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6-01 截止日期: 2015-06-23 招标编号: BBZFCG-2015-238(GXGCYL2015029)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BBZFCG-2015-238(GXGCYL201502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规模: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设计规模1000m3/d,远期处理规模2000m3/d,采用IBR连续流一体化间歇生物反应污水处理装置工艺,排放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B标。 5、采购内容及数量: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配套一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和施工管理能力,能自行做好群众工作,协调好通路、水、电,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保证安装的所有设备通过试运行并验收合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涉及到专利技术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生产或经营的授权证明文件; 4、报名单位在报名前须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进行本项目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建安街东段,旺瑶社区旁)。 3、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6)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购买的2015年1月份~3月份社保证明原件(注: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必须清楚的显示委托代理人编号、姓名、缴费基数、单位缴、个人缴等信息); (7)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取得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 (8)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的招标资料,图纸及其它资料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建安街东段,旺瑶社区旁),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23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建安街东段,旺瑶社区旁)开标。 六、投标咨询: 联系人:王春妙 电 话:0775-2698633 传 真:0775-2698633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博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8331612。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4、项目规模: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宁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设计规模1000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6-3 0:59:2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