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府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位于天府新区鹿溪河东侧,煎茶立交西北侧。场地北临兴隆86路,东临天府大道南延线,南临创新大道。整个天府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能力26万m3/d,近期设计处理规模10万m3/d。 本次评价范围为近期10万m3/d规模的一期建设内容。一期建设内容包括厂前区、中水回用深度处理区、污水厂主体区,设计规模为5万m3/d,其中中水回用1万m3/d。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5年4月28日开展了项目第一次公示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府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2、建设单位: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成都天府新区鹿溪河东侧 4、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以运营期为主,主要问题是生产废水可能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生产废气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设备运转噪声可能对周围造成影响以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产生环节有: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接纳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其中,员工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自身处理后达标排放。 污水经处理后,部分进行中水回用。废水排放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水质标准(总氮除外),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 本项目废水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1. 本项目废水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项目 排水量(万m3/a) 单位 CODcr BOD5 SS 氨氮 TN PO43- 废水原水水质 1825 mg/l 350 130 150 25 35 4 t/a 6387.50 2372.50 2737.50 456.25 638.75 73.00 废水排放情况 1825 mg/l 30 6 10 1.5 15 0.3 t/a 547.50 109.50 182.50 27.38 273.75 5.48 污染物去除率 91% 95% 93% 94% 57% 93% 排放标准 mg/l ≤30 ≤6 ≤10 ≤1.5 ≤15 ≤0.3 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污水厂在运营过程中使用电等作为能源,无燃料废气排放。 主要气体污染物为污水处理单元恶臭。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段采用全地埋式,所有产生恶臭的处理单元均位于地下,地面加盖并进行绿化。各处理单元地面预留排气孔,恶臭气体经排气孔排出,利用集气装置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污水厂除臭除工程措施外,还必须辅之以植物措施,在污水厂四周厂界设置10-15米宽绿化隔离带。减缓臭气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防护林带应考虑抗污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 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77号文“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外居住区与产生臭气的生产设施距离不应小于50~100m”的规定要求,并类比同类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以污水处理厂处理单元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不涉及环保搬迁。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产生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粗、细格栅机拦截的栅渣,产生量2t/d,含水率80%,主要成份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及其它杂质;第二类是曝气沉砂池分离出的砂粒,产生量5t/d,含水率95%;第三类是污水厂主要的固废,产自二级生化处理后从储泥池排出的剩余污泥,产生量625t/d,含水率99.6%。固废产生、排放量及处置措施见下表。 表2. 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排放源 类别 产生量 厂内处置措施 排放量 出厂去向 1 粗、细格栅 栅渣 2t/d 含水率90% 压榨打包 堆栅暂存 0.8t/d 含水率75% 经一体化带式脱水机处理后,送成都双流洁诚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填埋处置。 2 曝气沉砂池 砂粒 5t/d 含水率95% 砂水分离器分离 堆棚暂存 0.625td 含水率60% 3 储泥池 剩余活性污泥 625t/d 含水率99.6% 机械浓缩脱水(一体化浓缩脱水机) 堆棚暂存 10t/d 含水率75% 本项目污泥为一般废物,经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后(减量化),含水率低于75%,外运至成都双流洁诚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填埋处置。 成都双流洁诚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位于双流县西航港街道江安村,污泥运输不通过城区。同时环评要求对污泥运输采用专用车辆,封闭运输方式,避免沿途抛洒。 4、噪声控制措施:污水厂噪声主要来自于泵房、鼓风机房、曝气池及污泥脱水间中水泵、鼓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位于地下构筑物内;设备安装减振垫。经治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为污水收集及处理类工程,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污水处理厂不在鼓励、限制类之列,属允许类。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根据《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部分分区规划》中“污水工程规划”:按照“适度集中,相对分散”的原则,规划骨干、小型两级污水处理厂共16座,含骨干污水厂12座,小型污水厂4座。其中保留分区规划范围内现状污水厂3座,并结合新增建设用地及各组团的地形条件,扩建污水厂7座,新建污水厂6座。各污水处理厂均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分区规划范围内企业排入污水管道系统的污水必须严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厂需采取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有条件的可进行三级深度处理,污水厂尾水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不能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表3. 规划主要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序号 污水厂 服务范围 处理规模(万m3/d) 占地规模(hm2) 出水标准 出水排向 1 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 高端服务业聚集区华阳片区、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东部片区 20 16 不低于一级A 锦江 2 中和污水处理厂(扩建) 高端服务业聚集区中和片区 15 12 锦江 3 毛家湾污水处理厂(扩建) 高端服务业聚集区南部片区、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 45 36 锦江 4 平安污水处理厂(扩建) 龙泉高端制造产业功能区北部片区 25 20 芦溪河 5 芦溪河污水处理厂(扩建) 龙泉高端制造产业功能区 30 22 芦溪河 6 陡沟河污水处理厂(扩建) 龙泉高端制造产业功能区 20 16 陡沟河 7 航空港污水处理厂(扩建) 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航空港片区 10 8 江安河 8 高端服务功能区污水处理厂 高端服务业聚集区南部片区 30 24 芦溪河 9 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污水处理厂(二) 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 45 36 锦江 10 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成都部分)污水处理厂 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成都部分) 12 12 岷江 11 创新研发产业区污水处理厂 创新研发产业区东部 36 30 赤水河 12 南部现代农业科技功能区污水处理厂 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功能区(成都部分)南部 40 36 赤水河 13 龙泉湖污水处理厂 “两湖一山”龙泉湖片区 5 4 沱江 14 三瓦窑污水处理厂(三期) 天府新城高新南区片区 35 -- 锦江 15 蛟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现状) 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蛟龙工业园片区 4 -- 白河 16 普兴污水处理厂(扩建) 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成都部分)普兴片区 4 -- 岷江 总计 376 272 本项目为高端服务功能区服务,属规划的高端服务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范畴,总建设规模为26万m3/d,不超过规划的30万m3/d的能力。项目尾水排放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水质标准(总氮除外),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满足规划中尾水水质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等的环境功能。项目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的角度,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1、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2、本公示将连续公告1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⑴ 建设单位名称: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8628958137 电 邮:164308370@qq.com ⑵ 评价单位: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 话:13882230884 电 邮:an dyzhujq@163.com 建设单位: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10 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成都部分)污水处理厂 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成都部分) 12 12 岷江......”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5-27 7:31:1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