆盖率85%,水土流失类型以地表径流冲刷引起的水力侵蚀为主,主要形式为面蚀,其次为沟蚀,流域内平均水土流失强度为760t/km2·a,属轻度流失区,其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位于江西省鹰潭市上清镇叶家坎,地理坐标为北纬28˚3′20″,东经117˚0′58″。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位于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处于核心景区范围之外、三级保护区内,评价范围内主要史迹景观区有天师府、大上清宫、上清古镇等,评价区域内没有珍稀动植物。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8和附图三。 表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①(m) 规模 环境功能 大气 环境 上清镇 E 500 12218人 二类区 桂洲村 SE 2000 2020人 刘家 WSW 1450 67人 火场 WSW 1710 245人 渐浦村 SW 1900 402人 汉浦村 NNW 1000 332人 水环境 泸溪河 E 420 中河 Ⅲ类 声环境 厂界外1m — — — 2类区 注:① 指与污水处理厂厂界最近距离。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上清镇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NH3和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具体标准值见表9。 表9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6 0.15 0.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TSP 年平均 日平均 0.2 0.3 PM10 年平均 日平均 0.10 0.15 NO2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8 0.12 0.24 H2S 一次 0.0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NH3 一次 0.20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可知,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表水体属Ⅲ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0。 表1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类别 pH CODCr BOD5 NH3-N TP Ⅲ类 6~9 ≤20 ≤4 ≤1.0 ≤0.2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市上清镇叶家坎,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见表11。 表1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2类区 60 5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2。 表12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类别 pH 溶解性总固体 CODMn NH3-N 总硬度(以CaCO3计) Ⅲ类 6.5~8.5 ≤1000 ≤3.0 ≤0.2 ≤450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废水 项目本身为污水处理厂,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后的尾水。污水处理厂接纳的生活污水经“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调节池+CASS池+消毒池”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尾水排入泸溪河,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3。 表1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类别 执行标准 pH SS CODCr BOD5 NH3-N TP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6~9 20 60 20 8 1 2、废气 (1)项目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4。 表1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甲硫醇 0.00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 甲硫醚 0.07 三甲胺 0.08 H2S 0.06 NH3 1.5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2)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5。 表1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基准灶头数 对应灶头总功率 (108J/h) 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mg/m3) 净化设施最低 去除效率(%) 小型 ≥1,<3 1.67,<5.00 2.0 60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噪声排放限值见表16;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噪声排放限值见表17。 表16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 间 夜 间 标准来源 70 5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表1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2类区 60 5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置,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建议项目一期工程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65.7t/a、8.76t/a,二期工程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31.4t/a、17.52t/a。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 图2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 图3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运营期工艺流程说明: (1)生活污水进入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经粗格栅拦截较大的悬浮物或漂浮物,如毛发、塑料制品等,然后由水泵提升进入沉砂池。 (2)旋流沉砂池前置细格栅,拦截粗格栅未截留的悬浮物或漂浮物,然后进入沉砂池,利用水力涡流,使泥砂和有机物分开,加速砂砾的沉淀,以达到除砂的目的。 (3)沉砂池出水进入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的调节,调节后进入CASS池,按照曝气—沉淀—滗水3个阶段顺序完成一个污水处理周期,池中形成厌氧—缺氧—好氧—缺氧—厌氧交替的环境,达到去除废水中有机物和脱氮除磷的效果。 (4)CASS池出水进入消毒池,水中的各种细菌、病毒、寄生虫、水藻以及其他病原体受到一定剂量的紫外C光辐射后,其细胞组织中的DNA结构受到破坏而失去活性,从而杀灭水中的细菌、病毒以及其它致病体,达到消毒杀菌和净化的目的,经消毒达标后的废水排入泸溪河。 (5)CASS池中剩余污泥排入贮泥池中进行浓缩沉淀,部分污泥回流至CASS池进行反应,浓缩污泥经带式浓缩压榨一体机压滤后外运处置,污泥浓缩产生的上清液和浓缩脱水产生的滤液回流至提升泵房一并处理。 (6)格栅池和沉砂池产生的栅渣和沉砂定期外运处置。 二、主要污染工序 污染影响时段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 1、施工期污染因素分析 本项目建设过程包括各类建(构)筑物的建设装修等。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水、气、声、固体废物、生态等环境影响问题,如不加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 (1)施工废气 施工扬尘污染是施工期主要的废气污染源,根据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影响起尘量的因素包括:基础开挖起尘量、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带泥砂量、水泥搬运量、以及起尘高度、空气湿度、风速等。 另外,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原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排出的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THC、CO、NOx等,同时车辆运输时将产生扬尘,对道路沿线的自然景观和居民生活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详见表18。 表18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序号 产生原因 产生地点 污染物名称 1 土方挖掘、土方回填及堆放 场界内、堆存点 扬尘 2 建材搬运及堆放 场界内、堆存点 扬尘 3 施工垃圾清理及堆放 场界内、堆存点 扬尘 4 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 场界内、道路 扬尘、尾气 5 风力 场界内、道路 扬尘 根据类比调查,距离施工场地100m处的TSP监测值约0.12~0.79mg/Nm3。 (2)施工噪声 施工阶段噪声主要来自于基础开挖、混凝土搅拌、墙体支砌及装修过程。设备噪声主要有静态打桩机、挖掘机、混凝土振捣器、搅拌机、塔吊、运输车辆等,根据《建筑声学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经类比得到,常用的建筑施工机械噪声声级见表19、施工期交通运输车辆噪声排放情况表20。 表19 建筑施工机械噪声声源强度 单位:dB(A) 序号 施工机械 测量声级 距声源距离(m) 1 静压打桩机 80 15 2 挖掘机 85 15 3 混凝土振捣器 105 15 4 搅拌机 80 15 5 塔吊 85 15 表20 施工期各交通运输车辆噪声排放统计 单位:dB(A) 声源 大型载重车 载重车 轻型载重卡车 声级dB(A) 95 80~85 75 (3)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①生活污水 根据工期安排,施工人员分批入驻工地,高峰时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约20人。施工期间,工地生活用水按100L/人·d计,用水量为2m3/d;排放系数以0.8计,排放量约为1.6m3/d,经旱厕处理后回用于农田。 ②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工地开挖泥浆水,施工设备的冷却水和清洗水、冲洗地面水和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含有一定泥砂和少量油污,废水经隔油、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工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产生量约10m3/d,部分回填,其余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约20人,工地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产生量约为10kg/d,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工程在施工期间,需要开挖一定土方量,在土方的开挖、堆积、运输、回填过程中,如管理不当必将给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工程的施工占有原地貌、土地及植被造成扰动和破坏,在不采取措施下,由于径流的作用极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运营期污染因素分析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后的尾水。污水处理厂接纳的生活污水经“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调节池+CASS池+消毒池”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尾水排入泸溪河。废水产排污情况见表21和表22。 表21 项目废水产排污情况一览表(一期工程) 污染物 污染源 水量(m3/a) pH SS CODCr BOD5 NH3-N 生活污水 进水浓度(mg/L) 1.095×106 6.5~8.5 200 220 120 25 产生量(t/a) — 219 240.9 131.4 27.375 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处理 出水浓度(mg/L) 1.095×106 6~9 20 60 20 8 削减量(t/a) — 197.1 175.2 109.5 18.615 排放量(t/a) — 21.9 65.7 21.9 8.7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6~9 ≤20 ≤60 ≤20 ≤8 表22 项目废水产排污情况一览表(二期工程) 污染物 污染源 水量(m3/a) pH SS CODCr BOD5 NH3-N 生活污水 进水浓度(mg/L) 2.19×106 6.5~8.5 200 220 120 25 产生量(t/a) — 438 481.8 262.8 54.75 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处理 出水浓度(mg/L) 2.19×106 6~9 20 60 20 8 削减量(t/a) — 394.2 350.4 219 37.23 排放量(t/a) — 43.8 131.4 43.8 17.5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6~9 ≤20 ≤60 ≤20 ≤8 (2)废气 ①恶臭污染物 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产生源为污水处理厂的格栅池、沉砂池、CASS池、贮泥池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恶臭污染物主要为甲硫醇、甲硫醚、三甲胺、NH3、H2S等,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源强类比江安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估算出该项目主要恶臭源强指标详见表23。 表23 恶臭源强估算表 单位:g/h 项目 处理规模(万m3/d) 恶臭产生量 甲硫醇 甲硫醚 三甲胺 H2S NH3 江安污水处理厂一期 1 ≤1.2 ≤0.58 ≤0.12 ≤0.23 ≤26.96 上清污水处理厂二期 0.6 ≤0.72 ≤0.35 ≤0.07 ≤0.14 ≤16.18 恶臭污染物的产生量与所选处理工艺有关,长泥龄污水处理工艺所产生的臭气浓度低于短泥龄的处理工艺,臭气浓度随扩散距离的增大而衰减,100m外其影响明显减弱。 ②食堂油烟 选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运行过程中,主要为厨房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 项目设有食堂,拟设小型炒菜灶1台,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中、小型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均为2000Nm3/h,则项目建成后总排风量为2000Nm3/h。厨房灶具一般日运行约4小时,总产生油烟废气约0.8万Nm3/d,240万Nm3/ a。按就餐人数11人次计,厨房食用平均耗油系数以30g/人·次计,则每日耗油量约0.33kg。厨房的作业基本程序包括煎、煮、炸、炒等,据类比调查,油烟产生量约占总耗油量的2.8%,则油烟产生量约为9.24g/d(3.37kg/a),初始平均排放浓度约为1.16mg/Nm3,本项目必须安装净化效率达60%的油烟净化设备,经处理后,排放量按使用量的40%计,则年排放量为3.7g/d(1.35kg/a),通过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4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食堂厨房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用暗烟道集中至建筑物的顶部排放。食堂油烟产排污情况见表24。 表24 食堂油烟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烟气量 (Nm3/a) 产生浓度/ 产生量 处理措施 排放浓度/ 排放量 标准 (mg/m3) 食堂油烟 2.4×106 1.16mg/m3 3.37kg/a 油烟净化设备(净化效率60%) 0.46mg/m3 1.35kg/a 2.0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防治措施及降噪效果见表25。 表25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源强 单位:dB(A) 设备 名称 设备位置 数量 治理前源强 噪声控制 措施 治理后源强 对最近厂界的影响值 风机 污水处理厂 13 95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60 50(东面) 空压机 1 95 60 各类泵 18 85 50 由表25可见,在采取一定的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栅渣、沉砂、污泥等。 ①生活垃圾 共有员工11人,每人每天产生量以0.5kg计算,产生量为2.01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②栅渣 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栅渣量约为219t/a,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③沉砂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砂量约为246.4t/a,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④污泥 根据《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要求,污水处理厂以贮存(即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量约为2336t/a,经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理后含水率小于50%,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气污 染物 施工 期 施工场地 TSP 根据类比调查,距离施工场地100m处的TSP监测值约0.12~0.79mg/Nm3 运 营 期 恶臭 污染物 甲硫醇 0.72g/h,无组织排放 甲硫醚 0.35g/h,无组织排放 三甲胺 0.07g/h,无组织排放 H2S 0.14g/h,无组织排放 NH3 16.18g/h,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 油烟 2.12mg/m3,0.006t/a 0.85mg/m3,0.002t/a 水污 染物 施工期 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CODcr、SS、BOD5、NH3-N 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施工废水经隔油、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 运 营 期 生活污水(2.19×106m3/a) SS 200mg/L,438t/a 20mg/L,43.8t/a CODCr 220mg/L,481.8t/a 60mg/L,131.4t/a BOD5 120mg/L,262.8t/a 20mg/L,43.8t/a NH3-N 25mg/L,54.75t/a 8mg/L,17.52t/a 固体 废物 施工 期 建筑垃圾 砂石、废料等 10m3/d 0t/a 生活垃圾 塑料袋、废纸等 10kg/d 0t/a 运 营 期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2.01t/a 0t/a 污水处理 系统 栅渣 219t/a 0t/a 沉砂 246.4t/a 0t/a 污泥 2336t/a 0t/a 噪声 施工阶段噪声主要来自于基础开挖、混凝土搅拌、墙体支砌及装修过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 项目位于鹰潭市上清镇叶家坎,属于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处于核心景区范围之外、三级保护区内,评价范围内主要史迹景观区有天师府、大上清宫、上清古镇等,评价区域内没有珍稀动植物。项目建成后,在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加强绿化,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现状。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扬尘 据有关资料介绍,汽车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占扬尘总量的60%以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面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m/m2。 车辆行驶扬尘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交通沿线。表26为一辆10t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尘量。 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方法。 表26 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 单位:kg/km·辆 P(kg/m2) 车速(km/h) 0.1 0.2 0.3 0.4 0.5 1 5 0.051 0.086 0.116 0.144 0.171 0.287 10 0.102 0.171 0.232 0.289 0.341 0.574 15 0.153 0.257 0.349 0.433 0.512 0.861 20 0.255 0.429 0.582 0.722 0.853 1.435 另外,汽车行驶扬尘与道路状况有很大的关系。场地、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其抑尘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有人曾作过洒水抑尘试验,结果见表27。 表27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距离(m) 5 20 50 100 TSP小时平均浓度(mg/Nm3) 不洒水 10.14 2.89 1.15 0.86 洒水 2.01 1.40 0.67 0.60 试验结果显示,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 评价要求: (1)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从加强施工管理着手,提倡文明施工。加强运输管理,做好材料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防散失、防泄漏措施。 (2)物料运输不堆尖、不满出车厢,中速行驶,防止沿途散失和尘土飞扬;且进出场地时车速要小于5km/h。 (3)建筑垃圾做到合理堆放,及时清运,对干燥建筑垃圾进行洒水,减轻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 (4)在施工现场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石灰和熬炼沥青,外购搅拌好的商品混凝土使用,避免现场搅拌产生扬尘污染。 (5)风速大于4m/s时,禁止进行存在起尘隐患的施工作业;且施工现场地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地面干化后需立即进行喷水抑尘,特别是在大风天,每天地面洒水量不得小于4~6次。 (6)在作业区土方及道路洒水,或定期清理道路积土,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使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降至最小。 (7)加高施工场地的围幕,可适当减小扬尘污染范围。 (8)车辆驶出时需对车槽、车身、轮胎进行及时清洗,防止施工尘土带出对沿路空气质量和道路清洁产生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可使扬尘影响降至最小范围。 2、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如推土机、挖掘机、载重汽车、搅拌机、振捣器等。虽然施工噪声仅在施工期的土建施工阶段产生,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但由于噪声较强,将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极易引起人们的反感,所以必须重视对施工期噪声的控制。各个施工段的噪声在不同距离上的衰减情况详见表28。 表28 土石方、打桩与结构阶段噪声达标距离 单位:dB(A) 预测距离 预测阶段 10m 20m 40m 80m 160m 320m 640m 1280m 土方石阶段 77 71 65 59 53 47 41 35 打桩阶段 91 85 79 73 67 61 55 49 结构阶段 85 79 73 67 61 55 49 43 由表28可见,施工期在不采取任何噪声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土石方和结构阶段产生的噪声分别至施工场界外127m、320m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标准要求(夜间标准限值为≤55dB(A))。 根据现场调查,污水处理厂施工场界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上清镇约1200m,昼夜间噪声至敏感点处达标,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必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防治: (1)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如采用静压管桩系统等新技术,静力桩机噪声约在80dB(A)左右,比振动桩机少15~25dB(A)左右,使噪声污染从源头得到控制; (2)因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而对局部施工单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又不现实,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高噪源同时进行,如在振捣棒使用时,停止打桩作业; (3)如根据工况要求在夜间需连续作业,必须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方可施工。且在施工现场,采用柔性吸声屏替代目前通用的尼龙质地的围幕,并尽量加高东南面的围幕,既可抵挡建筑噪声,又可拦住杂物等; (4)建议建设方采用商品混凝土,实现施工期噪声减量; (5)应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除中午12:00~14:00)使用,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22:00~8:00); (6)引进施工设备时将设备噪声作为一项重要的选取指标,尽量引进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 (7)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车辆运输应避开居民区。汽车进入居住区应减速慢行,晚间运输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 (8)在选择施工单位时将控制噪声写入合同,同时加强施工监理工作,委托认真负责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进行监理。 评价要求:夜间施工需向周边居民公布施工的时间,并征求附近受影响居民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好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关系,取得民众的理解,避免引起噪声投诉。 3、水污染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地民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20人,其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本评价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对冲洗污水(混凝土搅拌废水)进行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结合项目排水规划,施工期搞好区内清污分流污水管网建设,设置旱厕或临时冲水厕所。施工人员生活区需设置旱厕等临时设施,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回用于农田; (3)严格管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严禁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机修废油应集中处理,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不应随地乱扔,应集中收集外运,禁止焚烧。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地控制污水对地表水体的污染,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等固体废物。为了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1)施工生产废料处理 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 (2)施工生活垃圾处置 施工人员集中将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平均0.5kg/(人·天)左右,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kg/d;施工人员尽可能租住民房和宿舍,利用已有垃圾处置设施。施工场地临时宿营地应自建垃圾箱、定时清运。如垃圾随意排放,将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健康。 (3)完工清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搅拌场、储浆池等施工生产用地,应撤离所有设施和部件,四周溢流砂浆的泥土全部挖除。施工区垃圾堆放点、旱厕全部拆除并进行消毒。对所有施工工作面和施工活动区进行检查;将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移至弃渣场,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土方开挖和填筑、给排水管线铺设等对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带来的破坏,同时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尤其是具有一定坡度的地表建设施工以及雨季管沟开挖排土,将会造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 为尽量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带来的水土流失,采取如下的防治措施: (1)施工时要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地质不良地段的路基施工尽量避开雨季。 (2)土方挖填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每层填土表面成2~5%的横坡,并应填平,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不致积水。 (3)当暴雨来临时应使用一些防护物,如使用草席等进行覆盖,同时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沉砂池。 (4)地面开挖后尽可能降低地面坡度,除去易于侵蚀的土垄背,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高填深挖方路段,采取在短期内完成施工,防止塌方,控制水土流失。 (5)针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采取合理可行的生态建设工程。在道路两侧种植树木绿化,种植草皮恢复植被,美化沿线环境。绿化工程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施工结束后,上述不利的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1)废水产排放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后的尾水。污水处理厂(0.6万m3/d)接纳的生活污水进水水质为pH 6.5~8.5、SS 200mg/L、CODCr 220mg/L、BOD5 120mg/L、NH3-N 25mg/L,污染物产生量为SS 438t/a、CODCr 481.8t/a、BOD5 262.8t/a、NH3-N 54.75t/a,经“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调节池+CASS池+消毒池”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即出水水质为pH 6~9、SS 20mg/L、CODCr 60mg/L、BOD5 20mg/L、NH3-N 8mg/L,污染物排放量为SS 43.8t/a、CODCr 131.4t/a、BOD5 43.8t/a、NH3-N 17.52t/a,尾水排入泸溪河。 (2)废水治理措施分析 项目废水拟采用“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调节池+CASS池+消毒池”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 该工艺是目前国内污水处理厂应用较广泛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其技术成熟、出水水质可靠,具有以下优点: ①技术先进成熟,对水质变化适应性强,出水水质好; ②污泥产生量少,易于处理; ③占地少,节省能耗,运行费用低廉。 (3)废水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的影响预测 ①泸溪河水文参数 根据水文资料,泸溪河上清镇河段目前主要功能为景观娱乐用水,执行Ⅲ类水域水质标准。泸溪河水文参数见表29。 表29 泸溪河水文参数表 水期 流量 平均河宽 平均水深 平均流速 水力坡降 枯水期 14.67m3/s 150m 2m 0.29m/s 1.04‰ ②预测源强 项目水污染物预测源强见表30。 表30 水污染物预测源强表 排放状态 废水排放量(m3/a) 排放浓度(mg/L) CODCr NH3-N 正常排放 2.19×106 60 8 事故排放 220 25 ③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中要求,采用平直河流混合过程段二维稳态混合衰减模式(岸边排放)进行预测。 二维稳态混合衰减模式如下:
式中:C(x,y)——(x,y)点污染物垂向平均浓度,mg/L; x——预测点到排放口的距离,m; y——预测点到排放口的横向距离(不是离岸距离),m; Cp——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Ch——河流上游污染物浓度(现状浓度),mg/L; Qp——废水排放量,m3/s; u——平均流速,m/s; H——平均水深,m; B——河流宽度,m; My——横向混合系数,m2/s; K1——河流耗氧系数; g——重力加速度,9.81m/s2; I——河流及评价河段纵比降(坡度)。 A、My的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中推荐的公式——泰勒法计算横向混合系数,泰勒法公式如下: (B/H≤100) 式中:H——平均水深,m; g——重力加速度,9.81m/s2; I——河流及评价河段纵比降(坡度)。 计算得My=0.156m2/s。 B、K1的确定 根据《中国乡镇企业环境污染对策研究》课题组将我国河流的资料进行回归分析后得到有机污染物自然降解速率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Q——河流流量,m3/s 该式相关系数r=0.78,公式适用的流量范围为0.114~1200m3/s。泸溪河枯水期平均流量为14.67m3/s,适用于本公式,计算得K1=0.3734d-1。 ④预测结果 本评价预测枯水期废水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各断面不同位置污染物对泸溪河水质的贡献值预测结果详见表31~表34。 表31 枯水期正常排放下CODCr在泸溪河沿程浓度预测值 Y(m) X(m) 10 20 30 40 50 100 150 10 5.8159 5.7991 5.7991 5.7991 5.7991 5.7991 5.7991 20 5.9191 5.7984 5.7983 5.7983 5.7983 5.7983 5.7983 30 6.0115 5.7995 5.7974 5.7974 5.7974 5.7974 5.7974 40 6.0696 5.8049 5.7966 5.7965 5.7965 5.7965 5.7965 50 6.1038 5.8146 5.7959 5.7957 5.7957 5.7957 5.7957 60 6.1231 5.8270 5.7955 5.7948 5.7948 5.7948 5.7948 70 6.1334 5.8403 5.7956 5.7940 5.7940 5.7940 5.7940 80 6.1381 5.8535 5.7964 5.7931 5.7931 5.7931 5.7931 90 6.1391 5.8659 5.7978 5.7924 5.7922 5.7922 5.7922 100 6.1378 5.8773 5.7998 5.7917 5.7914 5.7914 5.7914 500 5.9803 5.9260 5.8631 5.8123 5.7809 5.7570 5.7569 1000 5.8785 5.8571 5.8275 5.7960 5.7680 5.7159 5.7142 2000 5.7468 5.7389 5.7269 5.7123 5.6967 5.6414 5.6310 3000 5.6413 5.6370 5.6303 5.6217 5.6119 5.5671 5.5523 表32 枯水期正常排放下NH3-N在泸溪河沿程浓度预测值 Y(m) X(m) 10 20 30 40 50 70 100 10 0.1722 0.1700 0.1700 0.1700 0.1700 0.1700 0.1700 20 0.1861 0.1700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30 0.1985 0.1702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40 0.2063 0.1710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50 0.2110 0.1724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60 0.2136 0.1741 0.1699 0.1698 0.1698 0.1698 0.1698 70 0.2151 0.1760 0.1700 0.1698 0.1698 0.1698 0.1698 80 0.2158 0.1778 0.1702 0.1698 0.1698 0.1698 0.1698 90 0.2160 0.1796 0.1705 0.1698 0.1698 0.1698 0.1698 100 0.2159 0.1812 0.1709 0.1698 0.1697 0.1697 0.1697 500 0.1985 0.1913 0.1829 0.1761 0.1719 0.1687 0.1687 1000 0.1894 0.1865 0.1826 0.1784 0.1747 0.1677 0.1675 2000 0.1806 0.1796 0.1780 0.1760 0.1739 0.1666 0.1652 3000 0.1752 0.1747 0.1738 0.1726 0.1713 0.1653 0.1634 表33 枯水期事故排放下CODCr在泸溪河沿程浓度预测值 Y(m) X(m) 10 20 30 40 50 70 100 10 5.8605 5.7991 5.7991 5.7991 5.7991 5.7991 5.7991 20 6.2415 5.7987 5.7983 5.7983 5.7983 5.7983 5.7983 30 6.5824 5.8049 5.7974 5.7974 5.7974 5.7974 5.7974 40 6.7978 5.8272 5.7966 5.7965 5.7965 5.7965 5.7965 50 6.9253 5.8652 5.7963 5.7957 5.7957 5.7957 5.7957 60 6.9986 5.9127 5.7973 5.7948 5.7948 5.7948 5.7948 70 7.0387 5.9638 5.8001 5.7940 5.7940 5.7940 5.7940 80 7.0580 6.0145 5.8052 5.7933 5.7931 5.7931 5.7931 90 7.0641 6.0624 5.8127 5.7928 5.7922 5.7922 5.7922 100 7.0617 6.1064 5.8222 5.7926 5.7914 5.7914 5.7914 500 6.5760 6.3767 6.1463 5.9601 5.8450 5.7570 5.7569 1000 6.3164 6.2381 6.1294 6.0141 5.9116 5.7203 5.7142 2000 6.0591 6.0303 5.9862 5.9327 5.8755 5.6728 5.6344 3000 5.8945 5.8787 5.8539 5.8223 5.7864 5.6222 5.5681 表34 枯水期事故排放下NH3-N在泸溪河沿程浓度预测值 Y(m) X(m) 10 20 30 40 50 70 100 10 0.1769 0.1700 0.1700 0.1700 0.1700 0.1700 0.1700 20 0.2203 0.1700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30 0.2591 0.1708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40 0.2837 0.1734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50 0.2982 0.1778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0.1699 60 0.3066 0.1832 0.1701 0.1698 0.1698 0.1698 0.1698 70 0.3113 0.1891 0.1705 0.1698 0.1698 0.1698 0.1698 80 0.3135 0.1950 0.1712 0.1698 0.1698 0.1698 0.1698 90 0.3143 0.2005 0.1721 0.1698 0.1698 0.1698 0.1698 100 0.3141 0.2056 0.1733 0.1699 0.1697 0.1697 0.1697 500 0.2618 0.2392 0.2130 0.1918 0.1787 0.1687 0.1687 1000 0.2359 0.2270 0.2147 0.2016 0.1899 0.1682 0.1675 2000 0.2138 0.2105 0.2055 0.1994 0.1929 0.1699 0.1655 3000 0.2021 0.2003 0.1975 0.1939 0.1898 0.1712 0.1650 (4)评价结果 由上表31~表32可知,在泸溪河枯水期正常排放时,CODCr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3391mg/L,占标准值的1.7%;NH3-N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46mg/L,占标准值的4.6%。项目废水在正常排水时在泸溪河断面不会形成明显的污染带,与背景值叠加后,预测值(背景值+贡献值)CODCr、NH3-N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由上表33~表34可知,在泸溪河枯水期事故排放时,CODCr浓度最大贡献值为1.2641mg/L,占标准值的6.3%;NH3-N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1443mg/L,占标准值的14.4%。项目废水在事故排水时在泸溪河断面不会形成明显的污染带,与背景值叠加后,预测值(背景值+贡献值)CODCr、NH3-N浓度略有升高,但泸溪河水质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因此,项目废水正常排放和事故均不会改变泸溪河的水体功能,不会对泸溪河水质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同时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对泸溪河水质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为防止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排水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项目必须加强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制定快速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污水处理工艺的正常、稳定运转,保证废水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污染物、食堂油烟。 (1)恶臭污染物 项目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恶臭污染物主要来自格栅池、沉砂池、CASS池、贮泥池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主要污染物为甲硫醇、甲硫醚、三甲胺、NH3、H2S等。通过增加厂内通风,设置绿化隔离带,恶臭污染物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 (2)食堂油烟 选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运行过程中,主要为厨房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 项目设有食堂,拟设小型炒菜灶1台,油烟废气产生量约0.8万Nm3/d,240万Nm3/ a,油烟产生量约为9.24g/d(3.37kg/a),初始平均排放浓度约为1.16mg/Nm3,本项目必须安装净化效率达60%的油烟净化设备,经处理后,排放量按使用量的40%计,则年排放量为3.7g/d(1.35kg/a),通过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4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食堂厨房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用暗烟道集中至建筑物的顶部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源强约8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栅渣、沉砂、污泥等。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01t/a,栅渣产生量约219t/a,沉砂产生量约246.4t/a,污泥产生量约2336t/a,收集后均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采取上述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将有一定的绿化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甚至有所改善。 6、防护距离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方法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项目H2S和NH3无组织排放源源强见表3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图4和图5。通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计算结果: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表35 无组织废气源强及排放参数 排放源 污染物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初始排放 高度(m) 污染物排放 源强(kg/h) 格栅池、沉砂池、CASS池、贮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 H2S 100 85 3.5 1.4×10-4 NH3 100 85 3.5 1.618×10-2
图4 H2S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结果截图 图5 NH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结果截图 (2)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所在地的年平均风速1.5m/s,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确定的计算模式如下: 式中:Qc──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kg/h; Cm──《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浓度限值,mg/m3; L──卫生防护距离,m; r──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B、C、D——计算系数,从GB/T13201-91中查取。 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图6和图7。 图6 H2S卫生防护距离预测结果截图 由上截图计算结果可知,经提级后,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图7 NH3卫生防护距离预测结果截图 由上截图计算结果可知,经提级后,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根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结合本项目平面布置,本环评建议污水处理厂设置的防护距离为以格栅池、沉砂池、CASS池、贮泥池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为起点外延100m的范围。距离污水处理厂最近的居民点为厂区东面的上清镇,距离恶臭污染源边界的最近距离约510m,距厂界最近距离约5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7、风险分析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雨季古镇区排水区雨污合流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泥沙和浮渣量大,对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产生的不利影响,因此通过及时调整格栅运行周期,对沉砂池进行定期排砂和维修排砂设备,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使其发生率和危害降至最低。 8、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建议项目一期工程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65.7t/a、8.76t/a,二期工程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31.4t/a、17.52t/a。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 TSP 洒水抑尘、设置围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恶臭 污染物 甲硫醇、甲硫醚、三甲胺、H2S、NH3 设置绿化隔离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 油烟 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水污 染物 施 工 期 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SS、CODCr、NH3-N、石油类 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施工废水经隔油、静置沉淀后回用 达标排放 运 营 期 生活污水(2.19×106m3/a) SS、CODCr、BOD5、NH3-N 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调节池+CASS池+消毒池 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 固体 废物 施 工 期 建筑垃圾 砂石、废料等 建筑垃圾部分回填,其余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 塑料袋、废纸等 运 营 期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无害化处理 污水处理系统 栅渣、沉砂、污泥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位于鹰潭市上清镇叶家坎,属于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处于核心景区范围之外、三级保护区内,评价范围内主要史迹景观区有天师府、大上清宫、上清古镇等,评价区域内没有珍稀动植物。项目建成后,在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加强绿化,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现状。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近年来,龙虎山景区旅游产业飞速发展,旅游人数的急剧增加对上清古镇的公用设施造成了压力,由于景区原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设施不完善,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泸溪河,不仅污染水体水质,威胁当地居民身体健康,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因此,为了改善上清古镇的旅游环境,解决水体水质污染,提高镇区居民生活质量,鹰潭市上清古镇旅游有限公司拟投资1728.58万元,在上清镇叶家坎新建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项目。 2、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龙虎山上清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12000m2,东西长约120m,南北宽约10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调节池、CASS池、消毒池、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污水处理构筑物和办公综合楼、食堂宿舍、机修间及仓库、车库、配电间、传达室等附属建筑物。项目污水处理构筑物基本位于厂地西南面,办公综合楼、食堂宿舍均位于厂地东北面,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八。鹰潭市主导风向为东北偏东风,办公楼和宿舍位于上风向区域,污水处理厂日常运作不会对职工日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污水处理厂总平面布置合理。 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版)》中第一类 鼓励类中二十二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版)》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需要限制、淘汰的生产装备,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4、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在江西省鹰潭市上清镇叶家坎,根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初步意见,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符合选址规划要求。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位于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处于核心景区范围之外、三级保护区内,与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环境相协调,因此本项目符合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后,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对外围居民影响较小,与周边环境兼容,选址可行。 5、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6、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是工地开挖泥浆水,施工设备的冷却水和清洗水、冲洗地面水和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含有一定泥砂和少量油污。施工废水经隔油、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工序,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回用于农田,采取措施后,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后的尾水,污水处理厂(0.6万m3/d)接纳的生活污水进水水质为pH 6.5~8.5、SS 200mg/L、CODCr 220mg/L、BOD5 120mg/L、NH3-N 25mg/L,污染物产生量为SS 438t/a、CODCr 481.8t/a、BOD5 262.8t/a、NH3-N 54.75t/a,经“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调节池+CASS池+消毒池”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即出水水质为pH 6~9、SS 20mg/L、CODCr 60mg/L、BOD5 20mg/L、NH3-N 8mg/L,污染物排放量为SS 43.8t/a、CODCr 131.4t/a、BOD5 43.8t/a、NH3-N 17.52t/a,尾水排入泸溪河。经预测,项目废水正常排放和事故均不会改变泸溪河的水体功能,不会对泸溪河水质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同时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对泸溪河水质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2)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地和附近区域的环境卫生和人们生活环境的质量造成影响,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等措施,施工扬尘的影响可以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施工结束后,扬尘影响随即消失。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污染物和食堂油烟。恶臭污染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格栅池、沉砂池、CASS池、贮泥池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主要污染物为甲硫醇、甲硫醚、三甲胺、NH3、H2S等。通过增加厂内通风,设置绿化隔离带,恶臭污染物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产生量约0.8万Nm3/d,240万Nm3/ a,油烟产生量约为9.24g/d(3.37kg/a),初始平均排放浓度约为1.16mg/Nm3,本项目必须安装净化效率达60%的油烟净化设备,经处理后,排放量按使用量的40%计,则年排放量为3.7g/d(1.35kg/a),通过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4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食堂厨房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用暗烟道集中至建筑物的顶部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栅渣、沉砂、污泥等。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01t/a,栅渣产生量约219t/a,沉砂产生量约246.4t/a,污泥产生量约2336t/a,收集后均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采取上述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 项目建成后,将有一定的绿化率,且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6)防护距离 通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计算结果: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结合本项目平面布置,本环评建议污水处理厂设置的防护距离为以格栅池、沉砂池、CASS池、贮泥池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为起点外延100m的范围。距离污水处理厂最近的居民点为厂区西北偏北的汉浦村,距离恶臭污染源边界的最近距离约1010m,距厂界最近距离约10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7、风险分析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雨季古镇区排水区雨污合流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泥沙和浮渣量大,对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产生的不利影响,因此通过及时调整格栅运行周期,对沉砂池进行定期排砂和维修排砂设备,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使其发生率和危害降至最低。 8、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建议项目一期工程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65.7t/a、8.76t/a,二期工程CODCr、NH3-N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31.4t/a、17.52t/a。 根据上述分析,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应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在选定地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二、建议 (1)为了能使厂区内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较好的实际使用效果,厂方应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制度,设立负责环保的科室,对厂区进行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及管理,确保其良性运转。 (2)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并要对绿化妥善管理,这不仅可美化环境,同时还有抑尘、降噪、净化空气、改善办公条件等用处。 (3)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建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治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 注:项目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建设单位未来如需增加本报告表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功能进行调整,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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