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185040/2014-00900 分 类: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生成日期:2014-07-03 名 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 号:豫环审〔2014〕242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污水处理厂采用改采用“改良型氧化沟+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排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污泥脱水机的压滤废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二次废水通过厂内污水管道汇入格栅前集水池,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处理。 2、废气。格栅间及污泥脱水间均设封闭式构筑物,恶臭气体经收集净化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减少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污泥采用“生石灰调理+板框压滤”脱水处理后(含水率≤50%)送三门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并及时处置。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项目完工后,须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书,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14年7月1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三门峡市环保局,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印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1-663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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