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6-30 截止日期: 2015-07-20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新城镇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经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新城镇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规划、设计、咨询、建造及运营一体化的全部内容。区政府授权行业主管部门武汉市新洲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具体实施,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新城镇建设PPP项目 2、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3、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50.6680亿元 4、主要建设内容: ⑴ 雨污分流管网、河湖连通、环境修复、城市景观、湿地的建设及改造,自来水和污水市政管网、市政道路建设等工程采用BLT(建设-持有租赁-有偿移交)方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具备使用条件后,租赁给区政府,由区政府自行管理、运营和维护,租赁回购期不超过8年,政府可以提前回购。 ⑵ 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建设自来水厂1座、污水处理厂1座。特许经营期不超过30年(不含建设期和试运行期)。 ⑶ 其他建设内容根据区政府规划调整确定。 5、建设周期:3~5年。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新城镇建设PPP项目的整体投融资方案的设计及实施;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含前期论证、勘察、咨询及配合政府完成项目审批等工作);项目建设期管理(含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及施工总承包管理);项目资产经营(含BLT项目资产经营权及BOT项目特许经营权等)及移交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为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资信等级为AAA。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2014年年底总资产(以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投资项目业绩。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0人。 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参加报名。 9、上述条件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单位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的资质或项目管理人员条件,视同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资质或项目管理人员。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报名 1、报名时需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 ⑵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信等级证明、银行授信额度余额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承诺函(或贷款意向书); ⑶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 ⑷ 拟配备管理人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 ⑸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30号省气象局综合楼(滨江苑)11层B室。 4、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上午10: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81号。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政府采购监督机构部门投诉电话:027-86923867 招标人:武汉市新洲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81号 联系人:魏伟 电 话:027-86925016 招标代理: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30号省气象局综合楼(滨江苑)11层B室 联系人:汪芳芳 电 话:17786126272 “......⑵ 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建设自来水厂1座、污水处理厂1座。特许经营期不超过30年(不含建设期和试运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