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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2贴 | 9924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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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015/6/26 2:30: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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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湖南→ 浏览帖子:1120湖南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7493&bd=15

1120湖南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1120 湖 南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 MSBR 2008年 4月 20 6.0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430105 78289053-7 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长沙市 430105 78289053-7 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202-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classid=858&articleid=805

914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再生水厂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6591&classid=858

10897-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原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工艺改造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4245&classid=858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1-88665223(兼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20号 长沙市政府二办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 410013

1、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金霞开发区

2、建设单位: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4、项目概况:开福污水处理厂占地67489.03平方米,现有工程(一期)处理规模20×104立方米/日,包括厂区和金霞、田心港、墙板厂、筒车坝4座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本次改扩建工程主要内容为:①对一期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二期扩建10×104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总处理规模达到30×104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②对部分原有建筑物进行增容改造:脱水机房由20万吨扩容至30万吨;将原有20万吨鼓风机房改造为15万吨,新建15万吨鼓风机房1座;保留原有的1座贮泥池,新建同等规模贮泥池1座。③新建1栋建筑面积3000平米的综合楼。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 施工期:受本工程施工影响的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和截污干管附近居住的居民。禁止在施工场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在夜间使用焊机等高噪声施工机械。
② 运营期:产生恶臭的主要构筑物(曝气池、氧化沟、MSBR池等)布置在敏感方位下风向;厂区周边建议设置200米的防护距离;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同时在各构筑物的间隙种植黄杨、夹竹桃、悬铃木、广玉兰、珊瑚树、杉树等降臭效果较好的树种以及其它花草灌木;进水及出水泵房、浓缩机房、鼓风机房采用地埋方式,一定程度上可衰减噪声源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项目产生的脱水污泥(6.346万吨/年)及沉砂(4475吨/年)采用封闭的专用车辆送往望城黑麋峰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

6、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机构采取报纸公示(2014年4月10日《三湘都市报》A22版)、发放调查表(2014年4月10日~4月20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70份(其中团体10份,个人60份),回收率100%。100%的受调查团体、77%的受调查个人均表示支持该项目建设;38%的受调查对象对项目建设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7、评价等级:环境影响报告书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①对一期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二期扩建10×104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总处理规模达到30×104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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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6/26 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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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麓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明年底竣工
  
一年前的2013年9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就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现在,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落实情况如何?
 
问:根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岳麓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将从目前的位置下移到枢纽坝址下游沩水河出口处,以确保望城自来水厂的取水安全。请问市水务局,目前,该工程进展情况怎么样?什么时候可以完成?
 
2014年落实情况:长沙市水务局与市环保局于2013年10月联合向市政府上报了岳麓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的方案请示,启动了岳麓污水处理厂的提质改造工作。目前,项目已经完成环评、能评批复和工程可行性报告文本编制工作,计划年内完成工可批复,明年初启动建设,年底竣工。

问:长沙城区规划了多少污水处理厂?建成了多少?处理能力有多大?处理率有多高?地下污水管网的配套改造情况如何?
 
2014年落实情况:2014年长沙市启动污水处理建设项目11个,预计投资70亿元,其中已开工建设项目6个,正在做前期工作项目5个,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5万吨/日。截至10月底,暮云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雨花污水处理厂完成1.28亿元,花桥、长善垸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分别完成投资1.62亿和2.44亿元,湘湖、金霞提标改造项目分别完成投资500万元、1300万元,预计2015年底均可建成投产。5个正在做前期工作的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开福、岳麓、新开铺、敢胜垸项目计划年内完成工可批复,2015年初启动建设,年底竣工投产;苏托垸项目因建设主体未明确,计划2015年完成工可批复,2016年建成投产。

(来源:潇湘晨报,作者:周帙恒,2014-12-01)

“......5个正在做前期工作的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开福、岳麓、新开铺、敢胜垸项目计划年内完成工可批复,2015年初启动建设,年底竣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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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5]2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2.2 项目概况: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主要对20×104m3/d现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并新增10×104m3/d处理量,扩容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104m3/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总投资额约51412.68万元。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4 设计工期:
(1)初步设计方案核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s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8.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8.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5 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开福污水处理厂设计,因填写错误、未填写、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设计费及设计补偿
9.1 投标人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9.2 本项目设有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标准下浮幅度最多不超过20% ,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为12%(含)~20%(含),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9.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规划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 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10.4 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人法定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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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NZJC2015-FW-079

招  标  人: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一、总 则 9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五、开标 15
六、评标 17
七、授予合同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3
第四章 技术文件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29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31
第六章 评标办法 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5]2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2.2 项目概况: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主要对20×104m3/d现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并新增10×104m3/d处理量,扩容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104m3/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总投资额约51412.68万元。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4 设计工期:
(1)初步设计方案核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s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8.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8.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5 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开福污水处理厂设计,因填写错误、未填写、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设计费及设计补偿
9.1投标人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9.2本项目设有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标准下浮幅度最多不超过20% ,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为12%(含)~20%(含),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9.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规划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10.4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人法定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项目 内容规定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2.项目概况: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主要对20×104m3/d现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并新增10×104m3/d处理量,扩容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104m3/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总投资额约51412.68万元。
3.设计工期:
(1)初步设计方案核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4 投标人
资质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5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6 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投标答疑会。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5月15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
份  数 商务文件(A4版面)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技术文件(A3版面)正本壹份、技术文件副本伍份(暗标);技术文件须提供电子文件(光盘一份)、效果图壹套(暗标)。
8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否则将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9 密封要求 商务文件单独密封(第一包),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商务文件”字样。
技术文件正本文件(含光盘)一起单独密封(第二包),封皮上仅注明项目名称和“技术文件正本”字样。
技术文件副本单独密封(第三包)和效果图单独密封(第四包)均为暗标,供评标使用。技术文件副本和效果图的密封外包装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标记和说明。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
及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业主评委1人,除业主评委外,其余评委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4 招标代理费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招标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中标人在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14】33号文,中标人应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发出之后3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开标要求 1、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到场,并在投标登记薄上签字确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人法定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 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2.本项目设有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标准下浮幅度最多不超过20% ,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为12%(含)~20%(含),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规划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分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说明。
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设计中标人。
1.3进度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说明。
2.定义
2.1 “招标人”指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2.2 “招标代理机构”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
2.3 “投标人”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合格投标人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
4.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投标费用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文件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附上述内容外,还包括附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答疑文件和第9条所述的补充通知。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com.cn)上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澄清,应以不署名形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8.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主动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不另行通知。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2 修改和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9.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资料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由商务文件(正、副本)、技术文件正本、技术文件副本、效果图等四部分组成。
A.商务文件(版面为A4)包括:
(1)封面
(2)投标函
(3)开标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单独递交一份于开标时查验)
(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9)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0)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1)设计进度安排及服务保障措施
(12)投标承诺书(另单独递交一份于开标时查验)
(13)其他有关资料。
B.技术文件正本(版面为A3)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封面及扉页:封面要求加盖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扉页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方案设计说明;
(3)投资估算;
(4)方案设计图纸(含效果图);         
(5)合理化建议;
(6)投标人应将技术文件制作成光盘一份附在技术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2004版格式。
C. 技术文件副本(版面为A3,暗标,评标用)
(1)具体内容及编排顺序:同技术文件正本(除封面和扉页以外)。
(2)技术文件副本制作要求:
① 技术文件要求单面打印,内容统一采用四号宋体,标准字符间距,1.5倍行距;图表文字采用五号宋体;不设页眉、页脚,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不得设置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② 文字编辑软件采用Microsoft word,表格编辑软件采用Microsoft excel。CAD绘图软件采用AutoCAD 2004版本。绘制须遵守有关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但无会签栏和标题栏。所有文字、图形电子文件,其文件必须采用中文命名。文字与图纸均采用激光或喷墨打印。
③ 全套技术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及彩色插页,效果图除外。
④ 采用胶装,封面、封底一律采用白色,不得有任何标记,封面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装订整齐,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
(3)技术文件副本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判定其为无效标书,但技术文件副本出现其它不规范情形,按细微偏差作扣分处理。
D.效果图(版面为A2,暗标,评标用)
效果图统一采用A2幅面展板,黑色底板,用黑色塑料装饰边框条包边。
效果图为暗标,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效果图规格必须为A2,CAD绘图按制图规范。图框由各投标人自行设计确定,但不设图签,不得有任何修饰。并将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密封完好后,外包装上不得再有任何文字说明及标识。
效果图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判定其为无效标书,但效果图出现其它不规范情形,按细微偏差作扣分处理。
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能递交一个方案设计,不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方案。
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只作为评标的方案,最终的实施方案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的为准。
12.质量要求及投标报价
12.1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12.2质量要求:符合规划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图面清晰,布局合理,造型新颖别致,选材恰当,色调和谐;设计深度达到要求。
12.3投标人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设有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标准下浮幅度最多不超过20% ,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为12%(含)~20%(含),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规划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4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量,并按设计合同要求提供设计文件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工程设计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2)工程设计所必须的专题研究费用;
(3)协助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服务的相关费用;
(4)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12.5投标报价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投标单位不具备本项目所有要求专项设计条件的,需要分包的项目,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分包项目的设计费已包含在总承包设计费中。
12.6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同时本次招标也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调价函。
12.7招标人保持随时对设计范围深度进行调整的权利。
12.8一旦招标人接受投标报价,履约期间将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能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了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予以退还。
1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15.招标答疑会
15.1 项目踏勘与招标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5.2 若招标答疑会产生对本须知第7.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9款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布。
15.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所有资料及提出问题的答复,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投标人据此做出的理解、推论及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装订
16.1 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清晰,胶装成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规定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16.3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技术文件暗标部分不允许修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密封
商务文件单独密封(第一包),技术文件正本文件加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1份)一起单独密封(第二包),技术文件副本密封单独(第三包),效果图单独密封(第四包)。
17.2标记
商务文件(第一包),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须另外制作一份,单独装入信封后密封,粘贴在商务文件外包装上,以方便唱标。技术文件正本文件(含光盘)(第二包),封皮上仅注明项目名称和“技术文件正本”字样。技术文件副本(第三包)和效果图(第四包)均为暗标,供评标使用。技术文件副本和效果图分别用牛皮纸单独密封,且其密封外包装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记。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明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如暗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则直接拒收,并退还给投标人。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书面通知全部投标人。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期间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18.2 已送达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递交
19.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未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投标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投标人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能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招标人,招标人可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的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要求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封时启封”字样。
20.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也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五、开标
21.开标
21.1于前附表第10~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到场,并在投标登记薄上签字确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人法定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1.2资格后审资料: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下列要求递交资格后审原件(用文件袋集中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与数量)。同时,投标人还需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与资格后审原件集中包装递交,壹份在开标时单独提交给招标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5)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连同《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亲自带至开标现场接受招标人查验并提交,不需密封。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21.3开标会议在相关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1.4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承诺书送现场监督人员进行审查。投标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投标承诺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由监标人对投标人现场核验其身份;
(5)由现场监督及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7)按开标顺序开启 “开标一览表”中并唱标,唱标内容如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1.5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21.6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开标会议的记录并经核查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业主评委1人,除业主评委外,其余评委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3评委会应独立、公正、公平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
22.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23.监督
评标工作依法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的监督。
24.保密
24.1评标全过程内容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招标人无责任向投标人解释评标结果。
24.2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被取消投标资格。
25.评标
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文件要求处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人未按 21.1 条要求参加开标会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超出招标优惠率上、下限值的;
(5)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后审不一致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
25.2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
25.3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
25.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得分高低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七、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推荐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结合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确定中标方案,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人确定后,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并将评标结果通报各投标人。
27.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8.1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
28.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该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按规定另选中标人。
29.关于分包
29.1投标单位不具备本项目所有要求专项设计条件的,需要分包的项目,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分包项目的设计费已包含在总承包设计费中。
30.其他
30.1本招标文件的其他未尽事宜,如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30.2设计成果的使用权
30.2.1中标人对于由其所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招标人拥有相应的使用权。
30.2.2招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有权使用、复制、印刷、展览及出版此类文件,在此情况下不需取得中标人的许可。中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
30.2.3 中标人可单独或与其他人联合出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资料,但应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许可。
30.3不正当竞争与纪律
30.3.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30.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0.3.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31.招标代理服务费
31.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招标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
32.交易服务费
32.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附件1:投标人质疑文件

质疑文件(格式)

致:    招标人      

我单位就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有以下问题需贵方澄清:
(1)………
(2)………
(3)………


                   
                            年   月   日


附件2:原件清单

原件清单(格式)

序号 资格审查证件或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必须提供
2 投标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必须提供
3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必须提供
4 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必须提供
5 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必须提供
6 企业及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证明资料 此为评标加分资料,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未提供原件将不予加分。
7 企业及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获奖证明资料 此为评标加分资料,不属于资格后审条件,未提供原件将不予加分。
8 其他资料

注:
1、投标单位未按以上格式列清单,由此造成的原件遗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交,不需密封。
3、表格可按情况自行扩展。


附件3:投标人有效证件核验情况记录表

投标人有效证件核验情况记录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核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承诺书
1
2
3
4
5
6
7

注:1、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2、个人证书或证件登记姓名;
3、开标时监管人按此表对投标人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表中证件及资料不与资格后审资料一起密封。


第三章合同条款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工程设计合同


GF—2000—0210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2015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前述标准不一致者,以级别高的为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通知书(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工程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工程名称:                         
4.2工程规模和投资:                 
4.3设计内容和阶段: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根据发包人对设计进度的要求及具体工程情况确定                          。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套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初步文件设计 12 年  月  日
2 施工图设计文件 15 年  月  日
      
(1)设计人除应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的图纸、资料、文件外,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电子版的图纸、资料和相关文件;
(2)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
(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按成本价另收工本费;
(4)因设计成果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而发生的修改,设计人不另收取任何费用。
(5)交付地点:                   。
第七条 费用
7.1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投标报价优惠率及政府批准的概算进行计算,本合同的设计费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 )。
7.2设计费最终结算金额按由长沙市财政预结算(投资)评审中心或长沙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有权机构审定的为准。
7.3因工程需要而产生的一般设计变更,发包人不另行付费,但因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暂定总投资超过1000万工程费用变更或出现方案重大调整等变更,设计人有权收取相应变更费用,变更费用具体按照国家标准及投标优惠率以及实际变更工作量等与发包人协商)。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总设计费的10%,计           万元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8.2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评审通过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        万元人民币。
8.3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并通过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30%;计           万元人民币。
8.4 施工图审查通过并经长沙市财政预结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设计费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长沙市财政预结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设计费的90%,计      万元人民币。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竣工验收备案前按设计费最终结算金额结清本合同设计费用;
8.6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发包人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全额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并支付相应设计费。
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1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
9.2.3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协调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20%(最高赔偿金数额不超过本合同最终结算设计费)。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工程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同时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工程开始施工,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不另收任何费用。
9.2.8在施工阶段,发包人或第三方对施工图提出合理的优化设计建议,设计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优化设计,发包人不再支付优化设计的费用。
9.2.9设计人应及时提供施工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或以传真的形式答复相关设计问题,若设计人员无法按时到达现场,或因其他外部原因无法及时答复,应与发包人协商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延后。
9.2.10未在长沙市进行工商注册的外地设计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委派排水、结构专业的设计代表各一人常驻现场,已在长沙工商注册的设计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在工程保修期根据发包人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内。
9.2.11 设计人不得与施工单位等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否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设计人赔偿发包人损失,设计人并丧失承揽发包人后续设计项目的资格。
9.2.12设计人设计团队由    作为负责人,设计人设计团队具体名单见附件;所有的设计工作均应由合格的设计人员承担,其各工种负责人及该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资历、设计经历应满足本项目的设计要求;设计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以及主创设计人员,发包人可解除本合同。
9.2.13施工期间如因设计人未能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而影响发包人工程进展,设计人应积极主动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若因此而给工程进度造成重大影响的,设计人应承担设计合同总价 30% 的违约金,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9.2.14设计人在交付任何设计成果时,或在发包人使用设计人设计成果过程中,若因本项目设计成果与第三方引起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授权问题,均与发包人无关,由设计人承担全部责任;设计人必须于上述问题发生后,立即书面告知发包人;若发包人因此受到损失的,则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完成、保修期结束为止。
12.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12 份,发包人 8 份,设计人  4 份。
12.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鉴证意见:(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文件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2、建设场地: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
二、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为10×104m3/d)及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为20×104m3/d)。
2、设计进出水水质:
扩建工程规模为10×104m3/d,尾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为20×104m3/d,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
水质标准 COD BOD5 SS TN NH3-N TP
设计进水水质 290 110 240 28 24 3.5
设计出水水质 ≤50 ≤10 ≤10 ≤15 ≤5(8) ≤0.5
去除率(%) ≥82.76 ≥90.91 ≥95.83 ≥42.86 ≥79.17 ≥85.71
注:表中括号外数据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据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同时出水中大肠杆菌每升应限制在1000个以下。
3、工艺路线: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0×104m3/d主体工艺方案采用曝气生物滤池(BAF)+反硝化滤池+高密度沉淀池工艺;提标改造20×104m3/d的深度处理工艺采用反硝化滤池+高密度沉淀池工艺。
4、调规公示指标:
(1)容积率≤0.5;
(2)建筑密度≤25%;
(3)建筑限高≤24米;
(4)绿地率≥15%。
5、总投资额:
项目工程费用约51412.68万元。
三、对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
1、纳污范围: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主要包括金霞小区、新世纪大道西段两厢、洪山管理局中心、长沙大学及周边地带、新河三角洲、四方坪地区、烈士公园D片、蓉园片G片、湘雅二院周边I片、开福寺及周边地带、潮宗街周边地区F片、定王台H片、捞刀河口地段片区中捞刀河以南部分,共13个片区,总纳污面积24.42km2,规划总服务人口61.68万。
2、总体要求
本项目要求遵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四、设计依据
1.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立项批复;
2.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五、基本设计要求
1、处理出水质要求和处理程度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为10×104m3/d,尾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现有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0×104m3/d)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
2、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必须结合项目地点周围的整体规划和建筑特点,以求整体的美观协调;
3、在污水处理工艺上力求合理、实用;改造难度小、处理程度高,并尽可能采用节地技术;
4、技术标准应符合市政及污水处理行业的规范要求,必须确保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表达清楚、准确、详细、完整、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六、技术文件深度要求
1、应符合立项批复要求;
2、能部分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
3、整体设计要充分考虑满足功能使用要求的条件。
4、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图面清晰,布局合理,选材恰当,并能达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正、副本)、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正本)、技术文件(副本)、效果图)组成。
一、投标文件
(一)、投标商务文件(明标,版面为A4缩印本)包括:
(1)封面
(2)投标函
(3)开标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单独递交一份于开标时查验)
(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9)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0)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1)设计进度安排及服务保障措施
(12)投标承诺书(另单独递交一份于开标时查验)
(13)其他有关资料。
(二)、技术标
1.技术文件正本(明标,版面为A3)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封面及扉页:封面要求加盖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扉页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方案设计说明;
(3)投资估算;
(4)方案设计图纸(含效果图);         
(5)合理化建议;
(6)投标人应将技术文件制作成光盘一份附在技术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2004版格式。
2.技术文件副本(版面为A3,暗标,评标用)
(1)具体内容及编排顺序:同技术文件正本(除封面和扉页以外)。
(2)技术文件副本制作要求:
① 技术文件要求单面打印,内容统一采用四号宋体,标准字符间距,1.5倍行距;图表文字采用五号宋体;不设页眉、页脚,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不得设置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② 文字编辑软件采用Microsoft word,表格编辑软件采用Microsoft excel。CAD绘图软件采用AutoCAD 2004版本。绘制须遵守有关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但无会签栏和标题栏。所有文字、图形电子文件,其文件必须采用中文命名。文字与图纸均采用激光或喷墨打印。
③ 全套技术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及彩色插页,效果图除外。
④ 采用胶装,封面、封底一律采用白色,不得有任何标记,封面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装订整齐,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
(3)技术文件(副本)出现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有出现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按细微偏差酌情扣分。
3.效果图(版面为A2,暗标,评标用):
效果图统一采用A2幅面展板,黑色底板,用黑色塑料装饰边框条包边。
效果图为暗标,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效果图规格必须为A2,CAD绘图按制图规范。图框由各投标人自行设计确定,但不设图签,不得有任何修饰。并将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密封完好后,外包装上不得再有任何文字说明及标识。
效果图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判定其为无效标书,但效果图出现其它不规范情形,按细微偏差作扣分处理。
方案设计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清楚与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应按下列要求递交资格后审原件(用文件袋集中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与数量)。同时,投标人还需递交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与资格后审原件集中包装递交,壹份在开标时单独提交给招标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5)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连同《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亲自带至开标现场接受招标人查验并提交,不需密封。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原件证明或审查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附件1 封面

商务文件封面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投 标 文 件
(商务文件)
招标编号:HNZJC2015-FW-079


投 标 人:           (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正本)封面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投 标 文 件
(技术文件)
招标编号:HNZJC2015-FW-079

投 标 人:           (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副本)封面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投 标 文 件
(技术文件)

招标编号:HNZJC2015-FW-079


附件2
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         :
1.在研究了                项目的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方愿意按 见《开标一览表》 进行投标报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全面接受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承担本合同的全部工作。
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按贵方的要求开始工作,并在贵方确定的各阶段工期计划内完成本合同任务,达到合同规定的深度、技术标准以满足进行各阶段施工的要求。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及各项资源配置或贵方提出的要求投入本项目中。
4.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接受贵方的监督和管理,按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5.我方同意,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6.随同本投标函,我方同时交纳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按照贵方确定的日期签订合同,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7.本合同设计费以长沙市财政预结算(投资)评审中心或长沙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有权机构审定的为准,若招标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出此金额,我单位承诺对超出部分无条件返还。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职务)  (姓名)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优惠率 工程设计优惠率:     %
设计周期
(日历天) 其中:
初步设计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项目设计负责人 职 称
备注

投标人:     (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项目设计负责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件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时提供,附法定代表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另单独递交一份于开标时查验)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理人,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时提供,附授权委托代理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另单独递交一份于开标时查验)

附件6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条款号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招标人响应内容 偏离 说明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差。”


附件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  务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现有职
工人数
等级资质证书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等级:     证书号: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执业注册人员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技术人员总数:         人,其中:
     ,     人
     ,     人
     ,     人
…………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获奖证明材料等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8
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工程概况






注: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规模在10万吨及以上,出水水质在一级A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2.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为三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将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附表后。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附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规模或水质情况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业注册资格 职称
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1

2

3

4

5

6

……
本人
主要
获奖
情况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
2.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为三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规模在10万吨及以上,出水水质在一级A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4.附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规模或水质情况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
5.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证(或职称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设计进度安排及服务保障措施


附件12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加       项目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员工;
2、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
5、主动接受行业监督部门。业主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同时单独准备一份,开标时交监委查验)。           

附件13

其他资料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2号令)及《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1.4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实施监督管理。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代表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业主评委1人,除业主评委外,其余评委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1)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负责本工程的评标工作。
(2)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3)对评标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与记录。
(4)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并排序。
(5)根据评审结果推荐3个中选候选人。
(6)编制和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评标办法
3.1综合评估法即以百分制计分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评标办法权数取值表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权数取值
1 技术标部分(K1) 方案设计 0.70
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性 0.10
2 商务部分(K2) 0.10
3 投标报价部分(K3) 0.10
3.2技术标部分(K1)中的方案设计由评委自主评议,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取算术平均值。
3.3技术标部分(K1)中的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性、商务部分(K2)、投标报价部分(K3)由评委集体打分。
3.4投标人报价优惠率超过上、下限值范围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评标要求
4.1评标采用分项评价比较、质疑、合议的方式进行。
4.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评审内容: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进行审查并核对原件,填写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不合格投标人评标委员会需作出原因说明。
4.3评标程序
4.3.1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评标准备、资格后审、初步评审、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技术标评审(含工程总投资估算)、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在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商务文件、技术标评审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阶段非评标人员均不得进入评标室。
4.3.2评标准备
   4.3.2.1评标委员会人员进入评标室后,首先推选一名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引导评标委员会按约定的程序评标。
4.3.2.2评标委员会人员应当熟悉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等有关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招标目的、评标方法、评标所用表格、以及打分方法等。
   4.3.3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资格审查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合格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轮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
4.3.4初步评审
4.3.4.1暗标中体现投标人任何显示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识,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技术文件)。
4.3.4.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初步评审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合格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轮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
4.3.5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
  4.3.5.1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进行综合评审。
4.3.6技术标(含工程总投资估算)评审
   4.3.6.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文件副本进行仔细评审,得出各投标人技术标评分。 
4.3.7推荐中标侯选人
4.3.7.1由评标委员会按本评审内容及标准,结合技术文件正本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侯选人。
4.4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制评标报告,包括如下内容:
1)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
2)初步评审表;
3)方案设计评分标准表;
4)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性评分标准表;
5)商务部分评分表;
6)投标报价部分评审;
7)技术标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名称记录表;
8)投标人得分汇总表;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
10)中标候选人表。
5、废标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按废标处理:
5.1投标人设计资质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5.3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5.4开标一览表中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
5.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不含因大小写书写错误导致报价的大小写金额出现差异的情况);
5.6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足额有效投标担保的;
5.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8投标人拒绝承担部分、设计任务,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9其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5.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条款。
6、定标原则和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同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结果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通过后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本评标方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附表1
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 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5 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注: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2、有一项不合格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3、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2

初步评审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合格条件 不合格 评定意见
1 签字、公章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有效 无效
3 授权委托书 有效 无效
4 投标报价 只有一个报价 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条款的偏离 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 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初步审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注:1.本表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评议结果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2.有一项不合格的,其初步评审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方案设计评分标准表(基本分100分)
项目 项    目 分 值
设计深度
(15分)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对设计深度的要求。 最优的计15分
其他计0~10分
设计方案
(40分) 设计标准及原则是否符合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 最优的计5分
其他计0~3分
厂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功能分区是否明确。 最优的计5分
其他计0~3分
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与现状系统衔接是否合理。 最优的计5分
其他计0~3分
土地利用是否高效合理,是否满足规划要求。 最优的计5分
其他计0~3分
建筑风格选择是否合理,厂区环境是否美观,设计是否新颖。 最优的计10分
其他计0~6分
厂区交通是否便利,巡视检修是否方便。 最优的计10分
其他计0~6分
工艺方案
(30分) 工艺方案是否安全可靠、工艺流程是否顺畅、设计参数选择是否合理。 最优的计10分
其他计0~6分
单体设计是否满足节地要求。 最优的计10分
其他计0~6分
单体设计是否详实、新颖。 最优的计10分
其他计0~6分
合理化建议
(8分) 合理化建议应有针对性且全面,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否则不予计分。 0~8分
设计组织安排(5分) 设计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紧凑,设计质量控制是否到位,服务是否到位,保障措施是否全面。 0~5分
标书编制
(2分) 标书出现细微偏差,每一处扣0.5分, 最多扣2分。 0~2
注:由评委自主评议,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取算术平均值。

附表4
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性评分标准表(基本分10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委记分
1 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性
(100分) 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 80~100分
工程总投资估算欠妥 60~80分
合   计
注:投资估算评分从60分到100分,按每5分进级评分。


全体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5
商务部分评分表(基本分10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委记分
1 投标人业绩情况
(15分) 投标人有类似设计工程业绩的,每个项目计3分,最多累计5个
(未提供原件将不予加分) 15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
(15分) 项目负责人有类似设计工程业绩的,每个项目计3分,最多累计5个
(未提供原件将不予加分) 15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15分) 投标人获得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及以上的,每项得3分,最多累计3个。
获得省级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的每项得3 分,最多累计2个。
(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原件将不予加分) 15分
4 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
(15分) 项目负责人获得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及以上的,每项得5分,最多累计1个。
获得省级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每项得5分,最多累计2个。
(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原件将不予加分) 15分
5 其他专业设计
人员
(20分) 人员齐备且充足 20分
人员较齐备 12分
欠合理 6分
6 设计进度安排和服务保障措施
(20分) 设计进度安排合理紧凑,服务到位,保障措施全面 20分
设计进度安排不够合理,服务基本到位,保障措施不够全面 12分
设计进度安排不合理,服务不够到位,保障措施简单 6分
合 计
注:1、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2、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该部分评审。
3、本项目的类似设计工程业绩指规模在10万吨及以上,出水水质在一级A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
4、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为3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5、投标人业绩: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规模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6、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规模或水质情况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
投标报价部分评审(基本分100分)
投标优惠率点数=基准价        100分
投标优惠率点数高于基准价,每高1个百分点减2分
    即100-2X
投标优惠率点数低于基准价,每低1个百分点减2分
即100-2X
注:
1、X为投标报价优惠率升、降点数的绝对值,即:│投标优惠率点数-基准价│
2、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合理报价的平均值。
3、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
4、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5、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该部分评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
技术标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名称记录表
技术标编号 对应的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8
投标人得分汇总表
序号       评委姓名

投标人名称 方案设计评审得分 工程总投资估算合理性评审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 投标报价部分得分 总分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平均值




注:方案设计总分按评委的有效评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规则:
1、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
(1)单项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
(2)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9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
排 序 投标人 总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0
中标候选人表
排 序 中标候选人 总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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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5-06-29
截止日期: 2015-08-13

1、招标条件: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5]2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第二次)
2.2 项目概况: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主要对20万吨/日现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并新增10万吨/日处理量,扩容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总投资额约51412.68万元。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4 设计工期:
2.4.1 初步设计方案核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4.2 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9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7月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8.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8.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5 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8.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开福污水处理厂设计(第二次),因填写错误、未填写、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设计费及设计补偿
9.1 投标人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9.2 本项目设有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标准下浮幅度最多不超过20%,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为12%(含)~20%(含),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9.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规划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 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10.4 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人法定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相关证明:
⑴ 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⑵ 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⑶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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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ZJC2015-FW-079

项目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 第二次 )

招 标 人: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于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项目设计负责人:张文
第二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设计负责人:邹琳
第三名: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设计负责人:冯强

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方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该项目最终中标人 。

特此公告!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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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单位名称: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6月16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名: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南创高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名:湖南奉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该项目中标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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