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43-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2511&classid=858加入日期: 2015-07-08 截止日期: 2015-07-16 招标编号: 32080420150707413 1、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的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将以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即BOT模式)进行,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 项目名称: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项目 ; ⑵ 项目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境内; ⑶ 项目概况: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远期规模为15万吨/日,分三期实施,其中第一期项目投资并建成处理污水(生活污水)5万吨/日,第二、第三期建设根据招标人要求分别实施。由中标单位投资,并负责建设、经营(不包括厂区外管网),特许经营权期限满后移交给招标人。 ⑷ 招标内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 ⑸ 计划工期:建设期两年,特许经营权期限暂定为30年(不含两年建设期); ⑹ 质量要求:主要技术要求:项目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脱水后污泥含水量不大于60%。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构筑物寿命大于50年。 ⑺ 水价限价:1.55元/吨,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 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投标人须具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⑶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⑷ 投标人2010年以来在中国境内具有成功投资、建设或运营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项目业绩和经验 。 ⑸ 投标人须具备足够的融资能力建设本项目,需提供人民币4亿元及以上金额的财务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证明文件中被授信人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无效)。 ⑹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草签特许经营权协议,草签特许经营权协议后10日内,中标人须借款人民币叁仟万元给招标人,用于征地拆迁,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8%。 ⑺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与招标人草签特许经营权协议,且具备成立项目公司的条件后一个月内,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外商投资性质的项目公司,且所有投资均以外资形式注入。 ⑻ 投标人需承诺:项目公司资金须由境外法人(非自然人)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后一个月内,外资实际到账金额不低于壹千万美元。 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⑽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该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淮检发【2014】83号文件)。 6、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文件综合评分的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等的,以水价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得分相同且水价报价相同者,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6.1 初步评审: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1 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2 具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提供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近三年资产总计均不低于2亿元) 提供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 企业2010年以来在中国境内具有成功投资、建设或运营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项目业绩和经验。 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公证件 5 具备足够的融资能力建设本项目,需提供人民币4亿元及以上金额的财务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 提供财务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原件,证明文件中被授信人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无效 6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草签特许经营权协议,草签特许经营权协议后10日内,中标人须借款人民币叁仟万元给招标人,用于征地拆迁,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8%。 提供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5) 7 中标人与招标人草签特许经营权协议,且具备成立项目公司的条件后一个月内,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外商投资性质的项目公司,且所有投资均以外资形式注入。 提供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5) 8 项目公司资金须由境外法人(非自然人)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后1个月内,外资实际到账额为 万美元(不低于壹千万美元)。 提供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5)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非联合体即可 注: ①序号第1、2、3、4、5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序号6、7、8项材料原件装入投标纸质文件正本中,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②序号第1、2、3、4、5项材料原件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携带备查,未按审查标准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③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④以上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为准。 6.2 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满分标准100分,按下列四部分分别打分: ⑴ 第一部分:综合实力 综合实力评审满分20分。评审目的是确定投标人是否具有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可靠的综合实力、业绩、经验及诚信度,考察投标人的投资估算是否合理,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融资交割的能力。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5 (a) 投标人2010年以来投资或建设或运营过1个规模1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和1个规模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者得5分 ;(b)投标人2010年以来投资或建设或运营过2个规模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者得4分; (c)投标人2010年以来投资或建设或运营过1个规模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者得3分 ;(d)其余不得分。 注: 1、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公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2、上述各项得分不能兼得,取最高分计入综合评分。 2 投标人资金实力 5 (a) 投标人资产总计数额≥叁亿元人民币的,得5分; (b) 贰亿伍千万≤投标人资产总计数额<叁亿元人民币的,得3分;(c)贰亿≤投标人资产总计数额<贰亿伍千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d)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2012年至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备查,以三年中最高资产计入得分,不能兼得。未提供不得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5 (a) 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得5分; (b) 投标人具有 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得3分;(c)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不得分。 注:以上资质须提供原件备查,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具备。关联公司或母公司无效。 4 信誉及影响力 5 投标人信誉及影响力(5分):投标人企业或上级企业集团应具有良好的信誉:(a)纳入国务院重点支持企业名录且能提供证明文件者得5分;(b)纳入国家环境保护部重点支持企业名录且能提供证明文件者得2分。*注:1、上述证明无法提供者不得分;2、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受到政府相关部门通报警告或者处罚的不得分;3、上述各项得分不能兼得,取最高分计入综合得分。 合计 20 (2) 第二部分: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评审满分40评审目的是确定投标人是否具有较高的污水厂建设、运营、维护水平,其技术方案是否先进可行,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是否有利于提高污水厂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水平。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项目进度的合理性 5 项目进度编制合理,符合招标文件附件6“预计建设进度表”的要求,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合理得3分;略有不足得2分;有明显漏项得1分;不满足预计进度计划不得分。 2 项目建设方案 12 2.1 污水厂建设方案 3 建设工程全面详细,对污水厂工程实施的难点分析到位,关键技术处理安全、合理,满足规范要求,工程内容全面,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2分;欠合理得1分。 2.2 污水处理工艺方案 6 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内容阐述清晰,工艺选择合理,可靠性高,得6分;优化后的工艺基本稳定可靠的,得4分;优化后的工艺稳定性、可靠性一般的,得2分;优化后的工艺稳定性、可靠性较差的,得1分。 2.3 选用设备品牌及安全性 3 所选用主要设备性能好、品牌和档次高、安全稳定性强者,得3分;所选用主要设备性能较好、品牌一般、安全稳定性较好,得2分;所选用主要设备性能较好、品牌一般、安全稳定性一般,得1分;所选用主要设备性能 、品牌、安全稳定性较差,不得分。 3 运行、维护和移交方案 10 3.1 运行管理方案 6 项目日常运行管理方案全面详实的,可操作性强者得6分; 项目日常运行管理方案基本全面,操作性一般者得4分;项目日常运行管理方案有遗漏,但基本满足运营要求者得2分。 3.2 应急事故管理方案 3 应急事故管理方案内容全面、规范、完整、操作性强者,得3分;内容比较全面、比较规范、具有操作性者,得2分;内容不全面或规范性、操作性差者,得1分。 3.3 移交方案 1 对项目的主要设施、设备在移交日的性能保证值范围陈述合理,得1分;欠合理或不完整的不得分。 4 项目公司管理人员配置 3 人员配备合理、岗位职责明晰,参与本项目运营管理的人员符合国家相应要求的,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岗位职责基本明晰的,得1分;机构设置混乱,人员配备不合理或达不到标准要求者,不得分。 5 项目长远规划方案 10 对淮阴区城区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包括东城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原清华紫光污水厂关闭、对青园污水处理厂的整合、建设提升泵站及后期管网建设等措施的长远规划方案合理、全面,得10分; 方案有考虑,但不全面的,得5分;未考虑者,不得分。 合计 40 注:第二部分技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酌情打分。第二部分每个子项逐项计分,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取加权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⑶ 第三部分:融资方案(2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融资能力 10 投标人具有6亿元人民币财务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者得10分;5.5亿人民币投标人具有<6亿人民币元财务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者得8分;5亿人民币投标人具有<5.5亿人民币财务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者得6分;4.5亿人民币投标人具有<5亿人民币财务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者得4分;4亿人民币投标人具有<4.5亿人民币元财务或金融机构授信证明者得2分; 注:以上证明文件被授信人须为投标人本身,其关联公司、母公司等无效。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 外资当年到账金额 10 投标人在承诺函中承诺的成立项目公司后1个月内,外资到账额壹千万美元不得分,以壹仟万美元为基数,每增加壹佰万美元得1分(不足壹佰万美元不计分,得分保留整数),最高承诺到账外资贰千万美元得10分。 合计 20 ⑷ 第四部分:水价报价(2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说明 水价报价 20 投标人所报水价应为综合考虑 每吨污水的单位营运成本、单位营运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的合理 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水价的构成,当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水价低于成本,或投标人水价高于水价限价时,可判定投标人水价为无效投标。 以有效投标人所报水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水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水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投标人的投标水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得分为0分)。 合计 20 ⑸ 本招标公告载明的评标标准方法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一律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7、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注意事项: 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5年7月8日9时00分到2015年7月16日17时00分。 ⑵ 发售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一楼大厅。 ⑶ 获取方式:携带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6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二楼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⑵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投标担保(一律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 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到淮阴区招标办指定的账户。 开 户 名: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39305 ⑵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⑶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凭银行办理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换取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⑷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各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⑸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并提供能够证明该账户为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307室王会计处备案(已办理过备案手续的除外)。 10、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⑴ 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⑵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7月8日9时至2015年7月16日17时(公休日除外)。 11、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2、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电话:0517-80859028;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黄河东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17-808593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李工、朱工 电 话:13337966289 “......⑶ 项目概况: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远期规模为15万吨/日,分三期实施,其中第一期项目投资并建成处理污水(生活污水)5万吨/日,第二、第三期建设根据招标人要求分别实施。......”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7-8 23:55:2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