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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3贴 | 9924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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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海南省琼海市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5/6/2 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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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海今年起不再审批纯房产项目

“琼海海岸线较短,在滨海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情况下又要开发,如何在开发中进行保护?”琼海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林叶茂表示,整个博鳌滨海旅游开发区启动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当时各方面准备工作不足,主要是规划不到位土地就供出去了。近年来,经过控规编制的不断完善,用规划规范区域开发,现在已经形成了比较有序的开发模式。为了做到在保护中有序开发,琼海归纳出三个做法。一是部门联动。二是规划把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开发商做到开发和保护结合,同时实行严格审批程序。三是有关海防林的控规设计送到农林局审查。

“整个博鳌的规划,指导原则是一线土地开发建设产业型旅游酒店。”林叶茂表示,今年开始,已不再审批纯房地产性项目。经营性的项目掌握在60%左右,房地产40%,目的是将海岸带开发逐渐转向以旅游业为主,以求整个发展的可持续性。

据介绍,目前,博鳌海岸线区域建设的重点项目有18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4个,包括博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等;房地产项目8个,包括续建的千舟湾、新和成度假中心、假日海岸、顺泽玲珑湾,以及新建的步行街、廊桥海岸度假酒店、世界湾等项目;旅游项目3个,包括续建的宝莲城(三期)、博鳌国宾馆,以及新建的博鳌金海岸酒店式公寓;重点推进储备项目3个,包括数码港、极地海洋世界、中日合作海南乐城太阳与水示范区。

(来源:海南特区报,2012-12-17)

“......据介绍,目前,博鳌海岸线区域建设的重点项目有18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4个,包括博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等;......”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6-2 1:44:1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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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督促市县加快减排进度 11个减排落后市县收到督办函

海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近日对减排项目建设滞后的11个市(县)下达了督办函,督促相关市(县)加快减排项目建设进度。

据了解,此次督办的项目有海口白沙门威立雅污水处理厂升级工程,文昌的清澜和龙楼污水处理厂,琼海的博鳌污水处理厂,万宁的万城污水处理厂,洋浦污水处理厂,五指山污水处理厂,儋州的木棠镇污水处理厂、八一农场人工湿地和畜禽养殖有机肥厂,澄迈的老城污水处理厂、金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定安的南丽湖污水处理厂,临高的龙泽糖厂、新盈污水处理厂,昌江的棋子湾污水处理厂等。

据海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经督办后,海口市加快了工作进度,目前白沙门威立雅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已完工。

琼海的博鳌污水处理厂、澄迈的金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临高的新盈污水处理厂建设仍停留在前期的报批阶段。为推进工作,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对琼海市、澄迈县、临高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现场督办,要求各地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要求,相关市(县)应尽快将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倒排工期计划表上报给海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琼海市、澄迈县、临高县等市(县)分别表态,会尽快研究建设方案,协调各方力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完成相关减排项目建设。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邝碧瑶、周海燕、陈明浩,2014-06-04)

“......琼海的博鳌污水处理厂、澄迈的金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临高的新盈污水处理厂建设仍停留在前期的报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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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仲韬副厅长带队督查6个减排国家责任书项目的建设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何西庆副省长在“6.26”推进专题会的讲话精神,督促市县加快推进国家责任书项目的实施,2014年8月27日—29日,省水务厅沈仲韬副厅长带领由省政府办公厅五处、省发改委、省水务厅城市水务处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6个污染物减排国家责任书项目进行了检查督导。

检查组先后对临高新盈、澄迈金江(扩建)、定安南丽湖、琼海官塘、琼海博鳌、文昌清澜污水处理厂等6个污水处理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内容为现场检查和听取项目市县汇报,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沈仲韬副厅长要求项目市县政府、水务局、建设单位等要提高意识,高度重视,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既定部署和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想方设法,攻坚克难,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超常规工作干劲和热情,克服各种困难和压力,确保上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为顺利完成国家对我省“十二五”减排任务目标的总考核做出突出贡献。

(来源:海南省水务厅,作者:城市水务处,2014-09-04)

“......检查组先后对临高新盈、澄迈金江(扩建)、定安南丽湖、琼海官塘、琼海博鳌、文昌清澜污水处理厂等6个污水处理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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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已由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14]14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琼海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琼海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2 建设规模: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5万m³/d,远期规模3万m³/d,污水管网总长13.321公里,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近期规模万3500m³/d,远期规模7000m³/d。本工程预处理采用曝气沉砂池。二级生物处理采用多模式AAO工艺。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方案为“混合反应沉淀+高效纤维滤池”工艺,排放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15706万元。
2.3 建设地点:博鳌海滨旅游区西北角,竹史萝溪南侧。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前180日历天完成污水处理主要构筑物等工程设施);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5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采购);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3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单复印件及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省外进琼企业均须持有《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投标报名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报名。
4.2 报名条件: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00元。
5.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4日17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30日8时30分,地址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室(http://218.77.183.48/htms)。
6.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琼海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琼海市
联系人:王部长
电 话:138076024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三横路华锦苑如意阁B165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976730252

“......2.2 建设规模: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5万m³/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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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14]14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琼海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博鳌海滨旅游区西北角,竹史萝溪南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5万m3/d,远期规模3万m3/d,污水管网总长13.321公里,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近期规模万3500m3/d,远期规模7000m3/d。本工程预处理采用曝气沉砂池。二级生物处理采用多模式AAO工艺。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方案为“混合反应沉淀+高效纤维滤池”工艺,排放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
注: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 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岩土工程勘察合同金额50万(含)以上的勘察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省外进琼企业须持有《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且具有业务范围需满足本项目招标所需的专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03 08:00:00至2014-12-09 17:30:00(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4.2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4-12-10 17:30:00。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12-26 09:00:00,地址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8室(http://218.77.183.48/htms)。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4-12-26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⑴ 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⑵ 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⑶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⑷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招标人:琼海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琼海市
联系人:王部长
电 话:138076024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三横路华锦苑如意阁B165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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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勘察标中标结果公示

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勘察标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72.9000万元
工期:300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仉汝东

招标人:琼海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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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博鳌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11932.836269万元
浮动率:-0.36%
工 期:360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吴丽珠

项目所在地:琼海

招标人:琼海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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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17365-1/2015-05568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组配分类:法规公文
名  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文  号:琼府办〔2015〕42号
发文日期:2015年3月25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2015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国务院考核地方政府履行污染减排工作职责的考核之年。我省要严格按照国家减排工作考核“三条红线”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减排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1〕232号)精神,为确保实现我省“十二五”减排终期目标,制订本计划。

一、2015年度减排工作目标
4项减排指标全部控制在国家下达的任务之内;国家责任书减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减排监测体系全部达到国家建设运行要求。具体目标如下:
(一)4项指标减排目标。
全省4项指标减排目标是: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减排任务。“十二五”国务院下达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详见附件1。“十二五”终期各市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详见附件2。三沙市、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十二五”期间没有下达减排指标,暂不下达工作任务。
(二)责任书减排项目建设任务。
一是完成国家责任书减排项目5个,即澄迈金江污水处理厂(二期)、琼海博鳌污水处理厂、临高新盈污水处理厂、文昌清澜污水处理厂泵站、海口电厂9#机组脱硝改造。二是推进省责任书各类减排项目建设。2015年度减排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
(三)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目标。
一是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二是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三是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全省各类污染源做到依法依规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2015年度减排工作内容

2015年,我省既要抓紧实施责任书减排项目建设,又要加强减排项目运行管理,提高减排效益,实现减排任务和环境质量目标双赢。

2015年度安排的重点减排项目分为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项目三类。

(一)生活污染源项目。
1、国家责任书项目。

减排项目:澄迈金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文昌清澜污水处理厂泵站建设、琼海博鳌污水处理厂、临高新盈污水处理厂4个新建减排项目。

建设与运行要求:澄迈金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文昌清澜污水处理厂泵站应于2015年6月底前通水试运行。临高新盈污水处理厂应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厂区土建及设备安装,6月底前通水调试;琼海博鳌污水处理厂应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厂区土建及设备安装。

2、生活污染源重点减排项目。

整改完善与升级重点减排项目:海口市威立雅污水处理厂、三亚市红沙污水处理厂、三亚市新城污水处理厂、儋州市污水处理一厂、儋州市污水处理二厂、五指山市污水处理厂、万宁市污水处理厂、琼海市嘉积污水处理厂、文昌市文城污水处理厂、东方市污水处理厂、澄迈县金江污水处理厂、澄迈县老城污水处理厂、定安县污水处理厂、昌江县污水处理厂、屯昌县污水处理厂、临高县污水处理厂、白沙县污水处理厂、乐东县污水处理厂、陵水县污水处理厂、保亭县污水处理厂、琼中县污水处理厂等21个正在运行项目。

提高效益工作要求:各市县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解决进水水量不足、进水浓度偏低问题,最大可能提高减排效益。

生活污染源减排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表1。

(二)工业污染源项目。

减排项目:海口电厂4#、5#、9#机组脱硝改造、东方电厂1#机组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洋浦金海浆纸厂自备电厂3#机组脱硝改造、海南中航特玻公司1#、2#生产线脱硫、脱硝改造等7个改建项目。

建设和运行要求:海口电厂、东方电厂、洋浦金海自备电厂按照已经批复的停机改造工期完成改造任务,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中航特玻公司按照环保部印发的《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要求,2015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其中脱硝设施按照不低于70%综合脱硝效率的要求进行提标改造,确保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洋浦金海浆纸厂要强化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保障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口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和生产监控中心系统应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采集、报送、上网信息公开与电子台帐及其监测谱图建立等各类基础管理工作。

工业污染源减排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表2。

(三)农业污染源项目。

减排改造项目共有71个(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表3)。

建设和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中的5种类型减排模式进行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改造,努力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责任分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完成年度减排项目建设,强化减排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监督管理,使重点减排项目发挥持续、稳定减排效益,确保“十二五”我省各项减排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一)生活源减排工作。
1、推进2014年度未完成的国家责任书4个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务厅;责任单位:有关市县政府)。
2、推动城镇污水“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高现有污水厂运行负荷率和进水浓度,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效益,避免减排量倒扣现象发生。(牵头单位:省水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3、加强全省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出水口自动监控系统和生产监控中心系统正常运行,形成持续减排能力。(牵头单位:省水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4、海口市和三亚市污水处理设施减排量约占全省的70%。务必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措施,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省水务厅;责任单位: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

(二)工业源减排工作。
1、推进电力、水泥、玻璃、造纸等工业废气脱硫、脱硝改造建设,按相应的脱硫、脱硝效率要求,加强现有设施运行管理。(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相关企业)。
2、加大淘汰、查处小型燃煤锅炉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私自安装使用“土锅炉”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
3、加强落后产能淘汰企业的工商登记、注销、转产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

(三)农业源减排工作。
1、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完成71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牵头单位:省农业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2、加强沼气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确保全省沼气设施正常运转。(牵头单位:省农业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四)交通源减排工作。
1、严格执行机动车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切实抓好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及移交拆解工作,共同做好报废机动车资源化再生利用工作。(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2、加强机动车新注册量和注销量的动态监控管理。定期将机动车新车注册入户、旧车转入(出)及报废车注销登记等动态信息报送省总量办。(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3、抓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工作。加强与省公安、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及统计工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4、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开展“黄标车”限行管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各市县政府)。

(五)其他基础性工作。
1、各市县(区)结合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将本市县(区)2015年度总量控制指标及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所有排污单位。(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做好城镇污水“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行动工程项目审批与建设资金安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严格执行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加强脱硫、脱硝电价监管。(责任单位:省物价局、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国家能源局海南业务办、海南电网公司)。
4、加强工业、农业、人口、交通运输、能源生产消费、国民经济核算等指标统计工作,实现减排统计信息交流与共享。(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5、加强减排行政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减排综合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四、时间安排
(一)2015年1-6月,对市县2014年度减排工作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开展国家和省责任书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现场督导检查。7月,开展国家责任书项目完成情况核查与考核。组织开展半年减排工作调度。
(二)2015年7-11月,对全省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减排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开展督查和指导。
(三)2015年12月,组织开展“十二五”终期减排迎检迎考和减排总量核查核算工作。各市县、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查,提交五年减排工作总结报送省总量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县政府是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领导,统筹工作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落实。省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工作推动和监督管理。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保及电网公司要统筹协调好全省电力调度,有序安排机组环保设施改造时间,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各排污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建成,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督察和执法检查。省总量办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不定期深入市县、排污企业督导检查减排责任落实情况、减排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减排资金使用和减排效益等情况。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各市县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将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等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考核机制,严格考核问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和《海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规定,将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和企业业绩管理范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凡终期考核减排“三条红线”有一条红线不通过的,将启动约谈、限批等问责机制。对存在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十二五”国务院下达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2、“十二五”终期各市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3、2015年度减排项目清单

附件3  2015年度减排项目清单
表1 生活污染源减排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属性 项目地点 建设内容/管理要求 减排目标要求(吨/年) 责任单位 负荷率(%) COD进口浓度(mg/l) COD出口浓度(mg/l) 氨氮出口浓度(mg/l)
1 澄迈金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国家项目) 新建 澄迈 2015年2月底前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3月底前通水试运行。 / / / / 县政府
2 文昌清澜污水处理厂(国家项目) 新建 文昌 2015年2月底前完成泵站,3月底前通水试运行。 / / / / 市政府
3 琼海博鳌污水处理厂(国家项目) 新建 琼海 2015年5月底前完成厂区土建及设备安装,6月底前通水调试。 / / / / 市政府
4 临高新盈污水处理厂(国家项目) 新建 临高 2015年5月底前完成厂区土建及设备安装,6月底前通水调试。 / / / / 县政府
5 海口威立雅污水处理厂 已建 海口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90 ≥180 <35 <3 市政府
6 三亚红沙污水处理厂 已建 三亚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95 ≥200 <35 <3 市政府
7 三亚新城污水处理厂 已建 三亚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60 ≥150 <35 <3 市政府
8 儋州污水处理一厂 已建 儋州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50 <35 <3 市政府
9 儋州污水处理二厂 已建 儋州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95 ≥150 <35 <3 市政府
10 五指山市污水处理厂 已建 五指山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50 <35 <3 市政府
11 万宁市污水处理厂 已建 万宁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80 <35 <3 市政府
12 琼海市污水处理厂 已建 琼海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100 ≥150 <35 <3 市政府
13 文昌文城污水处理厂(国家项目) 已建 文昌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20 <35 <3 市政府
14 东方市污水处理厂 已建 东方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20 <35 <3 市政府
15 澄迈金江污水处理厂 已建 澄迈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20 <35 <3 县政府
16 澄迈老城污水处理厂(国家项目) 已建 澄迈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60 ≥240 <50 <3 县政府
17 定安污水处理厂 已建 定安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50 <35 <3 县政府
18 昌江污水处理厂 已建 昌江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50 <35 <3 县政府
19 屯昌污水处理厂 已建 屯昌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75 ≥150 <35 <3 县政府
20 临高污水处理厂 已建 临高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75 ≥150 <35 <3 县政府
21 白沙污水处理厂 已建 白沙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50 <35 <3 县政府
22 乐东污水处理厂 已建 乐东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50 <35 <3 县政府
23 陵水污水处理厂 已建 陵水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20 <35 <3 县政府
24 保亭污水处理厂 已建 保亭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20 <35 <3 县政府
25 琼中污水处理厂 已建 琼中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 ≥75 ≥150 <35 <3 县政府

“......一是完成国家责任书减排项目5个,即澄迈金江污水处理厂(二期)、琼海博鳌污水处理厂、临高新盈污水处理厂、文昌清澜污水处理厂泵站、海口电厂9#机组脱硝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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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鳌污水处理厂有望本月开工

2015年5月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宁虹雯主持召开市政府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博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宁虹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符传富、副市长梁誉腾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有关单位在推进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工作难题。宁虹雯强调,各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本着抓项目抓投资就是促发展的理念,通力合作,尽快制定倒排工期时间表,加快征地工作,全力以赴,保证博鳌污水处理厂项目在5月15日前实现开工建设。

据了解,博鳌污水处理厂是我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为日处理能力近期1.5万立方米/天,远期3万立方米/天,服务范围为博鳌滨海旅游区、博鳌的城市规划用地和潭门镇区。工程项目由污水厂区、一座提升泵站和主干管网三部分组成。厂区占地89.6亩,污水主干管网长13320米。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批复、用地规划许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工作,由于征地原因,项目建设没有进入实质性施工状态。

(来源:琼海通讯,作者:记者谢戈,2015-05-11)

“......据了解,博鳌污水处理厂是我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为日处理能力近期1.5万立方米/天,远期3万立方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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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琼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宁虹雯到潭门调研指导博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2日讯)2015年5月28日上午,琼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宁虹雯到潭门调研指导博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工作,潭门镇镇委、镇政府负责人陪同。

宁虹雯市长实地视察了项目施工现场,她强调,博鳌污水处理厂是我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为博鳌滨海旅游区和潭门南海小镇的群众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同时,也保护了博鳌、潭门两个镇的自然生态环境。

在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施工情况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工作难题后,宁虹雯市长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她指出,博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她要求施工单位要抢抓工程进度、严格工程质量,确保项目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同时,她还要求我镇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博鳌污水处理厂项目征地工作。

(来源:琼海市潭门镇,作者:钟明书,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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