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临安市昌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位于浙江省临安市昌化镇精密元件功能区南端,规划园区7#路、规划南六路和规划园区5#路。 2、污水厂一期工程于2009年完成并投入使用,设计规模为5000T/d,污水经处理后最终排放昌化溪,达至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目前处理出水无法完全稳定达标,及根据各级政府节能减排、五水共治的规划要求,需在2015年12月前完成出水排放标准从一级B标准提到一级A标准。 3、本工程设计范围仅为厂区内现有5000T/d污水处理工程的提标改造工程内容。 二、工程范围:设计范围内的砂滤消毒池、回用水池、新增管沟及设备安装工程等。 三、编制依据 1、根据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临安市昌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图。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4、《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 5、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4号)。 6、《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 7、《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 8、现场施工条件及常规施工方案。 9、临安市昌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四、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 1、工程质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2、工 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3、施工要求详见施工图及技术规范。 五、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1、总承包服务(配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暂列金额的数量:无。 七、安全施工文明费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建筑工程其最低费率为6.817%,安装工程其最低费率为7.687%。 八、规费(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费率建筑工程为10.40%,安装工程为11.9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总价。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九、检验试验费;按浙建站计(2013)64号文件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规定,该项目费用计入企业管理费。 十、工程定位复测费;根据浙建站计(2013)64号文件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规定,增加该项目费用。 十一、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率按0.114%计取,税金费率按3.513%计取。 十二、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本工程下限费率:土建工程三类18.2%,安装工程三类23.4%)的计算值。同时,投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企业管理费的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的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本工程中,企业管理费不得低于:土建工程3.64%,安装工程4.68%。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安装工程 1、因部分工程量无法计算,本预算工程量参施工图材料表所列数量计入。 2、因施工图不详,总电缆进线暂按75M计入,其配管不计入。 3、原有设备设备拆除费:施工单位在报价时应根据现场实际勘察自行报价。 (二)土建工程 1、土石方工程由±0.00起挖,挖至基础垫层底;土方回填至室外地坪标高;土方类别及余方外运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经设计确认砂滤消毒池2-4轴处均为镀锌格栅盖板。 3、砂滤消毒池钢管柱顶面未注明钢板按200*200*8计入。 4、回水用池处顶板按150mm厚计入。 5、回水用池处浆砌块石高度按3m计入。 6、混凝土模板按构件含模量计入。 7、 根据文件规定本工程采用预拌砂浆,清单中预拌砂浆的描述参《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2008)中的《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参考表》计入。 十四、注意事项: 1、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或不全的部分,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图纸,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综合考虑在内。 2、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均应结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谨慎仔细地进行报价。如发现清单中的表述与设计文件不符,请投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以便答疑,如不提出则视为无异议。 3、所有组织措施项目费一次性包干,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本工程实际风险,结算时不作调整,措施项目部分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补充清单项目自行报价。 4、施工过程中如需与其他部门或相关单位协商与配合所产生的费用请计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中标人不文明施工引起的诸如渣土管理、交通、治安、环保等罚款及管线抢修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