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5-26 截止日期: 2015-06-01 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军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安发改字[2015]75号文件批准建设,安发招核【2015】37号核准为公开招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精神,经安仁县2014年第十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在国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PPP投资和运营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军山污水处理厂 2、项目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禾市片区新渡村S316线南侧; 3、招 标 人: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污水处理厂 4、项目概况:本项目需新建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军山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面积约25亩,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0.5万吨/日。项目采用IBR工艺,设计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污水收集管道建设总长约23.4公里,纳污范围为军山片区、清溪片区、禾市片区、八一西路以北工业园区等。 5、投资规模: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约5191万元(厂区1755万元,管网343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投资人自行筹措。项目总投资额最终以财政评审和审计部门审定的投资额为准。 6、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8个月。 7、质量、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在污水处理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本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发展等;出水水质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污水处理符合卫生填埋标准。厂内予留污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和污泥深度处理发展用地或接口位置。工程施工全部达到合格标准。项目运行安全达标,环保验收合格。 二、PPP融资与管理模式 1、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为合作伙伴。 2、投资人确定后,成立“XXX污水处理厂股份有限公司”。 3、安仁县人民政府授权安仁县污水处理厂为军山污水处理厂PPP模式合作伙伴甲方单位。 4、安仁县人民政府授予中标人(乙方单位)特许经营权。 5、合作期限:特许经营合作期限30年(不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届满时乙方将完好的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安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股权结构: ⑴ 甲方(安仁县污水处理厂),占35%股份,甲方出资方式:现金,但甲方所占股份的出资由乙方负责垫付,甲方付息,付息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算。乙方垫付的出资甲方分5年按银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予以返还(如甲方向上争资到位,可提前返还)。 ⑵ 乙方(中标人)占65%股份,乙方出资方式为现金。 ⑶ 股金总额以财政评审和审计部门审定的投资额为准。 7、乙方投资回报: ⑴ 乙方投资回报分为两部分:一是厂区运营、工程建设(含厂区、管网)投资回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按月支付。支付投资回报资金来源:①辖区污水处理费收入,②安仁县财政缺口补贴;二是垫付甲方股本金投资回报,由安仁县政府指定县财政局根据出资本息分5年按银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予以返还(如甲方向上争资到位,可提前返还。该项目向上争资全部归甲方)。 ⑵ 社会资本出资人投标报价:厂区处理吨水综合单价(含厂区运营费;厂区和管网工程建设投资回报折合吨水单价)。 8、厂区运营费用调价机制: ⑴ 调价周期为5年; ⑵ 调价幅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9、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建设、运营、管理该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能提供初步融资方案;银行资信良好。 4、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甲级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类)。 5、投标人近5年内有独立运营1个或1个以上2万吨/日(或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BOT、TOT业绩。 6、拥有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营需要的具备从业资格的相关人员(给排水、财务、管理类正式员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无其它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与开标同时进行。 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转帐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指定帐户: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仁支行 开户银行:43001513170052504928 注: ⑴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军山污水处理厂”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军山污水处理厂”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6月17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以到帐为准。 ⑶ 开标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进帐单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有效的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法人组织代码证;④税务登记证;⑤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等的原件(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二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原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湖南省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 八、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中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向招标人指定的财政部门专户汇入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和项目启动资金(其中:履约保证金5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1500万元)。逾期不付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十、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安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安仁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735-5233455
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区3栋205 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35-2833919、18175528799 传 真:0735-2833919 “......4、项目概况:本项目需新建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军山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面积约25亩,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0.5万吨/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5-27 3:06:33修改过) |